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人世间
江辽省吉春市共乐区光字片的狭窄街道上,年仅10周岁的周秉昆兴冲冲的奔跑着,身形敏捷的躲避着往来的行人,肆意挥洒着少年人的欢欣。 周秉昆生于新时代第四年,如今已经在这个任务世界渡过了十年的幼年生涯,个中感受不言而喻。 在《乔家大院》世界中结束了手操生杀大权,秉政一国的数十年后,白景善推开了青铜大门,马不停蹄的被系统投放到《人世间》的世界。 这是一個贴近记忆中现实模样的世界,让他十分亲切。至于任务则是要帮助周秉昆实现一次别样人生,没有遗憾的那种。 历经了两个任务世界,白景善对于完成许愿者的任务,早已驾轻就熟,十年的时间,足够他很好的适应环境,能够重新体验一次童年,也不失为是一种别样的乐趣。 周秉昆出生的年代,正是大家伙撸胳膊挽袖子埋头苦干的年代,老爹周志刚作为第一批工人,常年奔波在外,可谓是尝尽了人间苦难。 但是这个年代却没有叫苦的习惯,每个人都洋溢在极大的幸福与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向往中,闷起头来搞建设,百多年来落后于人的国家呈现出日新月异的态势。 周家的生活起初还算不错,仗着父亲周志刚的英明决策,一家人在光字片拥有着一间带院子的两间房,美中不足的就是离公厕近了一点。 周秉昆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时间闻到的就是公厕传来的气味,让小小婴儿的他直接被臭哭了。 老爹周志刚不明就里,高兴的直跺脚,说一听这响亮的哭声就知道小儿子是个带种的…… 长大的十年来,有几年饿了肚子。周秉昆的爷爷和奶奶在前年的时候离开了吉春市,那年头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吃的,城市里的日子不好过,老两口不想拖累儿子一家,毅然决然的离开吉春市,回到了鲁东老家,为的就是给儿子儿媳减少点负担。 人世间的父母就是这样,总是为儿女默默做了很多,却不求回报。 久经世事的周秉昆也伤感了好久,他没办法干涉这么大的事情,更何况,他那时只不过是个十岁不到的小屁孩! 今年,周秉昆已经在共乐区第五小学读初小三年级了,眼瞅着就要升入高小,即将拥有光荣的初小学历! 原本的周秉昆是一个资质平平的平庸之辈,在学习上并没有哥哥姐姐的过人天赋,学习成绩可以说一个证书都没拿过。 不过自从白景善穿越过来后,依靠着超强的记忆力和体魄,区区小学的知识根本不在话下,象征着小学生至高荣誉的大红花,他不知道获了多少。 今天下午,照旧又是半天的义务劳动课,给学校除草了好几个小时,腰酸背痛。 铃声一响,终于放学了。 狼奔豕突地出了校门后,他甩开了一直缠着他的青梅竹马——小胖妞、水桶腰、上下一边粗的乔春燕,一路小跑往家走。 从今年起,家里的吃的变多了,购粮本上的粮食限量也比以前多了,每天能够吃上玉米面馍馍,再配上一碗面糊,简直是这个时代的人间美味。 对于白景善来说,几辈子下来,他美食珍馐可没少享受,胃口都被养刁了。但是这种和家人一起享用的粗茶淡饭,也能令他在精神上满足,他毕竟不是一个有太多口腹之欲的人。 这种年代,只要能吃饱,口味都在其次。 随着第三个世界的到来,他已经逐渐适应了每一个身份角色的转换,入乡随俗,享受每一段人生,成为了他为数不多的美好心愿。 哦对了,从《乔家大院》的世界里,他获得了乔老爷子的一个赞。据说本来是三个赞的,但是因为他被咸丰和兰贵人两口子算计着抬旗,惹恼了乔老爷子,结果只给了一个赞。 