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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逛街去

毒妃她会医能武 泛泛而谈 5283 2024-09-08 02:24
   宋漫这两天得了清闲,每天除了睡就是吃,吃的除了饭菜就是补血的药。   在躺平了两天后的一个早晨突然起了个大早。   因为她发现,自己在翻身的时候,胸前的伤口竟然都不痛了。   翻身侧过去的她,惊得立马睡意全无。   猛地坐起身,掀开自己的衣物,发现那些大大小小的伤都没有了?   咦?怎么回事?   真是奇怪。   原本她都做好自愈力消失的心理建设了,虽然失去自愈力可惜,但是自己并不是只依靠这个存活的,自己有医术有功夫,何愁在回陇生活不下去?   等自己慢慢接受了这个现状的时候,它又给自己好了?   这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咩?   怕以防万一,她再次用刀实验了一下。   半个时辰一过,伤口果然自己愈合了。   “这是怎么回事啊?既然它能自己愈合,那前几日的伤又是怎么回事?”   宋漫开始仔仔细细地回想当天发生的过程。   当时影哨五指成爪,带着深厚的内力,朝着自己胸口而来,当时觉得他的身法诡异,有些眼熟,却想不出来是哪门的功夫。   就在影哨捏着自己的心脏的时候,极强的不适感传来……   “莫不是因为心脏受损?”   心脏是一个人生存的根本,或者这身体的自愈力就是和这个心脏有关。   “也是,一个人的心脏都没了,就算有自愈力,也不可能凭空长出一个心脏来……”   以前觉得自己天下无敌的想法瞬间被宋漫收了起来。   看来这身体的自愈力也是有破绽的,如果心脏受损自愈力就会消失。   以后可得保护好自己的小心脏了。   “佩玲。”宋漫朝屋外喊。   佩玲推门而入“小主,现在还早,你再睡会吧。”   “不睡了。”宋漫一身里衣,光脚下床“襄雅居今天还是没有动作?”   “没有,除了薛意娥那个老毒妇每天晚上出门外,没有其他的动作了。”   “晚上出门?去了哪?”   “不知道去了哪里,只是出门时,鬼鬼祟祟的。”   宋漫捧起一把水拍在自己脸上,驱散了不少的热意。   “盯紧薛意娥的动作,她可是个难搞的人物。”   先不说她那一身的毒,就说那个影哨就是个难题。   洗净了脸,换好衣裳。   今日身子利索了不少,心情也格外了地好了些。   换了一身明亮的黄衫,长发挽成双发髻,同色系的深黄色护腕,让整个人利落又可爱。   “走吧。”宋漫一身清爽地拍了拍手。   “去哪?”佩玲摸头。   “今天我心情好,带你去外面逛逛,吃好吃的去!”身体痊愈,身体倍棒,就要给自己找点事做。   “真的?”佩玲眼睛一亮,从跟着主人开始,她就一直在这个院子里,都没怎么出过将军府的大门。   “今天所有的开支我结账!”宋漫豪爽地挥手,回陇皇上赐的黄金百两都够在京耀繁华地段买间院子了。   有钱自然是要给自己享受的。   于是带着两名御林军在清潭街开始扫荡,大肆地挥霍,林大和林二则变成拎包小弟,身上挂满了战利品。   “林大……我感觉到了侮辱……”林二一边走一边哀怨地看着前面还在扫荡的主仆两人。   “何止是你……”林大憋闷的声音响起,林二扭头一看,差点吓了一跳。   林大身上挂的东西竟然比他的还多!   “皇上到底是怎么安排的!竟然派我们来给一个庶女打杂?”林大咬着牙根说。   “嘘!”林大猛地一惊“你不要命了,敢质疑皇上!”   林大虽然没有接着吐槽,但愤懑的眼神还是没有变。   宋漫走在前面,身后那两道灼射的目光,她早就察觉到了,只不过视而不见罢了。   