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还没告诉我,那金卡究竟是咋回事?”文军吃了一块糕点。 “这个啊?金色的,所以叫金卡,是一位老总给我的,让我随便消费。其实已经消费过一次了,就是伏虎山庄那次。”梁志把金卡递给文军。 “讨厌,谁让你提那次了?”文军拿过金卡翻来覆去的看着。 “这不是你提起来的吗?所以我就……再说那次挺好的,给你做了调理,不然你……” “讨厌!你再提我就……”文军双手抓着金卡,假装要掰断。 “别别别……千万别使小性子,这玩意不光是财富,更是地位。要是没这金卡,咱能喝得起洋酒,服务生能那么对咱吗?”梁志拿过金卡,小心翼翼的装进钱包。 “你的意思,这金卡就不要钱了?”文军还是不太明白。 “咋可能不要钱啊?只是有人报销,不用咱们花钱。” “就是说,干啥都行?” “当然了。不过,好像有金额限制,但是比较大,具体多大我还没搞明白。要不,给你消费一次?” “我?这行吗?” “自信点,那吗字去掉。我拿着给你消费,那就是我消费,没人敢说啥的。你好好想想,往大了想,好好给你消费一次。” “算了,过过嘴瘾就行了。我年薪还算可以,基本够维持比较体面的生活。没有买车,那是我不想买。高档车有点贵,低档车不想开,所以一直拖着。再攒一年,我就能买个差不多的车了,到时候你来了我开车去接。”文军端起酒杯跟梁志碰了一下。 其实她早就可以买车了。武诗悦说了不下十次,让她挑选一辆,可她一直都没动弹。 她不想欠别人人情,哪怕是最好的闺蜜。她很清楚,纯洁的友谊一旦沾染上了铜臭,可能就会变味。很多好朋友好闺蜜,最后都因为一点钱财成为路人,甚至仇敌。 所以她谁都不想欠。君子之交淡如水,那是有道理的。 “为啥等一年啊?明天咱就去买。你看上哪辆咱就买哪辆,只要符合你文大主任的身份就行。”梁志拍拍胸脯。 “唉……我知道你的意思,反正也不用自己花钱。可是,我不想落个傍大款的名声,而且凭我的身份和地位,也不需要傍什么大款,更不想做那种一见面就恨不得榨干男生的渣女。”文军看着梁志。 “那你就渣一回,让我把车送出去,好不好?” “你为什么要给我买车?以啥名义买车?” “徒弟!师父给徒弟买车,天经地义,合情合理。” “你有几个徒弟?是不是都要给买车?” “目前有两个,你是二徒弟。对,我就是要给每个徒弟都买车。明天给你买,回去后给大徒弟也买一辆。实际上已经给大徒弟买了一辆,每天接送上下班,只是让别人开着,而且其他人也能用。回去后专门给徒弟买一辆,让开着上下班。” “那徒弟是干啥的?” “跟你一样,也是大夫。不过只是本科,而且在县医院。但是这几天已经风生水起,声名远扬了。所以得赶紧买辆车,上下班方便,也是奖励。” “对了,这几天你们县医院有个大夫治疗疤痕特别有效果,不会就是你徒弟吧?” “你真聪明,那正是我的徒弟。不但名声打出来了,还有相当的效益,你说该不该奖励?”梁志笑问。 连文军都知道了,说明晶晶真的打出了名声。 如果文军也能打出这样的名声,那就太好了。只可惜文军没有晶晶那样的天赋,那次调理已经感觉出来了,要在某一方面达到晶晶那样的高度真有点难。 不过,要是自己的功力足够强大,给文军输入足够多的真气,或许真能在某一方面取得相当的成就。 比如治疗癌症,以文军的学识和医术,再配以真气,会不会就能取得武诗悦那样的效果? “真是你的徒弟啊?确实了不起!别看小小的疤痕,真要彻底除去却没那么容易。我没见过治疗过程,听说并不复杂,时间也很短。这也坚定了我的信心,必须要跟你这个师父学会几招,哪怕一招也行。”文军看着梁志。 “几招是不可能了,能好好学会一招,就能走遍天下。你好好想想,也好好钻研,看哪一招最合适。当然了,这还得跟将来的传输真气相匹配。先不说了,明天去看车,现在买车的原因和名义都有了吧?”梁志问。 “有了有了,明天咱们抽空去看车,嘻嘻……” 两人说着笑着,喝着吃着。不知不觉,一瓶酒喝干了,也到了深夜。 周围桌子全坐满了。大厅音乐时而劲爆,时而委婉,相当热闹。 “服务生,再来一瓶。”梁志有点兴奋,想再喝一点。 “都喝一瓶了,再喝就多了,明天还要上班。”文军急忙阻止。 “这才多点酒啊?即便是白酒,也还没到喝多的程度。红酒没个两三瓶,都不好意思说喝酒。” “傻帽,这可是洋酒,几万块钱一瓶,你以为你们家水缸,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来这就是消费的……” “吆,这俩!”传来一声乖叫。 梁志扭头一看,过来两个彪形大汉。这俩家伙都是一身黑西装,板寸头发,洁白的衬衣掩盖不住结实的肌肉,看上去特别健壮。 “哎吆,这也太靓了吧?坐在这角落,简直浪费资源嘛!”一名黑衣走到文军跟前,手里端着小半杯红酒。 “哥们,往里挪挪。要不干脆你出去算了,这么靓的妞,别污染了环境。”另一名黑衣酒杯朝梁志指了指。 梁志瞥了黑衣一眼,没有吱声。 这种事情,文军呵斥几句,黑衣也就无趣的离开了。要是自己出面,恐怕就是火上浇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打起来。 “先生,要是没事就请自便,我不喜欢被人打扰。”文军神情冰冷。 “大姐,这是公共场合好不好?再说这美貌,这气质,全场恐怕也找不出第二个,不让人欣赏一下,能对得起良心吗?”黑衣嬉笑着。 这家伙还真有点眼光。别看那些大姑娘小媳妇一个个珠光宝气,花枝招展,可是跟文军比起来,那就是凤凰跟野鸡,没法形容。 “再说一遍,我不喜欢被人打扰。”文军越发冰冷了。 “吆,女王圣旨啊?可是我连杯酒都没碰,就这么离开,面子倒是小事,心里不舒坦啊!”黑衣往文军跟前凑了凑。 “小子,听不懂人话吗?你家姑奶奶不喜欢被人打扰。”梁志拿起叉子,叉了一块糕点送进嘴里。 不识好歹,那就没办法了,必须得出面,不然光靠文军对付不了。 “你踏马咋说话呢?就你这德行,也配进酒吧?”旁边的黑衣指着梁志的迷彩服。 “把爪子拿开。”梁志瞥了黑衣一眼。 “嘿……居然有人敢这么跟老子说话。哎,小子,知道老子是谁吗?”黑衣人指着自己。 “怎么?不属于人类?这倒也是,畜生终究是畜生,就算披上人皮,也不会说人话,更不会干人事。”梁志冷笑着。 “嘿……你踏马活腻了?”黑衣瞪着梁志。 “怎么?你能起死回生?” “玛德,本来不想破坏这么好的环境,只要你小子识相点离开这里,就啥事没有。可是你小子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老子了。”黑衣人把酒杯放在桌子上,伸手就去抓梁志的衣领。 “叭!”“啊……”一声不大的声响,接着一声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