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鸡哥!荔枝!
带回家后,将它们安排到前院,后院是奴婢居住的地方。 “老公,我们帮这两只小猫起个名字吧?” “你要正经的,还是不正经的?” “我都行。” 宋真想了一下,顿时有了个好主意。 “要不,大橘猫就叫鸡哥!” “???” 他抓起大橘猫的两个小手,亲昵的叫唤着。 “鸡哥!” “嗷呜。” “你看,他同意了。” “嗷呜,嗷呜。”大橘猫满脸不快,急得扑腾着双腿,没看出来有半点同意的样子。 嘿嘿,不喜欢也没用,我是你主人,就这么定了。 崔梦竹抱起小橘猫问道:“那这只呢?” “嗯,就叫荔枝吧。” “喵~”小橘猫十分欢喜的唤了一声,伸出双手要宋真抱抱。 也许有彦祖会说了,“荔枝”和皇帝“李治”音同,你这么叫确定不会被砍头? 这就涉及中古汉语和现代汉语的发音差异了。 首先,“荔枝”的中古汉语发音类似【lek tsi(机)】,跟李治读音压根不一样! 假如真的忌讳的话,那就是忌讳整个朝代,例如老虎。 那杜牧就绝对写不出那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由于两只小猫实在太小了,喂养是一个问题。 宋真只好在下朝之后,询问哪位同僚家里养了母猫,而且刚生完孩子的。 这......众人虽然很想与宋真接触,但这个要求,不是一般的苛刻。 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情啊? 正当宋真发愁的时候,卢承庆走上来主动说道:“好像我在范阳卢氏见到有几只狸奴幼崽。” “这样吗?那就劳烦卢老了。” 当天晚上,范阳卢氏便派人将刚生产的母猫送过来。 崔梦竹为了避免借不到猫喂奶,她提前让人去市场买了羊奶。 这个年代买羊奶还是挺简单的,要是牛奶,这就困难了。 母猫是一只玄猫,应该有八斤重,个头挺大的。 宋真将两只小猫放到母猫身边,母猫很懂事,它侧躺着,任由两只小猫在它身上游走。 奇怪的是,猫奶只有大橘爱喝,小橘猫居然看都不看一眼,径直的派过来蹭蹭他,示意要抱抱。 “不吃东西怎么行?”宋真拿出一个瓷碗,往里面倒了些羊奶。 小橘猫回头看了眼,犹豫过后,伸出小香舌舔着。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动物的生长速度比人类要快得多。 宋真下班之后,习惯性的来到后院,看见崔梦竹正抱着小儿子在逗猫。 小景天嗬嗬嗬的一边笑一边捏着大橘猫的脸。 大橘猫一脸的生无可恋,既无奈又无可奈何。 宋真走近一看,顿时心里咯噔一下。 “坏了,这不会是一头狮子吧?” “???” 崔梦竹低下头仔细观察,她吓了一跳。 “老公,好,好像真的是。” 刚捡回来的时候,这小不点毛都没长齐,估计才出生两三天,由于零星绒毛比较接近黄色,大家都以为是大橘猫。 现在好了,越长越大,这脸型越看越觉得特么的不对劲。 狮子跟猫的长相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狮子的耳朵比较大,而且嘴巴突出。 【关于小狮子,有人说狮子幼崽和猫一眼就看出来不一样了,刚出生几天的,毛都没几根,真看不出来,而且跟品种有关。我放一张图,这是济南动物世界的24天大的小白狮。各位彦祖请自行分辨。】 但是问题来了,狮子在古代属于贡品,怎么会流落在荒郊野外呢? 《后汉书》记载,章帝章和元年,安息国派遣使者进贡狮子和宝物。当时被称之为没有角的麒麟动物。 因为十分稀有,所以在古代狮子的地位是要比老虎高的。 既然是狮子,那饲养就要万般小心了。 不过,看起来小狮子对家人的抚摸没有任何抵触,反而十分享受。 很有可能,是因为他十天睁眼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便是崔梦竹和小宋景天。 有种说法,动物出生后,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活动物体,就是自己的“妈”,这叫做印随行为。 这是动物的本能,也是动物的天性,通常都会跟第一眼看到的人很亲。 