能被选上御林军的人,不仅是身手要好,其身世背景也一定不凡,此时却被她当成随身小厮一样使唤,心里难免不满。   “这簪子不错,都给我包起来吧。”   宋漫来到一处摊子,此时俨然像个发了横财的暴发户,挥手间就是一个摊子的一个月的生意。   摊主瞪得眼睛都出来了,连连答“好好好!”   “小主,买那么多簪子干什么?你也戴不了那么多啊……”佩玲没见过这等豪横,拉了拉宋漫的袖子,嘀咕。   “没事,这些簪子是给你买的。”   “我?”佩玲连连摆手“我怎么能用那么多!我受不起……”   “怎么受不起?”宋漫打断了她“你从三四岁就开始伺候我母亲,难道这点东西你就受不起了?”   “主人对我是救命之恩,如果不是主人把我从人牙子手中救回来,可能我早就没命了,所以我为小主你做再多都是应该的,怎么还能奢求那么多……”   “没什么应该不应该的,我母亲救你,你报之以恩,是你心善。”   “这些年你跟着我们也受了苦,更是早就已经过了出嫁的年纪,如今我既然有了能力,你就放宽心,好好打扮一下,把自己嫁出去。”   佩玲顿时羞红了脸“小主,你还是个闺阁女,怎么说这些话……”   宋漫笑得明媚,佩玲已经快年三十,再不把自己嫁出去就真的成老姑娘了。   “小姐,你的东西都给你准备好了。”此时摊主的簪子首饰也全都利索的打包好,生怕宋漫反悔了一样。   宋漫朝身后的林大林二使了个眼色,两人黑着一张脸上前接过。   “走吧,逛了这么久,肚子都饿了。”   “去琳琅阁。”宋漫双手负在身后,一副阔气老板样。   佩玲追在身后“小主,琳琅阁的吃食很贵的!”   “怕什么,你小主有的是钱。”   ……   青潭街是京耀城中最繁盛的地方,京中的达官贵人最爱来的琳琅阁就坐落在这里。   琳琅阁是十年前一个北边来的富商,一掷千金买下这块地,建了这个琳琅阁,因为里面的菜式新颖,原料珍贵,定价也高,能眼也不眨地在这里吃一顿饭的人,都是京耀城中非富即贵的。   许多人都以在这里吃上一顿饭而为傲。   宋漫这两天得了清闲,每天除了睡就是吃,吃的除了饭菜就是补血的药。   在躺平了两天后的一个早晨突然起了个大早。   因为她发现,自己在翻身的时候,胸前的伤口竟然都不痛了。   翻身侧过去的她,惊得立马睡意全无。   猛地坐起身,掀开自己的衣物,发现那些大大小小的伤都没有了?   咦?怎么回事?   真是奇怪。   原本她都做好自愈力消失的心理建设了,虽然失去自愈力可惜,但是自己并不是只依靠这个存活的,自己有医术有功夫,何愁在回陇生活不下去?   等自己慢慢接受了这个现状的时候,它又给自己好了?   这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咩?   怕以防万一,她再次用刀实验了一下。   半个时辰一过,伤口果然自己愈合了。   “这是怎么回事啊?既然它能自己愈合,那前几日的伤又是怎么回事?”   宋漫开始仔仔细细地回想当天发生的过程。   当时影哨五指成爪,带着深厚的内力,朝着自己胸口而来,当时觉得他的身法诡异,有些眼熟,却想不出来是哪门的功夫。   就在影哨捏着自己的心脏的时候,极强的不适感传来……   “莫不是因为心脏受损?”   心脏是一个人生存的根本,或者这身体的自愈力就是和这个心脏有关。   “也是,一个人的心脏都没了,就算有自愈力,也不可能凭空长出一个心脏来……”   以前觉得自己天下无敌的想法瞬间被宋漫收了起来。   看来这身体的自愈力也是有破绽的,如果心脏受损自愈力就会消失。   以后可得保护好自己的小心脏了。   “佩玲。”宋漫朝屋外喊。   佩玲推门而入“小主,现在还早,你再睡会吧。”   “不睡了。”宋漫一身里衣,光脚下床“襄雅居今天还是没有动作?”   “没有,除了薛意娥那个老毒妇每天晚上出门外,没有其他的动作了。”   “晚上出门?去了哪?”   “不知道去了哪里,只是出门时,鬼鬼祟祟的。”   宋漫捧起一把水拍在自己脸上,驱散了不少的热意。   “盯紧薛意娥的动作,她可是个难搞的人物。”   先不说她那一身的毒,就说那个影哨就是个难题。   洗净了脸,换好衣裳。   今日身子利索了不少,心情也格外了地好了些。   换了一身明亮的黄衫,长发挽成双发髻,同色系的深黄色护腕,让整个人利落又可爱。   “走吧。”宋漫一身清爽地拍了拍手。   “去哪?”佩玲摸头。   “今天我心情好,带你去外面逛逛,吃好吃的去!”身体痊愈,身体倍棒,就要给自己找点事做。   “真的?”佩玲眼睛一亮,从跟着主人开始,她就一直在这个院子里,都没怎么出过将军府的大门。   “今天所有的开支我结账!”宋漫豪爽地挥手,回陇皇上赐的黄金百两都够在京耀繁华地段买间院子了。   有钱自然是要给自己享受的。   于是带着两名御林军在清潭街开始扫荡,大肆地挥霍,林大和林二则变成拎包小弟,身上挂满了战利品。   “林大……我感觉到了侮辱……”林二一边走一边哀怨地看着前面还在扫荡的主仆两人。   “何止是你……”林大憋闷的声音响起,林二扭头一看,差点吓了一跳。   林大身上挂的东西竟然比他的还多!   “皇上到底是怎么安排的!竟然派我们来给一个庶女打杂?”林大咬着牙根说。   “嘘!”林大猛地一惊“你不要命了,敢质疑皇上!”   林大虽然没有接着吐槽,但愤懑的眼神还是没有变。   宋漫走在前面,身后那两道灼射的目光,她早就察觉到了,只不过视而不见罢了。   能被选上御林军的人,不仅是身手要好,其身世背景也一定不凡,此时却被她当成随身小厮一样使唤,心里难免不满。   “这簪子不错,都给我包起来吧。”   宋漫来到一处摊子,此时俨然像个发了横财的暴发户,挥手间就是一个摊子的一个月的生意。   摊主瞪得眼睛都出来了,连连答“好好好!”   “小主,买那么多簪子干什么?你也戴不了那么多啊……”佩玲没见过这等豪横,拉了拉宋漫的袖子,嘀咕。   “没事,这些簪子是给你买的。”   “我?”佩玲连连摆手“我怎么能用那么多!我受不起……”   “怎么受不起?”宋漫打断了她“你从三四岁就开始伺候我母亲,难道这点东西你就受不起了?”   “主人对我是救命之恩,如果不是主人把我从人牙子手中救回来,可能我早就没命了,所以我为小主你做再多都是应该的,怎么还能奢求那么多……”   “没什么应该不应该的,我母亲救你,你报之以恩,是你心善。”   “这些年你跟着我们也受了苦,更是早就已经过了出嫁的年纪,如今我既然有了能力,你就放宽心,好好打扮一下,把自己嫁出去。”   佩玲顿时羞红了脸“小主,你还是个闺阁女,怎么说这些话……”   宋漫笑得明媚,佩玲已经快年三十,再不把自己嫁出去就真的成老姑娘了。   “小姐,你的东西都给你准备好了。”此时摊主的簪子首饰也全都利索的打包好,生怕宋漫反悔了一样。   宋漫朝身后的林大林二使了个眼色,两人黑着一张脸上前接过。   “走吧,逛了这么久,肚子都饿了。”   “去琳琅阁。”宋漫双手负在身后,一副阔气老板样。   佩玲追在身后“小主,琳琅阁的吃食很贵的!”   “怕什么,你小主有的是钱。”   ……   青潭街是京耀城中最繁盛的地方,京中的达官贵人最爱来的琳琅阁就坐落在这里。   琳琅阁是十年前一个北边来的富商,一掷千金买下这块地,建了这个琳琅阁,因为里面的菜式新颖,原料珍贵,定价也高,能眼也不眨地在这里吃一顿饭的人,都是京耀城中非富即贵的。   许多人都以在这里吃上一顿饭而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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