第123章 那究竟是为什么?
“那究竟是为什么?”后土追问,她的眼眸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周元深知隐瞒不是办法,便决定将实情全盘托出。他叹了口气,像是讲故事一般,把人族大劫中巫族的置身事外讲述了一遍。 听罢,后土的下巴微微抬起,她的眼中满是不敢置信,那如玉的肌肤上,甚至浮现出一层细微的鸡皮疙瘩,显然是对这个消息感到震惊不已。 后土心中一片混沌,她的哥哥姐姐们为何弃人族于不顾,这念头像团乱麻,怎么也理不清。她深吸一口气,试图平息心头的波澜,然后转向周元,语气坚定地说:“我得回去巫族,弄明白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周元闻言,深知她的决心不可动摇,虽无奈,却也轻叹一声,回应道:“你若坚持,我便陪你走一遭。”后土心中暖流涌动,这份不计前嫌的陪伴,让她对周元又添了几分依赖。 她沉思片刻,最终还是轻轻摇头,说道:“上次人族劫难,巫族未曾援手,你若同往,难免让人误会你是去兴师问罪的。”周元听后,点头称是,随即微笑着说:“那好吧,你且快去快回。” 后土听了,心头一暖,微笑点头。她轻轻一挥手,地上的衣物仿佛有灵性般自动穿在了她身上。她正准备腾空而去,周元却是一笑,道:“你这么去,未免太慢,还是让我送你一程吧。”话音未落,他伸手在空中轻轻一划,眼前的空间像是被利刃划开,瞬间出现了一道空间通道。 就在这时,周元的心声响起:“后土这决绝的背影,真是让人心动。那挺拔的鼻翼,微翘的唇瓣,还有那随风轻摆的长发,每一处都透着让人难以抗拒的诱惑。唉,若非形势所迫,真想就这么陪她走下去。” 后土决然踏入眼前的空间通道,身影毫不犹豫地没入其中。周元望着那消逝的背影,不禁叹息,心中默念:“你这一去,究竟是为了什么?找到了答案,又能如何?难道那些破碎的过往还能重圆?”他轻轻摇头,转身回到自己的宫殿,沉心修炼。 另一端,后土已穿越空间通道,现身巫旌领地。她运用土之法则,大地在她脚下缩短,速度惊人,直奔盘古殿而去。 半年转瞬即逝,祖巫殿内,后土目光如炬,面容平静地望着一众巫族高层,问道:“人族遭遇劫难,我巫族为何冷眼旁观?”此话一出,大殿内顿时陷入沉默。后土不动声色,眼神坚定地盯着在场的每一位祖巫。 良久,烛九阴终于忍不住开了口,但话未说完,便被帝江打断:“这并非烛九阴之过,决定是我所做。” 后土疑惑更深,追问帝江:“你为何如此决定?”帝江叹息一声,将烛九阴所见以及自己做出决策的缘由全盘托出。后土听闻,眼中闪过一丝复杂,沉默不语。 此时,悄然响起:“后土,那挺拔的鼻翼微微皱起,似在思索什么重大的秘密;她修长的脖颈泛着淡淡的光泽,肌肤如同晨曦中的露水,清澈而诱人。在她沉思的瞬间,连那轻轻颤动的发丝都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在后土眼中,帝江他们从巫族的立场出发所做的决定,无可厚非。她作为祖巫,又能反驳什么呢?那一刻,后土回想起自己请求周元将法则证道之法传给族人的哥哥姐姐们,心中五味杂陈。巫族毕竟不同于人族,他们有自家的私欲,甚至对人族的盟友干出了不光彩的事。在这样的情况下,周元居然还是答应了她的请求,这份宠爱可见一斑。 后土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开口,语气中带着几分无奈:“唉,我打算出去走走,散散心。”话音刚落,她便起身,步出了巫族殿。至于传授法则证道之法的事,她现在是一点心情都没有。 十二位祖巫看着后土离去的背影,张了张嘴,却终究没能说出留住她的话。后土走出盘古殿,神情有些恍惚,漫无目的地在洪荒大地上走着。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凄厉的惨叫声打破了她的沉思。 她转头看去,只见一些人族和妖族的魂魄正在激烈争斗,他们疯狂地吞噬对方灵体,只为增强自己。那些魂魄眼眸中闪烁着贪婪与绝望,每一次吞噬都让他们的气息更加强烈。显然,这样的争斗对他们来说,早已不是第一次。 就在这时,后土注意到一个女性人族魂魄,她眼眸深邃,唇瓣微微颤抖,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那女子脖颈修长,肌肤如同羊脂白玉,胸脯随着急促的呼吸而起伏,即便是在这残酷的争斗中,也难掩其诱惑力。后土心中微微一动,这样的诱惑,却是在这残酷的洪荒之中,显得格外扎眼。 后土心中愧疚万分,她明白,若非巫族见死不救,人族何至于此。她挥挥手,轻描淡写地将妖族魂魄化为虚无,可当人族的魂魄入手,她的心情愈发沉重。 “这是怎么搞得?”后土紧锁眉头,手中的魂魄失去了灵智,被杀戮、怨恨、戾气等负面情绪占据,变得不再纯粹。这哪里还是魂魄,分明是一团由无数残魂汇聚而成的新魂。 她看着这些迷失的魂魄,眼中闪过一抹不忍。突然,她发现这些魂魄好似被什么吸引,不由自主地朝一个方向飘去。后土好奇心起,决定一探究竟,跟着这些魂魄去看看它们最终的去处。 这一路,魂魄相互吞噬,邪道修士捕捉炼宝,种种惨状让后土心生寒意。她也曾出手相救,但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次数多了,她也逐渐变得麻木。 终于,经过漫长的跟随,后土来到了这片浩瀚无边的血海。血海之广,让人无法一眼望到头。她站在血海边缘,心中不禁感叹,这就是魂魄的归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