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南山经》中记载:“又东五百里,曰丹穴之山,其上多金玉。丹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渤海。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皇,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这段记载中,凤凰是一种长得像鸡的飞禽,它浑身五彩,极为漂亮,身上的五彩花纹则代表着德义礼仁信的美好品德,只要它们出现,就能带来天下太平。 眼前的这只凤鸟,身上的羽毛果然是五彩缤纷的,而不是后人以为的浑身火红,它比鸡大得多,甚至比孔雀都要大上一轮,尾羽并不是后世描绘的孔雀尾羽,而是一条条如同五彩彩带一般的漂亮羽毛。 真美。 叶思媚不禁在心中感叹,凤凰不愧是神鸟,上古的主宰,真的是美极了。 若是它幻化为人形,不知道容貌会有多俊美? 想到这里,她情不自禁地飞到了凌凤身边,伸手轻轻地抚摸它那一身漂亮至极的羽毛。 很舒服,就像是在摸金丝绒一般。 她居然撸到凤凰了,这一趟真是千值万值。 她轻轻地叹息了一声,道:“只可惜我并没有什么丹穴之火,无法将你复生,你当初算的那一卦,终究是错了。” 凌凤自然无法回答她,它的眼睛微微闭着,头上的羽毛很长,就像彩带一样漂亮。 要是能养这样一只灵宠就好了。 她心中默默地想着,却知道这都是妄想,凤凰才上古的统治者,何等的高贵,怎么可能给她做灵宠? 她收回了手,道:“不过你也不用太伤心,或许你等的人并不是我,而是另有其人。” 说罢,她飞身而起,出了石门,那厚重的石门缓缓地合上,叶思媚回头看了一眼,道:“希望你能有重见天日的那一天。” 她又回到了对面的山峰之上,劳森还在等她,见她出来,急忙上前道:“叶小姐,情况怎么样?” 叶思媚道:“里面什么都没有,或许很早以前就已经被人洗劫过了吧。” 劳森的脸上露出了几分失望。 叶思媚之所以这样说,是防止再有人来探索这座古老的妖族墓,要是那只凤凰被人毁了肉身,那就太可惜了。 那可是世上最后一只凤凰了,它对龙族还有克制作用,毁灭了太可惜。 劳森见她空着手出来,也没有怀疑,问道:“叶小姐,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还能有什么打算,当然是回国去。”叶思媚看了他一眼,道,“你现在是什么修为?” 劳森有些不好意思,道:“我的天赋不高,只是四级后期罢了。” 叶思媚心中一动,道:“你想成为花旗国的统治者吗?” 劳森吓了一跳,惊骇地望着她,过了好久才道:“叶小姐,你……你没有开玩笑吧?” 叶思媚严肃地说:“当初花旗国之所以会毁灭,大灾变之所以会降临,正是因为花旗国的顶层有一群宵小之辈。这些人内斗内行,外斗外行,竟然胆敢勾结地狱之王,来对付人族。” 说起这个,劳森的眼中也涌出了熊熊怒火。 他当年本来在军队服役,家中有父母兄妹,本来很幸福。 可是那一天,大灾变降临,地狱之王刚刚来到人间就撕毁了和花旗国高层的联盟,在花旗国的国土上肆虐。 他的父母在第一天就死在了灵怪的手中,而且死得很惨,死状惨不忍睹,他的哥哥没有细说,但他能够想象得到。 他的哥哥为了保护妹妹,一直躲躲藏藏,甚至还躲到了下水道中,在臭气熏天的下水道里生活了三个月。 但是,他在出去寻找食物的时候,被一只灵怪撕成了碎片。 他妹妹也是运气好,跟着一支有魔法师的逃难队伍,才逃出了大城市,回到了老家,捡回了一条性命。 那个时候,她妹妹才十三岁。 一回忆起那些惨烈的过去,劳森就觉得浑身的鲜血在燃烧。 他恨灵怪,也恨当年勾结灵怪的高层。 叶思媚道:“当年的那些高层没有死光,他们还躲藏在暗处,悄悄积蓄着实力,等待着有一天地狱之王死了,他们好重新夺回权力。” 劳森咬牙切齿地道:“他们做梦!” 叶思媚很满意。 就是要满腔恨意才好。 “据我所知,当时花旗国一共有十三个八级玄术师,在和灵怪的战斗中死了九个,最后还剩下四个。”她目光幽幽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