白景善用一个赞领取了乔致庸的一身功夫,虽然这东西可以随着记忆复苏逐渐练回来,但是他不是之前的菜鸟了,他害怕下一个任务世界一进入就是碰到什么危险的地方,便优先选了一身形意拳的功夫和飞镖的技艺。 然而,一睁眼他就后悔了,这么个年代,基本上用不上功夫,更何况还是个小孩子呢! 光字片的第一家就是周家,别人家的房子,二十多年来早都被风吹雨打的不成样子,可是周家的房子却维持的很好。 一家之主周志刚每次回来,都要用黄土抹墙,抹的板板正正,任谁从门口走过,都要羡慕的夸上两句主人家的勤劳能干。 周秉昆刚到家门口,就远远的见到邮差赵有成叔叔,骑着二八大杠来送信。 这个小赵叔叔当邮差多年,经常往光字片来送信,邻里邻居的也都认识,便随手扔了一封信给周秉昆。 “谢谢小赵叔叔!” “好孩子,不客气,再见,记得把信给你家大人啊!” 小周同学乐呵呵的接过信一看,更乐了。 收信人正是他的姐姐周蓉,写信人的笔迹遒劲有力,看得出是个文化水平很深的知识分子。 可惜这个世界上字如其人基本上都是空谈,没有依据,秦桧的字好,人却不好。 同理,这封信的作者,应该就是那个没良心的冯化成了,更不是什么好人。 要说这货也确实是倒霉,早年间人确实还算有些才华,虽然因为家庭出身遭受了一些困难,但是后来又给解决问题了。境遇稍微好起来一点,就爱写几句歪诗,文人的酸腐气息太浓。 最主要的是这货老大年纪,快三十的人了,还写信勾搭周蓉这个,实在是让人恨得牙根痒痒。 周秉昆几世为人,见过的文化人称得上博学鸿儒的也不少,贩夫走卒看的更多,但论起来是这么没品性的东西,还真是少见。 要是勾搭别人家的女儿也就算了,偏偏这货勾搭的是自己的姐姐,把一个大好女青年勾引到了西南大山里受苦受累,用理想和浪漫骗她,一次又一次的拖累她,生了孩子自己不管,交给小舅子养,长大后不认他,简直是个铁废物。 如果仅仅是这样,俩人能够苦尽甘来,这也算修成正果。但是一切尘埃落定,苦尽甘来之后,冯化成竟然还搞起了外遇,钻营权势,跟着外遇对象跑到了法国,这纯纯一个凤凰男黑化的典型案例! 小周同学咬着牙,心想让你个狗东西给我姐写信,真是没屁闲豁楞嗓子。这回就让你好好见识见识我的手段。 周秉昆大咧咧拿着信装进包里,走进院子,母亲正在做饭,玉米糊糊的香甜味道从屋子里传了出来,扑面而来一股子家庭的温馨。 周志刚身在建设一线,几年没回家了,周母一人操持家业,养活三个子女,这才是真正的独立女性,周秉昆对母亲十分尊敬。 “妈,我回来了!” 几世为人,还能情真意切的叫声妈,这点就够很多人羡慕的了。 周母走出屋子,看着满身机灵劲儿的小儿子老疙瘩,打心眼里的喜爱。 “坤儿回来啦,快洗手洗脸,等你哥你姐回来咱就吃饭!” 还没入冬,秋天的节气在东北就已经有些凉了,帮着儿子脱了外面的毛衣,周母就直接拽着周秉昆去洗脸洗手。 等这一套忙活完了,周秉昆才从如山的母爱中“挣脱”出来,清爽利索的坐在一张破旧的桌子上,掏出课本作业和那封信。 这是他日常学习的地方,曾经也是周秉义、周蓉学习埋头苦读的地方。 周母打小没上过学,也就在新时代后上过几年扫盲班,不认得太多字,因为对三个孩子的学习基本上也没怎么关注过。 即使是这么放养,周家的三个孩子仍然学习十分优秀,只能解释说三人的天赋异禀了。 在周母眼中,老疙瘩秉昆和俩大孩子一样,学习上根本不用操心,聪明着呢! 周秉昆拆开那封信,信里果然是冯化成酸唧唧的情话,诗也写了几句,说不清是什么流派的,但是比周秉昆记忆里那些非常有名的诗歌,肯定差着十万八千里。 