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古装言情 穿越就穿越,你咋还回来拐个人

第92章 捧杀

   在时光确定自己真的穿越后,除了因为即将见到林默默而欢喜外,也意识到一个令人无奈而悲伤的事实。   那就是在另一个时空,他可能已经不存在了,或者说已然溺亡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   他父母也不知能不能承受地住失去儿子的噩耗。   幸好爸妈还有一个儿子,对他们而言好歹也算一种安慰了。   事情已然发生,多想无益。   他只能隔着时空,祈祷爸妈能早日振作起来,保重自己的身体,能原谅他这个儿子中途退场的不孝。   想通之后,时光就把心思放在如何寻找林默默的事上。   在这个落后而遥远的古代,初来乍到的时光,举目见到的一切事物都是那么的陌生。   即便是对他这个身份的家人,也没有一丝亲切感。   况且所谓的家人,对原主仿佛也并不友好。   在他醒来后所继承的那一部分记忆里就能看出,在这个家里,他的身份很尴尬。   这是一个官宦家庭,出身貌似还不错。   父亲时裕属于官一代,是从底层爬上来的,故此第一任妻子的出身并不高,是镇上秀才家的女儿。   当初,祖父为了让家里的独苗早点开枝散叶,就在儿子十六岁的时候,定下了一位为母守孝,而错过最佳婚嫁年龄的秀才之女。   这位姑娘比丈夫大了三岁,结婚后,很快就诞下一子。   这个孩子便是原主,自小受尽了祖父母与母亲的宠爱。   他父亲可能是出于年少,又醉心于功名,一味地日夜苦读,对这个儿子并没有太多感情。   这也不足为奇。   放在时光来的那个时代,十六七岁的少年还是个孩子呢,怎么可能对另一个比他小那么多的孩子有多喜欢呢。   四年后,一心扑在举业上的时裕,考中了进士。   这时,他也不过二十一岁,可谓是年少成名天下知。京城许多官宦人家都想把女儿嫁给他,但奈何人家早有妻小,只能按捺住那颗蠢蠢欲动的联姻之心。   不过,时裕这位发妻是个没福气的。   还没跟着这位夫君享什么福,不到一年,便因难产而一尸两命。   于是炙手可热的时裕,不到三个月又再婚了,娶得还是一位当朝四品京官之女,婚后又为她诞下了两子一女。   这位继母貌似对原主,视若己出。   但凡他要什么都会无条件地满足他;即便做错了任何事,都不会受到一点教训,哪怕是与她亲生的孩子起了冲突,受批评的也不是自己。   继母对这个时家的嫡长子的态度,就是一个字,宠!   使劲宠!   原主年少无知,没见过什么人心险恶,在他贫乏的小脑瓜里,只知道继母特别的疼爱他,比疼爱亲生儿子还疼爱他。   但时光一眼就看穿了这位高门继母的意图,那就是两个字:   捧杀!   想毁了这位原主,为自己儿子继承家业扫除障碍。   后来,投奔儿子的祖父,越看越不对劲,想改掉大孙子身上的坏毛病,奈何已经太晚了,孩子的性子早已定型了。   也进入了叛逆期,非常的不听话。   除非下死力气来管,才有希望把这棵长歪了的小树苗,给捋直溜了。   但当官的儿子时裕心思都用在了官场上了,兼之对这个前妻生下的长子,也没有多少父子之情,一直都放任后娶的这位妻子管教儿子,几乎从不插手。   由他自己来管吧,一是下不来重手,二则总有人拦在前头不让他管教。   一旦他这边刚要给大孙子一点教训,那位儿媳就跳出来作妖,不是劝他消消气,就是一个劲地替孙子说好话、求情。   几次下来,反而害得孙子与他这位祖父离了心,见他就躲。   气得他生了好一场病。   这样别别扭扭地又过了两年,时老爷子忽然说要带大孙子出门访友,且说走就走。   原主先时一听能出去玩,还挺高兴的,可出去后才晓得赶路有多辛苦,于是中途就打了退堂鼓,哭着喊着要祖父带他回家。   时老爷子哪能如他的愿,说什么也不肯半途而废。   谁知,那小子半夜想从客栈的窗户溜出去,再自己偷跑回家。   结果一跤给跌得一命呜呼了,正好被穿过来的时光捡了便宜。   *   那小子把头也磕破了,时老爷子心疼孙子便让他在客栈里养了两日伤,爷孙俩再继续赶路。   初到异世的时光,两眼一摸黑,正好借着这两天养伤的功夫调整了一下心态,理顺了一下思路。   也开始接受了这个身份。   他心里清楚,自己在这个陌生的朝代并不孤单。   虽然还不清楚这老爷子准备带他这个孙子去哪里访友,但是跟着他一起过来的玉葫芦给了他暗示。   似乎想要他跟着老爷子走。   时光是晓得这枚葫芦的神奇之处的,觉得这件事很不寻常,听它的应该没错。   说起来,他与这枚玉葫芦也是有了过命的交情了,断不至于坑害他。   于是时光跟着这位祖父,受尽了一路颠簸与辛苦,终于来到了北方的这座小县城。   这一路,他也没少试图跟老爷子套话,他们这是要去哪里,做什么,但这位祖父的嘴不是一般的紧,怎么也不肯透露一个字。   问急了,就说是想带他回老家看看,反而还问他,还记不记得小时候在老家的某件事。   时隔那么久,就算问原主也不一定记得,更何况眼下他只继承了原主一部分记忆,更是无从得知了。   时光在心里无奈一笑,只得用“不记得了”搪塞过去。   原主在老家长到三四岁,等父亲在任上安顿下来了,才随母亲一同过去与父亲团聚。之后直到多年后祖母过世,父亲丁忧回老家守孝才跟着回来过一趟,往后便再没回来过了。   三四岁的孩子,确实已经开始有记忆了。   但有记忆,不代表着多年后还会记得幼年的某些事。   在祖孙两人到了老家的这座北方县城后,时老头才给大孙子透了一点话出来。   已经到了这里,老人家觉得有些话也可以说开了,也是给孙子打个预防针的意思,免得他到了人家家里再跳脚,弄得大家都难堪。   自家孙子什么德性,时老头再清楚不过了。   觉得这一路上,也把这孙子乖张任性的小性子磨得差不多了,这会应该也能听进去一点话了。   至于他愿不愿,踏上他这个祖父临死前为他谋划的这一条出路,就看他自己的选择了。   若是大孙子实在不愿意走这条路,他这个祖父也不会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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