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对薄公堂
【这件小案子,重新回归开头“赵四娘”案子的公堂辩论风格,听说不少彦祖非常想念。】 根据窦雄所诉,女方一家务农,周红上面有六个哥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 请状师的价钱可不低啊,没道理她们能请得起。 当然,这只是窦雄的一家之言,不可尽信。 狄仁杰抛去杂乱的想法,他开始一字一句的阅读。 他通过一行行文字,仿佛重回审案公堂。 首先,男方状师辩论:“窦家已纳征,周家已收下聘财,按照习俗来说,两人属夫妻关系,满足丈夫,共生子嗣,是女子的义务,怎么能认为是强迫呢?” 【别喷,代入古代,确实是这样的想法。】 女方状师反驳:“你又怎知周家收下了聘财?受害人周红阿耶称,当时并未收取聘财,而是原路退回,因为聘财金额谈不拢。” 男方状师笑了:“你说没收下就没收下,证据呢?” “周家正欲退回,但是没想到,居然发生了这样的事。” “笑话!那不就是事前收下了?” 男方状师转身拱手道:“女方事前同意,事中同意,事后反悔,是为不仁不义之举,请薛寺正明证,请大理寺处罚。” 狄仁杰听到这,他疑惑,薛寺正,是我想象中的那位吗? 他急忙往案宗最后的签名页一看,坏了,还真是薛正清! 女方状师阴阳怪气道:“不仁不义只是民间说法,请问,女方犯法了吗?《唐律疏议》有哪条说明,女方不能退还聘财?” 男方状师眯起眼睛:“问题是,女方退回了吗?” “没退成功而已,但是不能代表,女方确定收下了聘财。” 男方状师呵呵一笑:“《论语》有言,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女方都没做到,在这里扯什么?” 女方状师以牙还牙,补充说明:“《论语》也说过,先行其言,而后从之。女方虽然没有退聘财,但是她说了,说明后面一定会做。” “现在是讨论她说没有说的事情吗?重点应该在于她们退没退聘财。” 狄仁杰看了眼双方状师的名字,男方状师名叫方唐中,女方状师名叫周东华。 “方唐中,好熟悉的名字啊。” 狄仁杰忽然想起来,那个人不就是当年,与他一起中举的明法科举人吗? 好像,如今在大理寺工作,就任从七品主簿。 两个人都是同年中举,一起上岸的,可是现在的身份天差地别,一个是正四品,另一个只是从七品。 根本原因就是两人的出身不同。 方唐中只是一个普通的竹门,狄仁杰好歹是朱门之后,虽然不及五姓七望,但是也算一方豪门,耶翁皆任大臣。 最关键的,方唐中身边没有宋守正。 有一说一,狄仁杰如果不是遇到宋真,按照原有的历史轨迹,他现在还是一个小小的并州法曹,直到十九年后才晋升到大理寺丞。 ...... 接着,方唐中低头询问窦雄:“你们当时就聘财,是如何商讨的?” 窦雄义愤填膺的指着周红阿耶骂道:“他们临时变卦,本来婚书上写好的二百贯聘财,突然要求加价到四百贯!” 周东华一把打开扇子,徐徐说道:“根据男方证词,说明女方当时并不满意聘财数额,从一般人的心理出发,女方当时是不想收下聘财的,而是男方强塞给他们!” 窦雄瞪着他大吼道:“你说谎!他们当时明明已经收下了!直到现在都没退回!” 方唐中顿时又恢复了自信,他拿着扇子指向对手周东华:“你看,距离窦潋因罪逮捕,已经过去了一百日,为何还没归还聘财?说明女方根本就没打算退回!” 周东华噎了一口,见女方家人疯狂给他打手势,他懂了。 他立即回应:“受害人周红无辜遭此劫难,那两百贯就当做是补偿费吧。” 方唐中大声呵斥道:“你在开什么玩笑?去平康坊找个漂亮女伎一度春风,仅需半贯,周红就这么金贵?既然将这二百贯聘财收为己用,理论上两人就是夫妻关系,何来强迫一说?” “周红不愿意,窦潋强行发生关系,他犯了斗讼罪。” “他们可是夫妻,窦潋此举,并不犯法。” 周东华再次解释:“两人不是夫妻!周家并未收下聘财。两家因聘财金额谈不拢,不欢而散。” 方唐中阴阳怪气的说:“既然不是夫妻,那就请女方马上归还聘财,唐律规定,夫妻不成,全数归还聘财,你学律法的难道不知道吗?” 他继续补充道:“根据《唐律疏议·户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男家自悔者,不坐,不追聘财。” “婚书写明二百贯聘财,已成决定,女方突然要求追加聘财,此行为出尔反尔,于情于理于法不合,实为悔婚,理应如数追回聘财,并杖打女方六十杖!” 周东华面红耳赤的反驳道:“没说不嫁啊,只是女方觉得价格不合适罢了。” “请问女方,你们到底是嫁女,还是卖女以此谋利?” “与你何干?你管得着吗?” 方唐中转身对薛正清拱手道:“大理寺正,是否同意在下的看法?” 狄仁杰看到最后一句“薛寺正徐徐点头,赞之。” 然后,关于公堂双方状师法辩的记录,戛然而止。 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案宗的篇幅有限,当时的法辩过程,不能全部记录。 但事实真是如此? 这其中绝对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应该有所隐瞒,为什么,有理有据的方唐中,突然就输了。 实在是有点奇怪,在狄仁杰看来,方唐中步步紧逼,相比女方状师,辩论思路更为清晰,可谓是字字珠玑又诛心,一针见底,根本不可能会输。 “还是去找找本人了解一下情况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