这特么的狗东西,自己的姐姐周蓉也不过给他写了第一封信,俩人即使是作为笔友,关系也还不熟呢。怎么就敢写这么肉麻的话,看着就让人恶心作呕。 周秉昆忍着不适的感觉看完信,心中已经做出了决断。 他压根就不准备断掉和冯化成的联系,只不过联络人不是周蓉,而是他自己。 周蓉这辈子是别想和冯化成有任何关联了。 还想下乡去大西南? 别做梦了,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吧。老老实实让人世间的艰难生活,早点磨碎你那理想主义者的外壳,少给周家人添点麻烦才是正道。 至于冯化成,这老货就活该被拾掇,自己给丫推一把,让他趁早进火坑得了,省的再去祸害别人家的姑娘。 这几年,周秉昆早有准备,对姐姐周蓉那种文艺女青年的的心态和做派十分熟稔,用一个虚构的东北少女形象,重新给老流氓写了一封仰慕的信。 装成小姑娘还不简单嘛,什么幼稚说什么,越是幼稚懵懂,这种老流氓才越兴奋呢。 很快信写完了,周秉昆还给他留了个新地址,总是寄到家里,难免会让姐姐碰到,那可就完蛋了,干脆直接叫老流氓寄到自己在第五小学的同学涂志强那里。 没错,就是那个剧情里出场就寄了,还给周秉昆带来极大心理阴影的涂志强。 只不过这货现在已经被周秉昆调教成自己的小弟了,让他干啥就干啥的那种…… 周秉昆操作的这件事很顺利,丝毫不出其所料,二十多天后,冯化成果然回信了。最恶心的是,这货写给自己的心里用的那首诗,竟然跟给周蓉回信里头的一样。 这就怪你自己了,就算你改一下,我都不至于这么生气。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 且不提二十多天后的事情,眼下忙活完了写信的事儿,周秉昆三下五除二的写完了今天的作业,没一会儿大哥和大姐结伴回来了。 周秉义今年16了,正在读初中,不是因为学习不好蹲级了,而是刚开始那几年形势不太稳定,再加上家里条件不太好,他没能及时上学,耽误了好几年。 等到妹妹周蓉到了学龄前一年才一起入学,两人都是高材生,一个读初三,一个读初二,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 周家有一面墙,专门给三个孩子贴奖状,几乎都要没地方贴了。每次乔春燕她妈等一众邻居来串门的时候,都羡慕的不得了。 乔春燕家的三姐妹,就没有一个是学习的料,偏偏长得还不中看,和周家的三个孩子一比呀,简直是天上地下…… 周蓉往门口踅摸了很久,应该是找看有没有回信,还问周母见没见到来信,周母没看到,自然说没有。 “坤儿,你见到邮差叔叔来送信没有?” “没看见,姐你要写信吗,我可以帮你寄信!” 周蓉勉强笑了笑,这么多天了也该回信了,莫非人家大诗人看不上自己这个小丫头吗…… “姐不寄信,我就看看有没有回信。” 周秉昆打趣道:“咋的了,有人儿给你写信啊?” “没……没有,别瞎说,谁能给我写信!”周蓉掩饰着内心的惊慌,弟弟的眼神怎么有点瘆人呢! 周秉昆看着欲盖弥彰的姐姐,心中得意的笑了,这辈子有我在,你是甭想跟冯化成这个狗东西扯上关系了。 周蓉和冯化成写信,本来就是因为在报纸上看到了对方刊登的歪诗,这才主动写信,只要没有回信,她没了念想,也就不会再继续写了,周家女儿这点骄傲还是有的。 周秉义长得高高大大的,继承了周志刚英挺的面孔,外表看着很有气势。看到弟弟妹妹俩人说笑,没好气的叫两人快收收架子,赶紧过来吃饭。 一家四口人挤在小小的饭桌上,就着几口咸菜,吃完了今天的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