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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6章

方尖碑 一十四洲 2961 2024-07-11 01:09
   一百三十一,一百三十二……   鲜血滴进杯中,并不会增加血的体积,而是会让这杯血的颜色变得愈发浓丽潋滟,质地愈发精美,像是世间难寻的血红宝石。   郁飞尘就拿着杯子,时不时往里面看一眼。   这种摸鱼的行径很快让萨瑟忍无可忍。   “其实不是只有我会治愈他们,”萨瑟阴暗地低语,“小郁也能。”   郁飞尘凉凉地看了他一眼。   阳光穿过窗栏,照进简单而清朗的室内。   听完了安菲的讲述,莎乐美终于相信了他们并不是坏人,也相信了他们真的是代爱丽丝殿下来邀请她去舞会的。   “那对爱丽丝很重要,我当然会去。”   “那么,你有没有兴趣做殿下的舞伴?”   “当然,如果她也是这样想的话。”莎乐美说,“我来这座城市……好像还没有多久,但是我喜欢爱丽丝,她很好。”   “那真是再好不过了,”安菲温声说,“我想,现在就可以准备晚上的妆扮了,到时候,也许还有别的惊喜发生。”   莎乐美微笑:“我可以理解为,爱丽丝殿下想在舞会上向我求婚吗?”   海伦瑟:“哎呀,说出来怎么还算是惊喜呢?”   “谢谢你们的心意。王储经常会选择在成年舞会上结成婚约,因为美满的婚姻也是君主应该为人们做出的示范,这是美德的一部分。”   “我……当然感到很高兴,”莎乐美说,“但是,你们能帮我三个忙吗?”   “请说。”   “首先,我需要一条舞会的裙子,我想36号的艾伦先生那里会有合适的选择。”   “然后,我想要一束好看的手捧花,上面有一千个人的衷心祝福。”她期待般交叠双手,“晚上的时候我会捧着它,把它送给爱丽丝,到那时候,所有人都会祝福我们。”   这番话甚至感动了海王阁下。   “这真是太浪漫了,莎乐美小姐。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完美地做到。”   “谢谢你们。至于第三个请求,等到前两个完成后,我会再告诉你们。”   走出莎乐美小姐的庭院,每个人都很轻快。   “真是个好世界啊。”有人赞叹。   看来,即使是永夜里的常住人口,来到一个美好的世界,也会自发变得美好。   只是,时间看起来有些紧张了。   看了一眼太阳,安菲说:“好了,我们都去做该做的吧。”   摸鱼带着他的同事们去为爱丽丝殿下获取支持,魅魔小姐去36号为莎乐美挑选礼裙和配饰,其他的人在街上游荡,看到面善的人就捧着花去索要一句祝福。   居民们很好说话,听到他们的请求,都会毫不吝惜地说出祝福的话语,还有的会认真吻一下手捧花的花瓣。   接受了一百来个人的祝福后,这束花已经渐渐变了。它的边缘变得透明而流光溢彩,像是无瑕的水晶,在日光下纯净又美好,如同整个世界。   等到一天过去,辉煌的夕阳即将西下,这束玫瑰花已经完全变成了璀璨的水晶花束,安菲捧着它小心翼翼,每一个看见它的居民都露出惊艳的神情,有的人甚至特意走过来赞美它。   水晶花束在居民群里散发着无限魅力,安菲觉得自己的存在感都变高了。   他会时不时往水晶深处看一眼。   酒神走在旁边,漫不经心地环视四周。   “喂,有没有一种感觉?”他对海伦瑟说,“时间走得越来越慢了。”   海伦瑟也看着四面的人群。   是的,街道依旧繁华热闹,可是看着人们的动作,总感觉有种奇怪的滞涩,像是木偶的发条转得越来越慢。但太阳依旧在下沉。   “谁知道,世界毁灭前总得有点怪事发生吧。”   他们回到了莎乐美的庭院。   镜子前的莎乐美已经穿上了舞会的盛装,脖子上戴着美丽的水晶项链,魅魔小姐正在为她挽起头发。   莎乐美一眼就看见那束水晶玫瑰。   说实在的,它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眼里就好像打了高光一样。   “天哪,你们真的做到了!它简直太完美了,爱丽丝看到一定很高兴!”   安菲把捧花递到她怀里。   莎乐美小姐穿着一袭夕晖色的华丽长裙,层层叠叠的金色轻纱笼起来如同梦幻,侧腰剪裁成花朵的形状,花海一路蔓延到裙摆的拖尾。   抱起流光溢彩的水晶花束,一切更是相得益彰。   “舞会好像快要开始了,”安菲说,“第三个要求是什么呢?”   “第三个请求是最简单的。”莎乐美说,“今晚将是我和爱丽丝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晚上,舞会过后,她就要成为国王了,我也要留在那座王宫。实话说,我很期待,但也有一点点不安,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做到最好。”   “想想,我还没来得及好好逛逛这座城市。”她轻轻笑说,“请你陪我出门吧,我们一起走完最后这段路。我想再看看这里,也还想问问人们,他们希望拥有怎样一位王后呢。”   “好啊。”安菲说。   第325章 加冕前夜 16   “它真美。”爱丽丝从郁飞尘手中接过了盛满鲜血的高脚杯。   她的指甲上涂了璀璨的深红, 但还是比不上杯中流淌的红宝石般的色泽。   看着它,爱丽丝有些出神:“我的血也会像它一样美吗?”   郁飞尘:“也许。”   经常在街上捅刀的人都会发现,人与人的血并不相同。   有的寡淡, 有的浓郁。   这个世界里等级分明, 人们的衣着和境遇天差地别, 他们身体里流淌的血液质地也各自不同。   衣衫褴褛的乞丐,血是稀薄的淡红, 清水一样滴滴答答淌下来。   养尊处优的贵族,血是浓稠的深红,灯光下会折射出复杂的色泽, 像多年的葡萄酒。   当然, 最后它们都同样进了杯子里, 不分彼此地混合成了更美的一杯血。血液叠加会变得更浓郁, 那么贵族体内的血之所以质量更高,想来就是因为每天都能饮用到不同的新鲜血液。   爱丽丝问他们,她的血会不会也这样美丽, 这当然是有可能的——取决于她喝过多少血。   深深凝视着杯中的血液,良久,爱丽丝发出一声叹息般的声音。   “时候快到了, ”她说,“第三个要求, 陪我走一走,往王宫去吧。”   她从镜前起身, 一袭华美的单肩鱼尾礼裙, 右手端着那杯血, 浅浅啜饮一口, 喝下去的一瞬间, 仿佛一千个人的生命力都注到她的身上,光彩流溢满了整个房间。   郁飞尘:“只是这样?”   “只是这样,其实我还没有好好看过这个城市呢。”爱丽丝推开门,然后回身对他们微笑,“只不过,我和杯子里的东西都太引人注目了。既然能取来这么多人的鲜血,你们也一定能保护好我一路的安全吧?”   郁飞尘:“可以。”   “那就没有别的事了,”爱丽丝说,“就让他们最后看一眼这个国家未来的王后吧——很多人还没有见过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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