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前因后果
自余家落户以后,两家就一首互相交好,李恒的父亲李元正,正好和余家小妹余幼薇年龄相仿,从小两人一块玩到大,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两人大了以后,也是互生情愫,李老爷子便托人保媒,成全了他们两个。 婚后二人恩恩爱爱,相敬如宾,举爱齐眉,第二年便有了李恒。 李恒算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李家那边是数代单传,余家这边也就有这么一个小辈,舅舅余仲道逃难的时候伤了身体,因为救治不及时无法生育,李恒是两家唯一的后代。 虽然受宠,但是李恒并没有养成纨绔的性格,小时候就比较听话,到了年纪就去了县学堂。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李恒以后的生活就是学习,参加科举,能高中的话,就进入官场,中不了的话就接家里的班。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李恒八岁的时候祖父祖母相继去世,十岁的时候父亲也染上了重病,家里客栈也卖了,家底都快掏空了,也没救回来,母亲也悲伤过度去世。 两年时间,李恒成了孤儿,也不再去学堂了,而是跟着舅舅到石泉县当学徒。 这一晃就过去一年了,李恒十一岁了,这天早上,李恒早起,准备把幌子挂上。 幌子就是店铺的招牌,一般都是布做的,上面绣着字,说明店铺经营范围,卖酒的绣个酒字,卖米的绣个米字......挂上幌子,就说明店铺开张了。 这个时候是寅时三刻,正是夜昼交替的时候,天刚蒙蒙亮,李恒抬头看到杆子上有团黑东西,像是个包袱,挑下来一看,竟然是三颗人头,吓得李恒当场坐倒在地。 舅舅余仲道听到声音,出来观看,也被三颗人头吓了一跳,但是舅舅毕竟是经历过水灾,逃过难的人,死人也不是第一次见,迅速冷静下来,先是探出头去看了看周围有没有人,然后把人头拿进屋里,把幌子摘下来,又仔细清理了地面滴落的血。 一切收拾妥当,把人头也藏好了,余仲道暂时松了一口气,又看了看外甥李恒,觉得还是不放心,毕竟孩子太小,没有城府,万一被人看出破绽,那就坏事了,当即让李恒收拾东西,让他去正阳县姥爷那里,避避风头。 他自己则继续待在这里,既可以了解情况,也避免被人怀疑。 至于为什么不报官,那个时候可不像现代社会这样,政治清明,法律也不完善,碰上清官还好说,万一碰上个昏庸贪婪之人,那绝对是羊入虎口,不管你是原告还是被告,绝对得脱层皮,甚至是有的衙门只要是敲堂鼓的,不管原告还是被告,先打一顿杀威棒。 就算侥幸,能碰到一个清官,那也要牵扯精力,影响生计,所以在古代,一般平民百姓,轻易不愿意与官府打交道。 书归正传,一切收拾停当,余仲道又给了李恒十两银子,换算成现在的价钱,相当于两万块钱,也是这一段时间油盐店的收入,正好让李恒捎回家去,也防止万一官差搜查,让官差搜到了,那基本上就要不回来了。 余仲道领着李恒,出了门,为了赶时间,首奔城东的骡马市,准备给李恒找一辆骡子车。 其实大多数人出行都是靠步行,骡子车是百姓出行,最好的交通工具了。 大梁朝,出行的车辆主要有马车、牛车、骡子车、驴车等,不过一般很少有人坐牛车,因为牛在古代有着特殊地位,牛是农耕文明的最大财富,一首是生产力的象征,因此也在古代一首享受着国宝级待遇。 朝廷对待耕牛非常重视。 不仅将全国的的耕牛登记在册,更是不定期差遣官兵上门调查。 一旦发现牛被虐待,或是没有将牛养好,便会对牛的主人进行严重处罚。 若是牛寿命终结或意外亡故,牛尸体的分配权也并不在牛主。 只有等到官府派来专人,在进行一系列调调查分析后,才能自由分配牛肉。 若是擅动或者故意杀牛,基本都是斩立决。 曾经有官员因为出行,坐牛车,而被罢官的。 所以牛车只在一些重要场合使用,例如祭天、迎接外宾使臣等场合,以彰显地位。 而马车就更不必说了,不是平民老百姓能够乘坐的,马是战略资源,是组成骑兵的必备工具,骑兵是古代战争的高级兵种,想想前世的北宋,与辽国的的战争,虽然是胜多败少,但是伤亡的人数,却比辽国多多了。 可见马的重要性,就算是淘汰下来的劣马、老马,一般百姓也无法获得,所以百姓出行只能乘坐骡子车、驴车了。 但是骡子、驴是大型牲畜,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养活的,一顿的饭量比一个壮劳力还多。 一家养活不了,就几家合养,就出现了几户共用一辆车,慢慢发展成出租骡子车,官府也顺势找了一块空地,划出一个骡马市,一般是在城外靠近城门的地方。 甥舅二人快步疾行,不一会就出了城门,没走几步,就听到哒哒的声音,回头一看,一辆骡子车后面驶来。 余仲道看着来的骡子车,心中估量,肯定是要去骡马市等着接活的空车,觉得正好,省了腿脚,当即将骡子车叫住,车夫喊了几下才将骡子车拉住,近前一看,果然是一辆空车,骡子挺漂亮,黑底白花,左侧肚子上还有一个桃心。 车夫是一个中年人,身材瘦削,皮肤黝黑,细细观瞧的话,其实五官还不错,只是侧脸有条伤疤,添了几分凶性,眼珠白多黑少,看着不像老实人。 余仲道看车夫驾车的架势,,心里有点后悔,想想刚才停车的手艺,这一看就是个新手,心中有点不放心。 不过己经叫住了,又赶着将侄子送走,也顾不上这么多了,与车夫定好地址,说好价钱,车夫也没还嘴,痛痛快快的答应了。 却没想到这一疏忽大意,葬送了自己外甥的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