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人比花娇
京都九月,晨起的风中都沾染上了一丝寒气,这一回李氏带的还是顾瑾,顾珍和四房的顾瑶。 听说顾瑶的亲事已经有了眉目,乃是御史中丞的嫡次子,是李氏牵的线,两家已经有了默契,只是碍于上面的两个姐姐还没定下,才往后压着,迟一些再下聘过礼。 顾瑶显然对这桩亲事很满意,待李氏宛如亲母一般,端茶倒水的殷勤伺候着。 李氏的心情却不怎么美妙,那天她急匆匆的从顾瑾的院里离开,回头一想这才发现不对劲。 长公主邀永定侯府女眷同行,帖子怎么也该是递到自己这个当家主母这来,怎么还给了顾瑾呢? 这不是把自己的面子扔地上踩么?偏偏她心里虽然清楚,却还要故作不知的巴结着,谁叫人家是长公主呢? 最关键的是,哪怕长公主那帖子递的她心里难受,但在外,永定侯府还是很风光的。 因为邀约同行,侯府的车驾就跟在了长公主的后面,不说各家的夫人,就连宫妃都要往后靠,很是显眼,谁不羡慕永定侯府命好呢?竟然能入了长公主的眼。 被人无声地羡艳着,叫李氏的腰板都跟着挺直了。 …… 皇家围场在嵱山,坐落于南郊,一座座山脉连绵不绝,山林广袤,除了有意放养的鸡兔和野鹿,深处更有猛兽出没。 围猎前会有看守围场的将士提前将周围的猛兽清理一遍,再将猎物驱赶到围猎区域布围,小围里都是没什么攻击性的猎物,大围则稍凶险些,但去的也都是武将。 女眷住在皇室幄帐往东,男子则住在西侧,两边皆有兵将把守,不会冲撞。 到了猎场,顾瑾刚安顿好,李氏便派人来叫了,是要先去给长公主请安,然后再一道去贤妃处觐见。 顾瑾换了身素色窄袖长裙,上配碧青色短襦,描了眉,挽上一根牡丹花簪,秀丽而又端庄。 李氏身边仍旧带着顾珍,她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女儿也能争气些,得到贵人的青睐。至于顾瑶,亲事都谈妥了,也就没必要四处走动了。 顾瑾三人到了长公主的帐外时,里面还有客人,但也没叫她们多等,侍女通传了一声就将人请进去了。 长公主端坐在上首,一派雍容,待三人请过安后便赐了坐。 三人对面坐着的是个面容苍老的妇人和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 长公主见李氏除了顾瑾还另带了个小姑娘,想着总归是要和人家府里谈亲,便也有意客气了几分,笑问道:“顾侯夫人,你身边的是府上哪位姑娘?倒是没曾见过。” 李氏惊喜万分,忙拉着顾珍起身道:“这是臣妇的幺女,名叫顾珍,家中行三。” “阿珍,还不快给殿下问安!” 顾珍今日的仪态也算得体,上前两步盈盈一拜“殿下金安,臣女素闻殿下贤名,对殿下亦是仰慕已久,今日得见,实乃臣女三生有幸。” 顾珍有意和顾瑾攀比,言语间对长公主极尽讨好,只是长公主却并不爱听这些阿谀奉承的话,只淡笑着夸赞道:“不愧是永定侯府的女儿,无论是宫里的贤妃,还是你身边这两个,都是懂礼规矩的好孩子。” 说完,朝着顾瑾招了招手道:“瑾丫头,快到本宫这儿来。” 顾瑾走到近前,被长公主一把拉住,这样的姿态可比对顾珍亲近太多。 长公主不理会李氏和顾珍的脸色,边轻拍着顾瑾的手,边跟对面坐着的妇人介绍道:“这就是本宫之前跟你说的那心灵手巧的小丫头,瞧瞧,本宫可没诓骗你,这孩子娴静乖巧,本宫可是极喜爱的。” 妇人的目光稍微在顾瑾身上停顿,也迎合着长公主的心意:“殿下的眼光自然是不会差的,我看了这孩子心里也喜欢,当初要是能生个这般漂亮的女儿,可比养个泼皮小子强多了。” 这妇人正是峪阳伯府的老夫人孙氏,长公主原本的弟媳。两人都是早早丧夫,孙氏还要辛苦拉拔个半大的孩子,明明还小上几岁,却比养尊处优的长公主看着苍老许多。 长公主对她的遭遇感同身受,又因着那一层妯娌关系,这些年对孙氏明里暗里的照顾不少。 孙氏也同长公主亲近,逢年过节总要带些儿子去公主府拜见,甚至还提过日后让峪阳伯在公主膝下尽孝的事。 这回长公主能够在给顾瑾说亲的时候立马想起刘恒志来,也是因为早前孙氏跟她抱怨过儿子迟迟不娶妻,想叫长公主帮忙留意个好姑娘。 两家一个想娶,一个想嫁,这可不是刚刚好么? “女儿是做不成了,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但本宫看着,她与你家志儿倒很相配,不如娶回去做儿媳,可比女儿还要贴心呢。” 长公主的意思可再明显不过,只要有些脑子,就没有听不懂的。 李氏懵了,她还算计着给顾瑾配个什么人家才对自己大女儿最有利,没想到长公主竟要截胡给她指婚! 但再不情愿,李氏也不敢违逆长公主啊! 而对面,那个因为有女客进来而一直低着头的魁梧男子也惊讶的抬眼,目光正好定在了顾瑾那一张芙蓉面上,竟是直接看呆了。 哪有男人不爱美色呢? 刘恒志虽没成亲,但屋里也有两个母亲孙氏塞进来的通房丫鬟,可他只收用过两回,就忘在脑后了。他更愿意在军营里练兵,原以为自己是对女人不感兴趣,如今见到顾瑾才知道,不是不近女色,而是没遇见那个一眼便看到心坎里去的。 一见钟情嘛,大都是见色起意…… 长公主看着自己侄儿的样子,免不得揶揄道:“咱们的游骑将军这是瞧呆了?快收一收眼睛,要是把人家小姑娘给吓跑了,本宫可不帮你去追。” 刘恒志回过神来,一张面孔倏地红透了,幸而他平日风吹雨晒的,古铜色的皮肤倒帮他掩盖了几分慌乱。 只是连累了顾瑾,一脸通红的站在那儿无处藏身,看在眼里,便觉人比花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