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天命(大章)
赵瑾就这样独自静静想了一会,直到李柔从灶房端着菜走出,后者见到他穿成这副模样,整个人靠在躺椅上,想来是已经回府有一会儿了。 “回来了怎么不吱一声?” 赵瑾笑了笑。 “就是累了,想歇会。” “那你洗洗手,换身衣裳,还有两道菜,马上就烧好了。” 李柔知道肯定是有些难事使赵瑾头疼,她没有女诸葛那样的聪慧,但是总能协助方氏打理好府上的事,给赵瑾一个舒适,温馨些的家,也能更好慰藉他劳累的身心。 “嗯。” 赵瑾其实是想将自己亲自领兵西进的事告诉她,可却不想破坏现在府内气氛,不然等会吃饭的时候,赵融和方氏,肯定又要百般劝。 赵瑾肯定不想让府内众人无时无刻的担忧他,他宁愿等到发兵的那日再说出这个消息,要是能速战速决,也不需要分别太久。 要是于夫罗的心思飘忽不定,没有这位对南匈奴内部十分了解的中间人,这一行,风险就会剧增,赵瑾现在要做的,不仅是厉兵秣马,还要想方设法的牵制这位匈奴太子。 甚至是扶持他登上单于位后,如何才能使南匈奴再次回归大汉的怀抱之中。 当赵凌月闻着香气走出她的屋子后,看见赵瑾刚刚换完衣服,将那粗布衣放在一旁,疑惑道。 “大哥是不是去扮猪吃虎了?” “呵,见个人罢了。” “是谁?” “为什么要告诉你?” 赵凌月来了劲,眼珠子打转,当即说道。 “是不是…” “你别说了,洗把手吃饭吧。” 赵瑾不知道她到底是真知假知,只是没想到这妮子还会卖关子了。 “是不是那两位长得很好看的姐姐?” “你说的是貂蝉和蔡琰?从哪听来的?” 赵瑾想了想,觉得肯定是军营那群兵痞子整日胡说给赵凌月听到了。 “对,好像就是这两个人,他们说这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大哥。” “去去去,别天天乱说,你是故意的吧?” 赵瑾不信这些人会说这话,八成是赵凌月自己编的,她这嘴里真话可不多。 “好吧,都是说李姐姐的,大哥你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娶李姐姐啊?” 赵凌月说起貂蝉和蔡邕似乎是在试探自己,而后又转移话题,又或者是本来就是想问问赵瑾和李柔的状况。 毕竟也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要是赵瑾真变了心,赵凌月反而可能会第一个站出来。 年纪小,有情绪很正常,特别是仗义气,她身上这几点,可不像是个女子,反而更像男子。 “快了。” 赵瑾就是这样,不知道是恐婚还是在惧怕什么,他就是想打算将并州的隐患全部解决,再成家。 就好像总是在担忧会发生什么变故一样,虽然这样想很不吉利,但也正是因为赵瑾非常重视这段感情,才会如此,不然早在江州城时他就可以娶了李柔。 前世的赵瑾除了父母两名至亲之人,几乎一无所有,虽然工资不算低,但是社畜生活给他带来了很多的后遗症。 害怕失业,存下一笔钱是一笔,天价的房子使他打消了结婚的念头,打算一个人租房过,一辈子浑浑噩噩也就过去了。 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日夜颠倒的劳累过度,躺进icu,因为买了医保,存下来的钱能保障父母的后半生,也就能了无牵挂的重开了。 而现在的赵瑾,不仅有兄长,嫂嫂,侄女,李柔,吴普这些人组成这样的一个家庭,还有赵云,熊大壮,杨潜等人。 更别说手底下出生入死的将士们,地位权势,都和责任形成一种趋势。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虽然赵瑾也同样出生世家,但是真正能给予他帮助却是极少,能拿来说的,也就是健壮的体魄和武艺,也算是因为家族培养的原因而拥有的。 还有那能立功的机会,让赵瑾当上了西园军的别部司马。 普通人,甚至连立功的机会都没有。 都少着那一块敲门砖,对于有些人来说,它是薄如蝉翼,对底层人来说,则是重如泰山。 在这样灾荒不断的年代,能温饱就已经很不错了,更别提拥有一身的好武艺,赵云是豪族出生,可其他的猛将就一定是这样的家境吗? 只有极少数人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硬生生杀出一条路来,才能飞黄腾达。 