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幻想言情 倾世盛宠之嚣张狂妃

第299章 鬼城

   “不知?你又不乖了。”   红衣男子说罢,抬手将女子的下巴死死捏住,丝毫没有怜惜。   女子的下巴顿时被指甲划破流出了血,男子却没有一丝不忍,翻手拿出一个蛊虫,不顾女子惊恐的眼神,将它放在女子的脖颈处。   然后嘴中念念不停,一路将那蛊虫引到女子身下,那蛊虫在女子的裙摆处停了一下,便灵活了钻了进去。   “唔……”蛊虫入体,女子面上顿时泛起潮红,但却没有此刻应该有的表情,只有满脸的痛苦。   男子满意的看着女子的反应,轻轻在她耳边呼着热气,问道:   “告诉我,你叫什么。”   那蛊虫在女子的体内撞来撞去,挑拨着她的神经,让她根本无法完整的说出一句话,她只能求助一般的看着男子,断断续续的说道:   “奴家……奴家叫……叶……玄歌……”   红衣男子听着这个名字,顿时浑身颤动不已,喉咙里像燃了一团火,无处发泄,只想把面前的人烧成灰烬。   “这样才对,乖,歌儿,让我来好好爱护你……”   他满带着欲望说完,便迫不及待地一手扯开女子的外衫,将头埋了进去。   ----   第二日中午,叶玄歌三人便来到了南疆皇宫外。   从那个村子出来之后,一路上,他们竟然一个活人都没见到。不仅如此,经过的所有地方,都是成群成群的走尸。   不过这一路,花弘奇都没有再出现。   没了他的招魂琴,再加上这一路上有花希在,不管是低阶走尸还是高阶走尸,都无法伤到他们分毫,所以叶玄歌三人的路走的很顺利。   他们知道,花弘奇布置下这一切也不是为了要他们的命,不过是想告诉他们,即便花希继承了南疆皇室,他也没有一个可用的人,也没有一个辅臣,没有一个子民。   因为,花弘奇早就给他准备好了这份大礼——将南疆里里外外变成了一座鬼城。   “这南疆的皇宫如今也没人把守吗?”叶长风看着大敞四开的宫门,警惕的看向四周,问道。   “这里的路我熟,跟我走吧。”花希说完,先一步踏入宫门,走了进去,叶玄歌和叶长风随后跟上。   然而一直走到皇宫正殿,都没有遇到一个人,抑或一个走尸。   “花弘奇!你在何处!”花希一路穿越南疆,杀着一波波的走尸,心情已经极差,如今进了皇宫,依然是这般萧条模样,他心中的愤怒早已到了顶峰,直接在空旷的大殿上愤怒喊道。   花弘奇的厌世心理,他或许无法理解,但是却不至于如此愤怒,可是他既然已经当了南疆的皇,只是为了报复自己,便将南疆上上下下几十万人口全部变成了亡魂,这样的举动,简直人神共愤!   正在此时,叶玄歌的头顶,传来一阵极轻极轻的异动。   这声音实在是太难觉察了,似乎是有人在瓦片上轻轻掠过的动静,但这个人身法异常轻灵诡异,足音接近于无。幸亏叶玄歌五感灵敏,一下子捕捉到瓦片之间的细微碰撞声。连忙出声提醒其余两人:   “上面!”   三人抬头一看,这人身着暗黄色的长袍,身形健壮,腰杆笔直,立如苍松。满脸的络腮胡子掩盖了他大部分的五官,但即使是这样,也能看出此人气质的不凡。   此时他感受到叶玄歌三人的目光,便微微昂着头,然而,他的双眼里没有瞳仁,亦是一片死白。   一具走尸。   三人脑子里刚刚确定了这件事,只见他挺剑刺来。   他刺的是离他最近的花希,花希刚要用那浸了符纸的佩剑抵挡,然而那剑尖还没有接触到这人,花希便觉自己的佩剑就如被什么无形的东西定住了一般,再也不能前进半分。   就在此刻,那走尸却忽然抬起了手,直接将花希的剑捏在掌中,向后打去。传来的力量极大,震得花希手臂发麻。趁着这个空档,那走尸再次提剑刺来!   低阶走尸与高阶走尸的区别,只在于身手是否灵活。   而面前的这个走尸,不但身手灵活,且身法极高!   这样的人,生前必是高阶的修士!   一剑不成,又是一剑,连贯一如行云流水,狠辣一如仇深似海。   叶长风惊道:“他究竟是死是活?!我从没见过这么……”   行动这么敏捷、剑法如此精湛的走尸!   叶玄歌也看着那个走尸,她将目光聚焦到那走尸的衣服上,看了半晌,像是想确定什么,继而叹道:   “这个人,花希应该认识。”话语间充满不忍。   听她这样说,叶长风也将目光放在了那走尸的衣服身上。   之前没有细看,只看是暗黄色的长袍,如今仔细一瞧,那长袍上竟然秀满了飞龙和祥云!   叶长风也是世家子弟出身,当然明白这些图案意味着什么,更何况,那衣服的材质和那丝线的质感,都是一等一的做工。   这个人,若是他猜的没错,便是南疆的老皇帝,花希和花弘奇的父亲!   刚刚开打时,花希因为出离的愤怒,和对走尸天生的反感,并没有仔细观察,旁观者清,反而是叶玄歌和叶长风先行反应过来。   但是随着他们战斗的持续,花希越来越发现,这个走尸的剑法与自己十分相像,连有的习惯动作都一摸一样,这个人……   花希抬头,想仔细从他那浓密的络腮胡子中看出他的样貌,然而在目光掠过那走尸眉角的痣后,眼神和手中的动作却都瞬间都定了格。   “父王……”   花希看着那双眼死白的走尸,说道,声音带着轻颤。   这是他的父王啊!   是当初爱他、宠他的父王啊!   记得他小时候,总是爱用尖尖的指甲去抠父王眉角的痣,嚷着说父王脸上脏了,要给父王擦擦。   父王也从不戳破他的童言,每次都笑眯眯的任由他抠着,有的时候他的力道大了,还会直接将那里抠破流出血来。就这样反反复复,父王的这里不但依然有痣,还多留了疤。   再好认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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