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喜欢。活了三十五年,我发现自己正在喜欢的,都是作为人所拥有的特权。我喜欢我的职业,因为我可以救死扶伤,它给予了我太多的成就感和崇高感,我不得不承认,这些也是促使我坚持喜爱的原由,我喜欢吃饭,特别是炒菜,热腾腾的炒菜,但似乎也只有人类可以这样选择,我喜欢旅游,喜欢拍照,我喜欢我的妈妈爸爸,喜欢你,喜欢...郑知微.....”她低头浅笑,“‘喜欢’或者‘爱’,这种情绪本身,也只有人类理解得更加深刻。所以如果能够让我自己选择,我会继续投胎做人。” 覃欢拍了拍她的肩,“你看过《重启人生》吗?” 宋澜摇头,她没有时间。 “你这辈子是医生,救了很多人的性命,功德积累够了,下辈子就有可能当人,放心吧。”覃欢咧牙笑,“如果你也选择当人的话,那我也委屈求全,舍命陪君子吧。再勇敢做回人!” 宋澜笑。 “没开玩笑,说真的,我这一生爱情求不得,友情确是上上好,我很幸运,能和你成为朋友啊,宋澜。” 宋澜侧头,看着覃欢那双真诚的眸子,清晰地回道,“我也是,覃欢,很高兴和你是朋友。” 覃欢瘪瘪嘴,感性得就要哭了,她将脸对向太阳,企图用阳光蒸发掉自己将落未落的泪水。 “老覃,下周科室要派我去南京开个专题研讨会。” “去啊,多好的机会,学习学习,明年还是要努力评一下职称。” 宋澜点头,“下周三出发。” “去多久?” “大概一周。” “行,这几天把东西收拾好,出去待得也挺久。” 宋澜轻轻嗯了一声,然后才说,“那天,我说下周三,郑知微说她要回来。” 老龟又爬上来晒太阳了,不知道是不是刚才的那一只,覃欢分辨不清。 -------------------- 第八十一章 这一趟,郑知微走了小一个月。 周三,九月二十五日,天气晴,有风。 仍是世纪广场。 覃欢站在中心雕塑,看到一辆辆越野车扬着灰尘而来,以此停放在广场停车处,然后一个个橙红色的人齐刷刷滚动过来。 涌向广场中心。 人群渐而骚动。 此刻,覃欢才意识到来世纪广场接人的不止她一个。 可即使是人多,覃欢还是很快就找到了郑知微,每每这个时候,覃欢总要洋洋自得一番,感叹自己看人的眼光还是高。 郑知微像一株劲草,兀自散发着美好又向上的生命气息。 覃欢玩闹的心思上来了,她摇着自己的车钥匙,等着他们拍完照后,快步走到郑知微面前,把人叫住,“美女,走吗?” 郑知微有些局促,她的轮椅进了半分又退了半分,实在尴尬。 “......覃医生好...” 覃欢噗嗤笑道,然后上下打量着郑知微,感叹着,“很好,出去一趟,还长了一些肉,总算不是小骷髅了。” 李玉河听着直乐,“知微姐一直都瘦,倒也不至于像骷髅。” “啧,小朋友,夸张懂不懂?夸张!”覃欢把车钥匙握在手里,看着郑知微,“走吧,回去。” “去哪儿?”郑知微想了一路这个问题,她已经不用住在医院,只是要定期去复健,北安没有她的住处,回龙镇又太远,原本盘算着回来先找个酒店住一下,然后再租个房,却未曾想到,今天覃欢会来,还一语戳中了她的心事。 “回老宋那里呀,不然你想去哪儿?回龙镇?” 郑知微紧抿着唇,没说话,而眼神又在覃欢四处打量着。 “郑警官,别看了,老宋出差学习去了,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她推着郑知微,说,“宋澜她在老城区买了一套房,离你复健的医院也很近,这几天你先住哪里,我会陪你住着,等她回来,我再撤退。”她说完又看了看李玉河,说,“小朋友也可以住的,房间够。” 李玉河不满意她的称呼,却还是认真回答,“我就不去了,我得回家看看妈妈,再有,我那一摊农产品还没有卖出去,直播间得顾着点。” 覃欢点头,“那还是一起吧,我把你送到车站。” 李玉河摇头,“不顺路,我自己打车过去就好。”说罢,她背好自己的双肩包,蹲到郑知微面前,说,“知微姐,我先回去了,你到时候回来提前告诉我,你好好的。” 郑知微点头,在李玉河将走的时候,叫住她,说,“玉河,谢谢你,真的很感谢你。” 李玉河摆摆手,表示不用在意,然后潇洒离去。 覃欢看着,评价道,“小朋友还挺成熟。” 郑知微认可地点头。 覃欢推着她还未走几步,马宗玉就摇着轮椅过来了,她看着郑知微说,“小郑,有空来我家做客啊,我亲自给你下厨。” 郑知微笑着应道,又看了看推着马宗玉轮椅的少年,问道,“这是您儿子?” “嗯,上大学了,小子突然就长大了。”她说完,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乐呵呵感叹道。 郑知微看了看有些内敛的少年,对马宗玉说,“马姐,这一路,谢谢你。” “不用这么客气,年轻人心思是复杂,想通了就好,没什么大不了,人啊,总得活下去,怎么活,却是自己的选择,对吧?” 马宗玉说完,就招呼着她儿子回家了。 在郑知微的眼里,两人的身影重叠在阳光下,散着橙色的光晕,遥远又神圣。 -------------------- 第八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