武官这条路已经如此难走,时刻有性命之忧。 但是文官对于普通人来说更是遥不可及,与士族子弟相比,差距犹如鸿沟之别。 赵瑾走的路,是带着血的,他不想要让血染红这支白扶桑。 若是能用花来代表李柔的话,他觉得白扶桑是最贴切的,扶桑大多数都是红色的,白色更能突显出她对赵瑾的独一无二,同时还象征着纯洁和相知的情感。 扶桑还能用于药用,治愈疾病,他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花朵能比白扶桑更加贴切的来形容李柔了。 说归说,赵瑾终究还得用实际的行动来证明,不是证明他爱不爱李柔,而是自己的命,到底够不够硬,且能不能给她安稳的生活,这才是成家之前该考虑的关键因素。 赵凌月听到这样没有肯定回答,愈发觉得赵瑾肯定是看上了那两位倾国倾城的美女,毕竟这样的女子,在哪都会是焦点。 在洛阳的时候,貂蝉一直被王允隐藏的很好,基本上是足不出户,没有社交,可蔡琰不同,她与父亲蔡邕都是喜好辞赋之人,像洛阳诗会那样的文学活动,都不会落下。 便比前者更富才名,不过在赵瑾在王府时的举动,也让貂蝉之名传遍了洛阳。 那时赵瑾的威望在洛阳已经算是人尽皆知,哪怕是街边的一个乞丐,问问他赵瑾是何人,八成都能说出个名头来。 这位闭月羞花的美人,在这时,不是因为献身于吕布和董卓而闻名,而是因为使赵瑾在同僚之前失态而闻名。 许多版本后来传出都是众说纷纭,不过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貂蝉将赵瑾迷的口无遮拦,一而再再而三的让王允嫁女于他。 即使已经有人辟谣,但不明真相的是大多数,许多人也觉得赵瑾太过完美,毕竟人无完人,他这个年纪比起相同职位的人来说太过年轻。 很多人都是相信先前的版本,就是赵瑾看了貂蝉一眼就被迷住了,随后如何如何。 这事可能是有心人故意而为之,当时就有名望之人站出来评价赵瑾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听到这个消息的赵瑾则是一笑置之,他觉得很大可能是李儒的主意,以此来抹黑赵瑾。 赵凌月的灵魂发问,又让赵瑾想起这两人,不然他还真要给忘了,不过又转念一想,她们两人又关我何事? “开饭了!” 当方氏和李柔走出灶房,身后的两名婢女端着两个石锅跟随在后面。 方氏看到了赵凌月和赵瑾,笑着说道。 “你说用石锅烹煎这草鱼,再加上佐料,确实很香,快尝尝怎样。” 赵瑾都快忘记自己什么时候说过石锅做菜了,可能是说过吧,但是他已经忘记了。 “另一锅是鸡,老母鸡,你多吃些,经常一整天待在那瞎忙活,补补身子。” 两个石锅,都是整块石头打磨而成锅的形状,两侧有耳,比脸盆还要大,浑圆厚实,足足有20斤重。 也正因为很重,都是两名下人一同端着一口石锅。 赵瑾刚见到这两口锅时,还没回想起来,但这就是端到桌上这么一小会的时间。 他突然记起是在晚上,李柔躺在他的身旁,问他想吃些什么,可能是赵瑾当时太困了,说完便被困意席卷,沉沉睡去。 心中暖意流过,不仅是爱意,还有亲情,哪怕还没婚嫁,其实李柔在赵瑾的心里已经是看待成家人了。 “娘,这是啥,闻着好香啊!” 过了年,赵凌月也就十五岁了,即使已经算半个大人了,但有些时候依然跟孩童一样。 方氏刚刚嘱咐过说要小心烫。 果不其然,赵凌月猴急似的伸手去提锅盖,当手指触碰到锅盖的时候,顿时吃痛一声。 “啊!“ 此时,不光光是方氏,赵瑾也觉得她太熊了。 不过好在没有先前大火熬煮时那般烫,李柔带着她到水桶旁,把烫伤的手赶忙放在桶内泡泡。 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影响众人的气氛,毕竟赵凌月没有真出什么事,且她在军营历练了有一段时间了,虽然刚被烫伤时吃痛的喊了一声。 但竟没有跟往常一样哭出声,而是憋住了。 她的进步,在赵融,吴普等人眼里是有目共睹的。 或许她没法像蔡琰那样成为有名的才女,但是或许真能步他哥的后尘,在战场上立功,毕竟因材施教,才是培养一个人最好的方法。 赵瑾还不忘调侃赵凌月一下。 “凌月可是说过连刀枪都不怕,这区区锅盖算什么。” 赵凌月也附和道。 “大哥说的没错,这锅盖算什么!” 