念及至此,宋真便放心下来。 “鸡哥!” “?”小狮子慵懒的抬起眼眸,瞪了眼宋真,很明显,他不喜欢这个名字。 小景天歪着头好奇问道:“爸爸,为什么你要叫他鸡哥啊?” 崔梦竹掩嘴轻笑:“既然他是小狮子,那还不如叫辛巴。” “也对。”宋真点点头,“辛巴。” “嗷呜。”这次,得到了小狮子的回应,这次的表情还算平和,没有之前那么抵触。 好歹我是百兽之王,草原一哥,叫“鸡哥”不是掉了身份? 说完,小狮子又眯起了眼睛,他在享受着小景天的按摩。 “真是头懒狮子!” 小橘猫荔枝趁着空隙,小爪子抓住宋真的衣服,攀爬到他的肩膀上,拿毛茸茸的脸蛋蹭了蹭。 “好像,她很喜欢你哦。” 宋真将荔枝抱下来,呵呵笑道:“她是母猫,可能因为我长得比较帅吧?” “臭美!” 荔枝用小香舌舔着他的手,暖暖的有点痒。引得宋真笑了。 不得不说,家里养了两只小宠物,给生活带来不少乐趣。 ...... 三天后上朝,来了个陌生的面孔。 他见面的第一个动作,便是跪了下来,跪在狄仁杰面前。 “狄少卿,麻烦你帮帮我。” 狄仁杰吓了一跳,他急忙扶起对方。 “何事须行如此大礼啊?” “我,我,我。”男人抹了抹眼角,满脸悲戚的说道,“我家女儿被人残忍杀害了!” “啊?” “但是,都督府遣人查了好久,都没有头绪。” 男人大声嚎哭:“我不能让我女儿死得不明不白啊。” 宋真是跟狄仁杰一起走路的,他就站在身边,望着那个男人悲痛欲绝的神色,不像是装的。 看来,家里真的死了人,但是可能由于古代刑侦手段落后,没办法找出凶手。 “你先别急,跟我们讲讲案情。” 男人哽咽道:“狄少卿,我是扬州大都督长史,我叫李君球。” 扬州?是那个烟花三月下扬州的扬州吗? “我家女儿在三月莺时中分,惨遭凶手分尸,足足分成了五十多块啊。” 围观过来的官吏听闻后,大惊失色。 我焯,什么禽兽?杀了人就算了,居然还分尸?太残暴了! ...... 【全国巡检,吉林和江苏的点赞数相同,都是八票,由于这个时代统治吉林的渤海国尚未归附唐朝,直至713年才被册封,并建立渤海都督府。因此先写江苏省。希望大家多多去402章为自己所在省市投票点赞,可通过搜索“同省”快速抵达。。】 大都督长史好歹是从四品下级别的大官啊,残害了人家的女儿不说,居然还以这么凶狠的方式杀害? 简直是骇人听闻!这世道是怎么了? 李君球是查了很久都没有结果,身为一个父亲,他没有办法啊,只好亲自来一趟东都,想请狄仁杰帮忙破案。 狄仁杰和宋真交换了一下眼色,他们表情动容。 二人都是父亲,能够体会李君球的心情。 “好,我答应你。择日出发。” 宋真附和了一句:“我也去吧。” “守正,你现在可是刑部尚书,怎么可以随意离京呢?” “没事,我跟陛下说一句就好。” 刑部尚书的工作虽然繁忙,但是大事不多,宋真经常交给手下人去做,美其名曰提前培养。 被点名到的刑部官员非但没有怨言,反而干得十分卖力。 除了大事需要等宋真回来决议,其他的鸡毛蒜皮小事,就不必劳烦宋尚书出马了,吾等即可完成。 上朝后,李治见到李君球神色萎靡,眼睛红红的,似乎大哭过一场,他情不自禁的关怀了一句。 “李卿,你是有何难题吗?” 在他的印象里,李君球这个长史做的很不错。 不仅是同僚认为他干事勤快,有条有序让人挑不出毛病,就连百姓同样十分认可他的为官。 话说李君球也是一个能人,他在贞观十七年,齐王李佑起兵谋反,李君球和兄弟的儿子李行均共守县城。 事平之后,太宗皇帝奖励他的品节,将其授位游击将军,并且封赐平陵郡公。 李治经常下诏表扬他,认为他“政尚严肃,人吏惮之,盗贼凭借。” 由此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好官,无论从朝廷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在民众的口中,他十分努力,才将扬州治理得井井有条。 李君球瘪瘪嘴,犹豫了许久,艰难的说出:“陛下,我女儿惨遭歹人杀害。” 此话一出,震惊朝野。 李治皱眉,他愤怒的拍了拍龙椅:“何人如此大胆!倘若抓到,必定五马分尸!” 大唐的官吏和家人,也不是没死过,只是这一次,死的是五品以上的大臣,这是对朝廷的一种挑衅。 