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枪
第102章 枪 巨鹿,又称钜鹿,因钜鹿泽得名。 西楚霸王项羽曾率领数万楚军在此地大败秦名将章邯、王离所率四十万大军。 此战不但在历史上书写了一场以少胜多的着名战役,也留下了破釜沉舟这个着名典故。 除此之外,巨鹿也是黄巾起义的领袖、太平道创始人张角的故乡,乃是冀州知名大郡。 此时距黄巾起义已有十数年,袁绍自原冀州牧韩馥手中吞并冀州以后,便踌躇满志,意图天下。 他先是加封别驾从事沮授为奋威将军,使他监护诸将。 又用在韩馥部下却郁郁不得志的田丰为别驾、审配为治中。 再用许攸、逢纪、荀谌等人为谋士。 自此,袁绍便以沮授给他的“邺中对”为蓝图,励精图治,扫黄巾、灭张燕、擒公孙、胁戎狄。 如今的巨鹿与黄巾起义时期相比,已是渐渐恢复了繁华。 城内人来人往,颇为热闹,倒是让众人看出了几分南阳的气象。 看到这一幕的张绣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片面印象不可取,袁绍果然是个厉害的。 好在如今一千精骑早被张绣化整为零,四散各处,否则特征这么突出的一支队伍肯定会被袁绍的势力发现。 和之前一样,来到巨鹿以后,白仲再一次开始了分析,其他人则是去打探赵云的消息。 不出张绣所料,一连数日过去,依旧还是没有结果。 话说这一日,其他人和往常一样被派出去打探消息,张绣看到愁眉不展的甘宁,便拉着他找到了一家小酒铺。 稍大一些的客栈人都不少,张绣嫌它们太吵。 眼前这家酒铺子虽小,但胜在人少、安静,正是一个适合喝酒聊天的好去处。 “兴霸何以愁眉不展”,张绣看到甘宁默不做声的低头灌酒,笑道,“看似你竟是比我还要焦急。” “主忧臣辱,主辱臣死,某在主公麾下,却不能替主公分忧,当真无用!” 甘宁心情不爽的原因主要就是这个。 在战场上遇到强大的敌人,打不过他可以迂回、可以逃跑,甚至可以诈降。 但在找人这种事情上,他却发现自己是一点忙都帮不上。 这种无力感实在太难受了。 张绣笑了笑,甘宁如此,他又何尝不是? 今天拉着甘宁出来,固然是为了开导他,但其实也是为了自己。 想到这里,他便将早就想好的说法和盘托出: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等尽人事以听天命便可,兴霸大可不必如此。”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尽人事,听天命?” 原本还闷头灌酒的甘宁一怔,便仔细品味起张绣这两句话。 片刻之后,就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多日来的烦恼竟是一扫而空。 “主公所言极是!” 甘宁哈哈大笑起来,“文长所言不差,主公真乃神人也!” 搞什么啊,你是曾泰附体吗? 张绣在内心吐槽了一句,苦笑着摇了摇头。 话虽如此,但谁不希望能够事事顺心呢? 这两句话固然是实话,但从某种程度上讲,其实也是一种阿q精神,是迫于现实的宽心之语罢了。 实际上,张绣这时的想法已经有了改变。 他当然还是不会放弃寻找赵云。 但如果再过数日还是没有消息,那他就准备去找袁绍帮忙了。 时间不等人。 哪怕这件事情跟袁绍扯上关系以后会引出其他变化也顾不上了。 甘宁却没有注意到张绣表现的微妙变化,已经有些微醺的他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没酒了,店家还不快来添酒!” 因为这是一家小酒铺,店里连个伙计都没有,全靠掌柜的一个人忙活。 此时刚刚给另一桌结完账的掌柜听到甘宁呼喊,先是答应一声“来啦”,跟着便提着酒坛子“咚咚咚”地跑了过来。 “可要给郎君满上?” “废话!” 甘宁排出自己刚刚喝过完的九个空碗,在掌柜的惊讶的目光中说道,“全部满上!” 张绣见状笑了笑,也不阻拦。 他取下长枪,细细擦拭起来。 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这杆虎头湛金枪,张绣不免陷入了回忆。 他们师兄弟三人的长枪皆为师傅童渊请人专门打造,外观模样大同小异,只是所用材质不同。 其中师兄张任是寒铁绿沉枪,他自己是虎头湛金枪,师弟赵云则是龙胆亮银枪。 从枪的材质也可以看出,虽然师兄弟三人的枪法皆是一师所授,但张任的百鸟朝凤枪更偏向于“力”,赵云偏向于“技”,张绣则是介于二者之间。 但那是他穿越之前的事情。 在穿越以后,在一场场的战斗中,他对百鸟朝凤枪也有了属于自己的理解。 张绣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很有可能成为师兄弟三人中第一个悟出第三十六式的人。 便在这时,正在倒酒的掌柜惊讶地说道,“咦,这位客人的长枪倒是跟前几日一位客人的兵器颇为相似。” 甘宁听到他的话,不禁笑出声来,“你这掌柜也是,这天下长枪大都一个模样,又有什么相似?” 掌柜的则是一脸认真地回答道,“天下长枪虽大同小异,但那客人气宇轩昂,小人便多看了几眼。 如今细细想来,那客人手中长枪便如这位客人一般模样,只是那枪通体呈亮银色,倒是不如这位客人的枪好看……” “那是自然,此枪枪头乃白金铸就,锋锐无比……” “伱说什么?” 甘宁话音未落,便被张绣打断。 他惊讶地望着张绣,只见自家主公对着掌柜急急问道,“那客人手中的长枪当真与我一般模样?” 甘宁感觉到了张绣语气中的急切,心中不解主公怎么就突然对枪有了兴趣。 “那还有假?” 只见那掌柜陪着笑说道,“莫说是枪,如今想来你们连人都颇为相似呢,也是一般的高大英武。” 张绣深吸一口气,缓缓问道,“可还记得那人模样,细细与我说来。” 说着就从怀里取出一把五铢钱放到了桌上。 那掌柜的双眼一亮,连忙说道:“记得记得!那客人约摸弱冠年纪,身长八尺有余,阔面重颜、浓眉大眼、谈吐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