不过后面半句话咬字很重,似乎在反击赵瑾对她的调侃。 “大哥不也是和我一样,刀枪都不怕,还怕与李姐姐成婚吗?” 赵凌月这话说出来,在场的几人皆是如同染了风寒一样,开始咳嗽。 也就吴普笑呵呵的看着赵凌月,她这名字中的凌倒是取得好,还真给赵瑾怼的哑口无言。 不是他不能还击,只是现在太尴尬了,他本来正尝着那锅内的热气腾腾的煎鱼,差点让鱼刺噎住。 赵瑾第一时间没有想着如何回怼赵凌月,而是看向了坐在身旁的李柔,这一次,没有看见低下头害羞的她,而是露出微笑的与他对视。 两人的眼神交锋,虽无言,但唯有心知。 李柔并不是索取善妒的女人,她的性格恰恰相反,温柔且充满善意。 但也就是因为这样的她,让赵瑾与何灵思私会的时候感到愧疚,也包括现在。 赵瑾,你真是该死啊! 那股躁动的邪念在心中消散,取而代之的则是自责和内疚。 好在赵融尝到这新出品的菜色后,顿时赞不绝口,打破了这样的僵局。 而就坐在赵瑾对面的赵凌月则是以鼻孔视着对面的赵瑾。 那是还击之后的使对方的吃瘪的得意。 赵瑾又怎会对一个甚至没有十六岁的妹妹计较,便摆着一副囧脸,但实际心底里并没有多么难受。 不过能让这小丫头开心开心也好,自己马上就要出一趟远门,又要分别一小段时日。 要说赵瑾为什么能跟永动机一般操劳,不管是前世今世,一部分的原因也是为了家庭。 这样惬意的时光在此时感到格外的短暂。 吃完饭后,赵瑾没有再回到府衙内处理事务,而是陪着李柔,他们没有什么特别的娱乐活动。 也就是到湖边,看看天边的明亮的月光,赵瑾自然是带着她出了府的,总之要是被方氏等人看到他们依偎在一起的样子,便会觉得十分尴尬。 不过现在也没好的到哪去,十几名护卫只好站在远处,脸色处于崩与不崩的中间。 赵瑾没有婆婆妈妈的卖关子,而是直截了当的说道。 “南匈奴的事需要处理,我要去一趟。” 赵瑾没有说的很直白,可李柔当然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 “早点回来,我等你。” 其实赵瑾不同往常,回来的时候便靠在躺椅上的时候,她就觉得是有心事,直到赵瑾想带着李柔出去走走的时候。 后者的心里也已经有了准备。 她还记得在江州城离别的时候,自己的师傅就曾对她说过,赵瑾是个做大事的人,心怀天下,又怎能被儿女情长所占据。 赵瑾平日内并非是不善言辞的人,可总到这个时候,他的脸皮就特别的薄,一些暧昧的情话也说不出来。 夜幕低垂,湖面平静如镜。在湖畔草地上,几颗参天大树高耸入云,微风吹过,树枝轻舞。 不知是在月老的相助下,明月照在湖面之上,显得那样和谐,静谧。 这种寂静和优雅的美感让人忍不住叹息,眼前的景色与那战场上厮杀的血腥相比。 特别是赵瑾这样亲自经历过的许多次的人来说,便格外珍惜。 他不想让自己一直待在舒适圈,他想跳出去,他最害怕的就是如同,袁绍,甚至曹操一样,势力大了,人也飘了,被眼前的美好遮蔽了双眼。 从来到这个世上,觉醒了系统,赵瑾就自认为是天命之人,可能在现代人看来,实在是太中二了。 可不管历史的前沿还是后浪,都曾有一个道理。 有能力者,不该埋没自己,有多大的能力,做多大的事。 赵瑾前世也不是没有娱乐项目的,他也是玩moba游戏,在18年ig夺冠的那年,铸造了一个传奇。 最让人耀眼的自然是阿水,他还记得,窝在这里当个小主播,不去打职业扬名立万? 赛博世界中,夜之城的V,展开序幕的的时候,便有了那一句直击灵魂深处的提问——V先生,是想当一名无名小卒,还是名扬天下? 还有纽约市的本叔临终前对彼得帕克所说的遗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许多长辈的认为,游戏,电影,电视剧,小说之类娱乐化的产物都是精神鸦片。 但其中蕴含的道理,比起书本上那正正经经的名人名言,还有晦涩难懂的文章,它们的差距又有多大? 真正的现实,怎会是一片美好,所拥有的美好,只不过与残酷所对比。 赵瑾不是迷信的人,相反,他也是一个不信鬼神怪说的人,但是信与不信重要吗? 当这些事情没有办法以科学的角度解释,赵瑾当然会认为自己是天命之人。 终结这该死的乱世,必定有自己的一份。 想到此刻,赵瑾的心中便更没有退缩的意思,只是搂紧了身旁的佳人,至少,此刻是安详且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