虽然唐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有个潜规则。 “凡伤害五品大臣者,罪当诛三代。” 别说唐朝了,放眼整个古代,杀害五品及以上大臣及其家人,都是非常炸裂的操作。 小官年年死,却没几个人敢动大臣。 你看上次永州杀了三个刺史,不就被灭了全族吗?虽然跟造反有很大关系。 当然,皇家暗中指派的除外。 “陛下,此人藐视王法,臣建议,动用最大的力量,彻查凶手踪迹!” “自然是要的。”李治赞许的点点头,但是他一看居然是宋真说这话,顿时像吃了苍蝇一般恶心。 为什么?这货又想跑路? 给你一个刑部尚书,你都不老实吗? 可是没办法,目前来看,宋真+狄仁杰这个双人组,破案无往不利,整个大唐找不出比这两个人更厉害的。 狠话都说出去了,李治不得不答应下去。 其实李君球不想劳烦陛下的,倘若他没有被问到,他绝对不会与陛下说。 主要是今日早朝没有别的事情,皇帝又要拖时间,必须开到七点。 平日里早朝都是七点结束的,今日早早散朝不太像话。 宋真和狄仁杰择日启程,他这次没有带武大一起出发。 他将武大留在家里,时刻警觉狮子暴动。 第一次见到武大的时候,宋真就被他砍杀的猛兽吓了一跳,看得出来,是个狠人。 上马车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冒出来一只小小的身影,正探着脑袋东张西望。 “荔枝?你怎么会在这里?” “喵~” 坏了,什么时候跑上来的,一只小猫跟着我,实在是多有不便。 狄仁杰好奇的看着这头毛茸茸:“守正,你什么时候开始养狸奴了?” “路边捡到的。” “嗯,真好。” “等荔枝生一窝的时候,我送你几只。” 狄仁杰干笑道:“那就不用了。”他不想养,嫌麻烦。 宋真温柔的抚摸着小猫毛茸茸的毛发,轻声道:“荔枝,你要听话,别乱跑。” “喵~” 她爬到他的肩膀上,四肢伏着,渐渐合上了眼睛。 宋府—— 小景天大清早起床来到前院,他到处望了望,将正在熟睡的辛巴整个抱起,以他的小身材,抱起两斤重的小狮子有些吃力。 辛巴看起来对小主人没有什么排斥,只是脸上露出埋怨的表情。 我睡得好好的,你为什么要过来帮我挪窝? “嗷呜。” 小景天哼哧的抱着小狮子,很快便累了,于是放在地上,拖着它一条腿前行。 辛巴瞪大了双眼,好家伙,你在干嘛? 他不断的用爪子拍打着小主人,希望对方能放他下来。 “妈妈,荔枝不见了。” “不见了?”崔梦竹嘀咕着,估计那头绿茶猫偷偷摸摸的跟着宋真跑了,真是可恶。 那头小猫看起来就不对劲,平日里最爱做的事情,就是两只小爪子趴在男主人肩膀上,昂着头微笑。 似乎在耀武扬威,如果你没看到,她还会“喵”一声提醒你。 ...... 三人选择坐船去扬州。 唐朝的扬州是南北粮草、盐、钱、铁的运输中心和海内外交通的重要港口,水路交通十分发达。 是当时东南当之无愧的第一都会,民间流传有“扬一益二”的说法。 唐朝都督府不计其数,却只有四大都督府,分别是扬州、并州、荆州、益州。 可想而知扬州对于唐朝的重要性和战略位置。 四大都督府的领导大都督,放在唐朝,那都是宰相级别的官员。 因此,大都督府长史这个职务的任命就十分慎重了。 长史亦有不同,倘若你是在下州做长史,例如当时还属于下州的汴州崔长史,那真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官。 李君球就不一样了,当时有个说法,就任过大都督府的长史,“来罢宰相,去登宰相”。 别看他只是一个地方的小长史,却是宰相的候选人之一。 可想而知,扬州这座城市崇高的政治地位。 同时,扬州也是大唐重要的经济中心,每年税收排在前三。 经常有来自波斯、大食、新罗等国家的客商旅居在此地。 扬州在李君球的治理下,民风淳朴,鸡鸣狗盗之事,鲜有发生。 可是这次,却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命案,死者居然正是扬州大都督长史的女儿? 很难不让人怀疑,这是一次有针对性的仇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