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锦黎很快便来了,满脸心疼,海唐头发上沾到的咖啡擦拭不干净,一向温柔的她愤愤骂了句“混蛋!”,拉着海唐要走,说这活我们不干了。 凌霄第一次见乔锦黎这样失态,心里了然。这两人,要么已经在一起了,要么马上就要在一起了。 “对啊,学姐,这种兼职对你的个人成长没有帮助的,龙星集团财务部的实习岗位,你随便挑。不要多想啊,只是帮你搭个线,面试还是要靠你自己的。”凌霄家里的企业,多的是大学生求之不得的实习岗位。对她而言,只不过是举手之劳。 乔锦黎和海唐向她道谢。 风波过后,乔锦黎才注意到凌霄身边的女人,不用说,就是那个陆招娣。 恢复了冷静,脸上挂上微笑,向她伸出了手:“你好,乔锦黎。” “陆成江,幸会。”陆成江与之握手,回以微笑。 不用说,凌霄早就在她面前提过自己了。 不过,乔锦黎听到陆成江的名字之时,还是愣了一下,好在凌霄立马接了一句:“我家姐姐改名了。” 乔锦黎对她的初印象很不错,清冷系、温婉、大方,的确是凌霄钟爱的那个类型。 “抱歉,我先带海唐回去,改天,咱们再聚。”她原本今天是在公司加班的,听说海唐出事了,请假过来的。见她这副受欺负的模样,又气又心疼,急着带她回去处理这一身脏衣服。 凌霄和陆成江也吃得差不多了,收拾东西回家取车。 滨江大道是众多夜骑爱好者的天堂,路面宽敞,路灯明亮,适合休闲的城市骑行。 夜幕早已降临,沿江骑行的有很多成群结对的年轻人,他们的身影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活跃。灯光与星光交相辉映,为他们的骑行增添了几分浪漫与神秘。 陆成江的长发束了起来,银白色的头盔线条感十足。紧身的保暖骑行服将她的身型清晰地勾勒起来。 凌霄是第一次长距离夜骑,靠着紧急恶补的骑行知识,才得以追随女朋友的爱好。 两人说好,今天不追求骑行速度,只当是休闲放松。 江风吹来了凉意,持续性的运动产生的热能足以将其抵消。 一个来回,已然将两人的心率拉升起来。对于陆成江来说,这大约五公里的距离,不过是开胃菜。 中场休息,凌霄就嚷着要回去了。 “才八点,你累了么?”陆成江正在兴头上,她喜欢运动过程中分泌多巴胺带来的快感。 凌霄摇头,“没有!只不过…,我觉得你应该留点体力。” 后面几个字是贴着陆成江的耳朵,轻声说的,“在…床上用。” 陆成江嗔了她一眼,让她别说话。 白天已经被她要过两回,哪能经得起这么折腾。只是这小狼狗似乎食髓知味,乐此不疲。 夜色之中,戴着防风面罩的陆成江,嘴角翘着。夜里车少,凌霄便在她外侧,与她并行,一同回家。 她哪里看不出,凌霄的车是新的,头盔上的一层保护膜还是她帮着撕掉的。就因为她说自己喜欢骑行,凌霄才爱屋及乌,立马配置了这辆车吧。 到家之后,两人身上都出了一层薄汗。陆成江让她赶紧进浴室洗澡,别再感冒了。 凌霄脱下贴身的衣物,将进来给她送睡衣的陆成江一把扯进怀中,“你也出汗了,不能感冒,一起吧。” 34 ? 第三十四章 ◎家,变得具像化起来(捉虫)◎ “你别闹了,赶紧进去洗。” 陆成江挣开了她的怀抱,这人,她还不知道是什么心思么。她目前在某些方面的接受程度有限。 凌霄也不继续闹她,由她去了。嘴巴里哼着不知名的轻快小调,心情愉悦。 陆成江将她换下的衣物归置到一起,去厨房煮了一壶安神助眠的洛神花茶。凌霄今日白天喝了两杯咖啡,怕是晚上睡得会不踏实。 手机上跳出了一条转账提示,是陆光耀给她转了五百块钱,没有转账留言。很快一条短信发了过来:【姐,我慢慢还你。】 莫名其妙。陆成江什么都没有回复。 她抱臂站于厨房之中,透过拢了一层水汽的玻璃窗看那远处迅速移动的模糊光影。车来车往,人们各自归家。 养生壶里咕嘟咕嘟地开始冒泡,水开了。紫红色的茶汤冒出的清香之中有一丝难以捕捉的酸味。陆成江在杯中投了一小块透明的冰糖,才缓缓将这沸水注入杯子。 自从凌霄来到她身边后,生活变得越来越顺遂。 家,开始有具像化的感觉。凌霄带给她的种种,让她与这个世界的牵绊越来越深。 “姐姐,我洗完啦!” 茶汤放温之后,凌霄正好从卫生间里出来,乌黑的头发还是湿答答的。卸妆之后,脸上变得柔和许多,白皙的皮肤上,除了额头处刚刚冒出的一小颗痘痘,看不见其它任何一丝瑕疵。那淡淡的眉毛之下,双眸灵动,好看的不得了。 陆成江最爱她的眼睛。 将那杯温水塞到凌霄的手中,接过她手里湿漉漉的毛巾,“你过来,我替你把头发吹干。” 刚刚洗完澡的凌霄,的确口渴。连喝了几口花茶,亦步亦趋跟在陆成江的身后。 额头上被点了一些透明状的东西,冰冰凉凉,盖在那颗痘痘上。细软的头发被热风吹得翻飞,一只好看的手在发丝间游移,偶尔轻柔地触碰在头皮之上。 乖乖坐着的凌霄仰头,嘟嘴讨了个亲亲。 “下周六梨子过生日,你想一起去帮她庆祝一下么?就在她家,她妈妈做饭可好吃了。”凌霄原是没有计划叫陆成江一起去的,毕竟她目前还不是很愿意在自己的朋友面前出现,可是因为白天的这个意外,她们也算是相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