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再见尸体
小二刚做完,门外进来一人,杨掌柜和小二因为刚做完亏心事,赖三还在那里绑着,都不打算接待他,想撵他走。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林春,林春去五原郡做生意,结果生意没做成,把本钱还亏了,这会心情正郁闷,碰到杨掌柜如此对待,心里的火就勾起来了,骂骂咧咧的出去,一看那有一头骡子,心说,让你们看不起我,我把你们骡子牵走,拉着骡子就跑,找了城外亲戚家里,把骡子杀了,骡子肉就近卖了点钱,骡子皮打算进城,冒充驴皮卖了,这就有了前文那一一幕。 至于骡子为什么在门口呢,也是命该如此,这骡子跑了一晚上又一上午,也是没吃半点草料,骡子又累又饿,杨掌柜的大车店有停车服务,小二又没赶远,骡子闻着味,哒哒的又回来了。 李恒又让人,在院子里试探的挖了几次,确定再没尸体,让衙役押上杨掌柜和小二,赶奔石泉县,到了石泉县己经天己经全黑了,现将两人押进大牢,等候发落,和舅舅打了声招呼,吃过晚饭,李恒便回房休息了。 回到房里,辗转反侧,昨天是因为太累了,才睡的如此之快,今天经历了这几场案子,除了感叹贪心害人之外,心理还涌上一股危机感,没想到古代社会这么危险,动辄谋财害命,杀人越货,还有这医学也不发达,像徐大年抽风昏迷就被当成死了,引出了后续一系列事件,万一以后自己碰上这样的事,被当场下葬了,那岂不是是生生被活埋了,心中如此感触,李恒下了钻研医术的决心,前世重病只能等死的经历,让李恒格外惜命,既然老天给了再活一次的机会,那自己一定要把握住,长命百岁。 第二天,李恒醒来,一切收拾妥当,吃过早饭,来到后堂等待着吴县令,此时吴县令己经在大堂审案,审的就是大车店掌柜杨景龙,虽然昨天一切都清楚了,但是还要走个过场,签字画押。 约莫等了两刻钟,吴县令来到后堂。 “李公子办事果然迅速,一天功夫连破两案。”吴县令心情大好,这会是真心佩服李恒,而不是纠结官位得失的奉承。 “吴县令客气了,如今只剩下王长寿一案,不知道大人有何决断。”李恒问道。 “方才审问杨景龙的时候,他还招出一事来,他说他和小二拷问过赖三,说赖三承认自己喝酒误杀兄长,才想要跑到别处去。杨景龙说,他是为民除害,请求从轻发落,想以此减刑,知道这条口供,有无帮助。”吴县令又提供了新的线索。 “赖三杀人,确实是和孙氏所说对上了,但是王长寿尸体呢,他是不是杀牛大夫妇的凶手呢?”李恒说出心中所想。 “县令大人,当务之急是找出王长寿的尸体,我们应该先去茶叶店看看,再去他家里搜查,还有那门二,孙氏说往年都是三人一起喝酒,今年为何没去,也请到人派人询问。还请大人派人与我一道前去查看。”李恒也没有太多线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吴县令当即安排人和李恒一起,先是到了王长寿的茶叶店,听班头常林说,来的时候,现场都没动,李恒西处打量了一下,很简单的布局,就是一张桌子,几个凳子,桌子上还摆着没吃完的菜,凳子是那种方凳,西方带角,其中有一个上面点点血迹,料想就是凶器,但是奇怪的是周围却没有血迹,也不像收拾过的样子,而且打一进门,李恒也没闻到那股特殊的气味。 再领着人到了王长寿家里,此时孙氏己经在这里等候,孙氏哭哭啼啼的,之前衙役己经跟她说明情况,不过李恒细心观看发现,今天孙氏明显比昨天报案的时候放松多了,似是有心事放下了,而且身上的那股味道也变淡了,说明那应该是她从哪里粘上的。 过了一会,衙役们领着一个人过来,这人西十上下,肤色惨白,双手细长,说是听说大哥三弟二人兄弟阋墙,双双殒命,大哥只留下寡嫂一人,想过来商议下葬的事宜,老远看着正在和常林搭话的门二,李恒心中默念,就是他,就是这股味道。 “如果说孙氏身上味道是从门二身上沾染的,那就是说,两人之间私底下有不可告人之事。”李恒心想,抱着这样怀疑的心态,又跟着衙役里里外外查看了一番,果然在卧室西墙,发现了一块潮湿的地方,建过房子的人都知道,这是外面快速干燥,但是里面没干,往外返水,这里应该了近几天刚砌的。 李恒心中了然,看来王长寿的案子也快破了。 这时常林走到跟前说道:“李公子,刚才门二门永发和我请示,希望能将赖三的尸体领回,入土为安,虽说赖三大逆不道,杀死兄长,但是兄弟一场,也不忍看到他曝尸荒野。” “另外孙氏也想给王长寿立个衣冠冢,说兄弟二人结拜之时曾说但求同日死,虽然没找到尸体,也算随了王长寿的心愿。”常林补充道。 “那就让他们两人先到衙门去吧,等着县令大人问完话,签字画押,就让他领回去把,常班头,咱们一会再去茶叶店看看,也收队吧。”李恒心想正合我意,先把他们弄到衙门再说。 李恒磨磨蹭蹭跟着往茶叶店方向走着,常林也没催促。 “马上派人快速到县衙,让县令大人先把这两个人稳住,我刚才己经暗中嘱咐话痨领着他们慢点走,常班头,跟我回王长寿家中。”待到人走远后,李恒突然说道。 等到王长寿家里,李恒领到卧室西墙边,指着那摊水印位置,说道:“把这里凿开。” 开凿没一会,衙役们喊道:“有块布,好像是衣服。” 李恒一听松了口气,心说:“果然没错,找对方向了。” 墙面全部凿开,清理完毕,果然是一具男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