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冰心,太上忘情。” 这是玉华剑君将“飘雪剑”传给杨圣冰时说的话,也是唯一的话。 杨圣冰接过飘雪剑时,他记得那天是珞珈界第一百二十纪元第九千九百七十二年的大寒,道门玉华峰上人踪灭绝,珞珈山大雪纷纷,千山鸟飞绝。 之后十年,杨圣冰不负众望,将“飘雪剑诀”练至“化心入雪”层次,正式踏入人道境,时年十七岁。 又过三年,一日玉华剑君对他说,徒儿,珞珈界北方有难,且随为师走一趟,顺便增长见闻,并作为道门当代年轻弟子的领袖天才,去为珞珈斩妖除魔。 好。 “飘雪剑诀”练得久了,杨圣冰一向惜字如金。 玉华剑君带杨圣冰穿过大半个珞珈界,剑君修为何其高深,千山万水只等闲,他要去天一门看望一位故人——在与逃出通天楼的赑屃的战斗中重伤濒死的沧海道长。 沧海道长修为重挫,幸而保住一条性命,玉华剑君稍稍宽心后,得知梧桐密林中有魔道高手在争煞血魔龙枪,高手之战无法带着杨圣冰,加上有心让他历练,遂叮嘱他穿过梧桐密林去龙腾云海,与道门师兄弟们会合。 好。 杨圣冰仍旧回了一个字。 “徒儿,你这样不好,入世修行比不得山中清净。为师知你抱负极高,平日大可不必压抑言语,该问问那里就要开口去问。”玉华剑君说罢指指头顶的万丈青天。 沧海道长赞道:“敢问天者必是天之骄子。天一门可找不到杨小友这样的才俊,果然名师出高徒。” “哪里,他话太少了些,怕是要吃亏的。须知舌灿莲花之术未必弱于剑开雪花。” “哈哈哈,雪花足矣,飘雪剑在手,杨小友自可勇闯天涯了!”沧海道长只当玉华剑君在谦虚。 杨圣冰自认为什么事都难不倒他,说话?谁不会! 于是,在独自闯荡的一路上,杨圣冰一直在练说话,练笑,练入乡随俗。据说至圣修成大道时凡人与之争席,他将来一定要成为顶天立地的剑仙,与至圣也是一个层次的,他只要想去做,焉能做不到? 路过一个包子摊时,杨圣冰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他要成至圣。必须的。 本来这样一直练习,杨圣冰已经开始慢慢熟悉,熟悉这世界有声音,他发现人的声音是很好听的,比雪花飘落的声音好听得多。一个人听雪习惯了,从不知听雪是那样的寂寞。 直到那个手持霜白神剑的女子出现在他眼前,杨圣冰第一次发现自己词穷,像练习一万遍的沙漏也抓不住一指流沙,他的嘴巴永远说不出练习了一万遍的问候。 他生平头一次尝到如此重大的挫败。此前种种练习付之东流,他发现还是不说话好,话语是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如果雪花已经听懂自己的心声,为何还要伸手接住它再说一遍呢?接住了它,很快就要失去它了。 杨圣冰认为白凝霜一定能懂,放眼这珞珈界,找得出别的当代弟子,能在相貌、修为、气度等等方面完全压过他的吗?找不到,最顶尖的天才不过与他五五开。 师父和师叔们早有定论,他是站在巅峰的那群人,假以时日,道门剑仙部是要他扛鼎的。 虽有一点惊慌与疑虑,但在进入龙腾云海,走到秋水台之前,杨圣冰从来不认为他会输。他具备一切获胜的条件,只等对手出现,然后干净利落地将其斩落马下。 然后轻轻松松占据一个人的心,然后抱得美人归,然后修成绝世大能,流芳百世,为珞珈界久久传颂。他的一生本该是这样。 可惜,这种事情是人族永远不能参透的难题,秋水三刀瓦解了姬幽兰,也瓦解了杨圣冰。 从那以后,杨圣冰很讨厌下雪,他再也不想独自听雪,再也不想一人站在九重天,看他满是冰雪的荒凉的天下。 但是要守护一个人,没有雪花怎么行?没有“镂冰雕雪”,没有“雪掩重门”,他办不到啊! 鲲鹏广场,一招“镂冰雕雪”让杨圣冰的心声世人皆知,许多人修为不如他,流言蜚语的道行则甩他十万八千里,更坚定他的理念——话语这东西贼坏,都是些弱者的精神胜利,强者永远是沉默的。 白凝霜不知道,当她不在杨圣冰面前时,他一个字都懒得说。他身边的飘雪是抚慰的轻语,沙沙声足够他听出高山流水了。从今以后,唯盼高山流水,听不出琴瑟和谐。 正如此时,杨圣冰坐在白凝霜前方,发誓只要她愿意为自己吃下哪怕一口天材地宝,他愿意用一生来报答。