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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黑犬公”的巡礼

   次日清晨,伴随着鸟雀的轻鸣,萨麦尔、摩根、梅莉三人相继醒来,在客厅碰面,享用早点。   餐桌上,萨麦尔提出自己昨晚心中泛起的隐忧。   摩根沉思片刻,眉心轻聚。   “我们虽然抄了近道,节省了些时间,但达灵顿的危机还没解除,时间紧迫,最多只能在此等待三五天,如果期限一到还没结果,那就必须立刻启程了。”   “所以,最好是双管齐下,先走访格洛斯特附近,寻找些和土之氏族长有关的线索,晚上再问问姆莉安,而不是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翅之一族的身上。”   萨麦尔摩挲着下巴,给出建议。   “听说风之氏族的消息很灵通,我去大圣堂看看,说不定会有什么收获。”   对于外出放风,梅莉很是热切,难得主动一回,接下任务。   “嗯……也好……”   由于这只梦魔的斑斑劣迹,萨麦尔本想拒绝,但转念意识到风之氏族的妖精们,似乎也是屑屑的人渣属性。   因此,古蛇索性放行,任由梅莉自己去折腾。   反正,双方谁吃亏,他都不亏。   “听哈贝特洛特说,前段时间,有达灵顿分流而来的亡骸大军和不少奈落之虫,闯入无名之森,破坏了几个村落,好像最后被解决了,战场就在格洛斯特东北区域一带,就由我负责调查这里吧。”   摩根摊开地图,也选定了自己圈定的区域。   “那好,巴格斯特和诺克他们的安全交给我,我就在城里收集情报。”   见大贤者和魔女,如此主动,萨麦尔很识趣地坐镇后方,稳住局势,充当陪衬的绿叶。   挑大梁的事情干多了,也挺累的,难得划水摸鱼,应该好好珍惜才对。   商议完对策之后,三人相互约定了联络信号和共鸣术式后,先后走出森系树屋,开始分头行动。   首先安置好诺克夫妇后,萨麦尔带上巴格斯特出门,按照以往的经验和习惯,陆续选择了格洛斯特的酒馆、旅店、街市等繁华地带作为探听情报的切入点。   毕竟,这些作为人员交汇的地方,消息的流通也相当迅速。   可惜妖精们精力旺盛,好奇心足,又是耐性差的家伙,萨麦尔不仅没能从中得到多少有用的消息,反而快被这些乱哄哄的小东西,搞到头大。   一路走来,唯一印象比较深刻的,也就是某位妖精开办的一家酒馆。   老板名叫迈克,比较沉默寡言,口音奇怪,发音不太标准,但酿酒和烘焙的手艺,确实不错。   咳咳,跑题了……   好吧,让萨麦尔比较在意的是,老板迈克是位矮人型妖精,即隶属于土之氏族。   古蛇以身为食客的优质建议和烹饪技巧的小知识,作为交换,总算撬开了这位老板的嘴,从他口中探听到了一些有用的消息。   土之氏族长法沃尔·维瑟在消失前,似乎从镜之氏族中,得到了某种预言。   看来,那位目标人物,或许已经得知了他们的来意,而主动藏起来,很大概率是为了刻意躲着他们。   这下,就有些麻烦了呀。   萨麦尔敲了敲脑袋,不禁有些头疼。   暂无头绪之下,古蛇索性抱着巴格斯特遛弯,释放这小家伙旺盛的精力。   不知不觉中,一大一小两道身影来到了格洛斯特城郊。   古蛇刚一松手,襁褓中的犬魔幼崽,便迫不及待钻了出来,围绕着萨麦尔,在荫绿的草地上撒欢。   但随即,萨麦尔便注意到这小家伙并不是在无意义的乱跑,而是在圈地。   但凡巴格斯特跑过的地方,便会留下丝丝灰黑色的雾气,向领地内外传递着威势。   同时,这位胃口极大的“领主”,稳固封疆之后,兴致勃勃地向外扩张,将更大的草坪,纳入自己的版图。   一旦遇上兔子、鸟雀之类体型较大的动物,巴格斯特便瞪大异色瞳,冲着周围的挑衅她领主地位的威胁,嘶吼恐吓,遇上冥顽不灵之徒,甚至亲自上场,以正义的铁拳,将对手击败。   在这位“黑犬公”的征伐下,沿途的小动物,纷纷瑟瑟发抖,望风归附,甘愿成为这片封地的属民。   渐渐,连附近几只闯入巴格斯特疆土的下级妖精,也被逼臣服在“黑犬公”的淫威之下,瑟缩着翅膀,如鹌鹑般,接受检阅。   软弱!软弱!真是太弱小了!   弱者们,向你们的领主,向战胜你们的强者臣服吧!   旗开得胜的巴格斯特,迈着小短腿,趾高气昂地巡视自己领土的边界,小脸上有种说不出的自豪。   果然不愧是无敌的妖精骑士高文卿,生来就胸怀大志。   萨麦尔饶有兴趣关注着巴格斯特的开疆拓土之路,看到有趣之处,忍不住掏出魔晶,将这场景拓印下来,充当留念。   “嗷呜……”   不久,这位玩腻了的巴格斯特,叼着一只最肥大的兔子,凑到萨麦尔面前,骄傲地将猎物献给自己的饲养者,向自己某种意义上的主君,炫耀着此身的功勋。   随即,小家伙闭上眼眸,趴在萨麦尔的怀中,迎接封赏。   嗯嗯,真是太了不起了,黑犬公阁下。   萨麦尔笑眯眯点头,轻车熟路地将指掌罩在小家伙的脑袋上,从金色的长发,到挺直的脊背上,一路轻柔抚摸抓挠。   那不轻不重的力道,以及酥酥麻麻的触感,让某只犬科动物极其享受,并当即翻了个身,近乎不设防地敞开四肢,露出婴儿衫下柔软的小腹。   萨麦尔一边娴熟地给予“黑犬公”奖赏,一边回顾往昔的经历,在心中暗自暗叹。   果然,在大多数时候,犬科动物,要比猫科动物好养,而且忠诚度也高。   不过嘛,他还是更喜欢猫娘多一点,因为毛发摸起来更舒服。   另外,能解锁的姿势也更多……   塔喵赛高!   某条思绪跑偏的屑蛇,随即在心中重申了信仰之后,将享受够了,正在呼呼大睡的巴格斯特,塞回了襁褓,而后起身带上她和那只又白又大的兔子,前往附近的河畔。   兔兔这么可爱,当然要烧烤了!   随即,萨麦尔循着水声,走进密林,准备为可爱的兔兔挑选一处风水宝地。   “唔……”   但前方花丛传来的一声压抑闷哼,让古蛇脸色剧变,身形如电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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