不管她为了什么,道义也好,抱歉也好,感激也好,甚至单单为了救他一次从而把以前的恩情抹平,都好。 白凝霜实在吃不下。 一个人能控制的精气神的总量有个界限,毕竟是人,不是浩瀚天地,不是无限宇宙。再吃一种宝物,白凝霜无法驾驭太过庞大的元气,结果只能是爆体而亡。 她面带歉意地看向他,发现他盯住自己,瞳孔中的雪下得好大,比许多年前那个大寒的雪还大。那天的雪是寂寞的,因为没有期待。今天的雪就不同了,你知道,夜里的雪总是比较大,因为它也在期待黎明。 大人会编个理由说夜里雪大是因为雪害羞,杨圣冰惯与冰雪为伍,早就洞悉了其中的秘密。 白凝霜只看杨圣冰一眼,立刻难过得想呼唤某个人的名字,她多想他在身边,不要让她一个人去承受另一个人对余生的抱憾。 办不到,她办不到,每个人都办不到! 噬髓妖君冷笑道:“哟,不吃是不是?好,我来吃。” 噬髓妖君绕杨圣冰打量,伸手在他身上摸来摸去,一根根骨头生得如有冰雪在髓,令噬髓妖君垂涎欲滴。 “这等根骨,绝世美味!”噬髓妖君两眼泛红,扭头对白凝霜阴惨惨地笑道,“由于你的迟疑,我必须取他一根骨头,你说要哪根好呢?” “哎!你不必替本宝宝选!”噬髓妖君转回目光,对杨圣冰流口水道,“道门奇宝无数,应该有办法替你重塑骨头,我就吃一根,就一根!” “哪根,哪根……”噬髓妖君在杨圣冰身上捏来捏去,对腿骨、手臂骨、肋骨等较大的骨头垂涎三尺,但理智告诉他不能吃,不然彻底伤了杨圣冰的根基,道门一定会找他算账。 “那就手指吧,只吃你一根手指。”噬髓妖君道,“要不你来挑一根给我?” 杨圣冰没法说话,白凝霜道:“你住手,我继续吃就是。” “哎,小姑娘,做错事总有代价的,要是你下次再犹豫反悔咋办?总不能真拖到梅园吧?”噬髓妖君铁了心要尝尝杨圣冰的骨髓的滋味,他号称“噬髓”,对各类奇珍异兽甚至人的骨髓有种狂热的癖好,况且又能增加道行,何乐而不为? “你不说,我就随便挑。”噬髓妖君柔声细气道,“不挑右手,免得妨碍你用剑,挑左手吧!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 噬髓妖君一边说一边一根根仔细地捏过去,杨圣冰虽不惧断指之痛,可对他的神色极是厌恶,干脆闭上双眼。 “好啦,就无名指!无名嘛,那肯定不太重要咯!”噬髓妖君得意道,“本宝宝果然是天才!” 杨圣冰在黑暗中感到噬髓妖君微微冒汗的手指捏住自己的手指,一点点往外扯,不止皮肉,连带着他的魂魄,左手无名指也被一点点扯下来! 鲜血一滴没落,都被噬髓妖君舔净,他把一根无名指放在掌心,猩红的目光痴痴注视它,脸上露出虔诚的神色,竟似感激上苍慷慨的馈赠。他现在有这么美味的骨头吃,再不用过朝不保夕、靠吃死人的骨髓为生的日子了。那时连死人的肉都捞不着,只有骨髓吃。 噬髓妖君小心翼翼地一口一口吸食杨圣冰左手无名指的骨髓,白凝霜则一把抓起一只瓶子,拽出里面巴掌大的青色“月神飞蛾”,强行塞进嘴里,拼命压下呕吐的势头。 “哎呀!”噬髓妖君吃到一半,抬头咂咂嘴,惋惜道,“这么好吃的手指,应该加点泡椒,来个泡椒人爪!可惜,可惜!” “小姑娘,你要不要再迟些吃,我好有理由再吃他一根手指。”噬髓妖君一边嚼手指一边问白凝霜。 白凝霜连连摇头,流泪咽下“月神飞蛾”,飞快运功压制化解庞大的元气。磅礴的青色光芒照得白凝霜庄严神圣,杨圣冰睁开眼时,她真像琉璃铸就的月神。 胖了一圈的月神。 短时间内丹田经脉容纳不了大量的元气,只有把元气转化为血肉脂膏,之后持续慢慢化去。短短两个时辰,白凝霜至少胖了二十斤。 噬髓妖君解开杨圣冰说话的禁制,回味无穷道:“你忍心看她变成这般模样?快让她收手,就把你给我吃了罢!” 杨圣冰看都不看噬髓妖君,看了一眼白凝霜,连忙低头,嗓音立即哽咽:“在下唐突,不该看你这样……” 噬髓妖君笑道:“这样很好嘛,据说在遥远的大唐帝国,大家全是以胖为美。这不是你们在永恒樱花大道听说的么?” 杨圣冰咬牙切齿,强忍住万分愤恨,默默垂头。 白凝霜却挤出微笑道:“杨道友不必介怀,心广体胖嘛,要心有乾坤,要得道飞升,都要变胖的。” 明明是拙劣的安慰,杨圣冰却宁愿相信,他缓缓道:“在下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