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腾云带着特战队潜伏至敌前沿阵地,开始偷听日军口令,一个小时后,日军在换岗时偷听到口令。 八岐大神和日照大神; 两个分队分开由左、右两侧潜入敌后,扮成巡逻兵明目张胆的向敌后方潜入; 马腾云配少佐军衔,两个大学生配中尉和少尉,正在前进遇到另一支日军巡逻队,马腾云先发制人: “口令!” “日照大神,回令!” “八岐大神!你们那一部分的?” “第三师团第六旅团山本联队巡逻队!你们那一部分?” “师团部督察队!注意支那奸细,小心潜入旅团部!” “海咦!” 双方错身而过,马腾云继续前进一直潜入三公里才看到一个低洼地敌人重炮阵地,150mm榴弹炮24门,120mm加农炮24门,104mm山炮36门,弹药堆积如山,有一个联队步兵守护,仅明哨就有四处,每处不少于四人,暗哨估计不少于四处,经过观察,发现了三处暗哨,一直观察了两个小时,才发现了另一处暗哨,还是在他们换岗时发现的; 马腾云将队员分为八组,其中四组有身手较好的队员担任,专门对付暗哨;另四组十六人对付明哨;还有十人直接向鬼子走去,以吸引鬼子注意力。 “什么人?口令?” “日照大神,回令?” “八岐大神!你们是哪一部分的?” “师团部督察大队!还安全吧?有什么情况吗?” “没有,请长官放心!” “你后边是什么人?” 等这四个士兵转过身来,只感觉脖子一凉什么都不知道了。 马腾云将队员分为两部分,一半守着帐篷门口,防止有人出来! 一半安放手雷和炮弹,不到半个小时安放完毕,马腾云一挥手,手雷像雨点一样飞向帐篷和大炮、弹药堆。 “轰轰轰” 不到三分钟,敌人的大炮和弹药化为灰烬,守卫的一个联队鬼子百分之七八十被炸死炸伤。 跑出来鬼子几百人又被马腾云部一阵机枪扫射,基本全报销了。 “撤,回去!” 就在马腾云撤离不到五分钟,另一处也响起了爆炸声,在凌晨五点钟两支特战队安全回到了驻地。 “宋副队长,你们炸的是什么目标?” “一个旅团部,是第三师团第六旅团。” “你们呢?” “日寇重炮阵地,150mm榴弹炮24门,120mm加农炮24门,104mm山炮36门,弹药堆积如山,有一个联队步兵守护,基本全报销了,活的不超过十人。” “我们汇报一下我们的战况; 我们和你们分开后,潜入不到五百米就遇到了潜伏的暗哨一个班,我们听到鬼子要开火,立即询问口令,鬼子听到是日语,就停止了动静。 只出来了一个人,其余的仍然潜伏在暗处,我们只得显出一半人和敌人交流,双方交换了口令,闲聊了几句,我们就装着离开,鬼子一直盯着我们明处的二十几个人。 暗处的刘艺伟带着其余的人潜伏至敌人十米距离,突然使用诸葛神弩,一顿乱射,敌人十之七八报销了,只有两三个没死,还没等他有所动作,被暗中的特战队员抹了脖子。 在这里耽误了不少时间! 后面我们把人员分为两组,一明一暗,由明处会日语的学生吸引敌人注意力,由暗处的一组摸掉敌人; 这样我们推进了两公里摸掉了四处明暗哨。 这才找到了第六旅团部,采用同样办法,将敌人岗哨处理干净以后,摸进了指挥部帐篷,用暗器杀掉了值勤的八名参谋,将敌人的密码本、地图、文件、收发报机全部打包带走,然后对周围几个帐篷,可能是指挥部军官、卫兵一顿手雷炸完,跑出来的十几个人也被干掉了,还摸来了几把指挥刀; 把东西拿上来。” 马腾云看见一把由日本天皇亲授的带宝石的宝刀。是一把少将指挥刀。 其余两把是佐官刀、密码本、地图、文件一大堆东西。 “给指挥部发电吧!” “指挥部,我特战队潜入敌后,炸毁敌军重炮阵地,摧毁150mm榴弹炮24门,120mm加农炮24门,104mm山炮36门,弹药堆积如山,有一个联队步兵守护,基本全报销了,活的不超过十人。 摧毁敌第三师团第六旅团部,缴获密码本、地图、文件若干,消灭全部第六旅团军官和卫兵约一千人; 我特战队无一伤亡!” “特战队:此战成功,甚慰!保存好战利品! 注意安全!保存实力为重!” 大家辛苦了一夜马腾云让大家休息! 次日上午,八点钟敌人又开始了进攻,但由于没有了重炮支援,有点进攻乏力!双方战至十点,敌军退去! 下午一点,敌人四架轰炸机轮番扫射我军阵地,各团架起机枪与鬼子对抗,终于十分钟后击毁一架敌机,迫使敌机再也不敢俯冲扫射,三十分钟后敌机退走! “各团注意,交替掩护,撤出阵地,在绍兴南十公里给敌人来一次回马枪,使敌不敢再追,战役结束! 我军回师云南!” “军部:我纵队已圆满完成阻击任务,此役共歼敌五个步兵联队、五个大队、一个重装联队、一个骑兵联队,一个师团重炮阵地,一个旅团部,共计约两万人; 摧毁榴弹炮门24门,120加农炮48门,104山炮八十余门,九二步兵炮一百余门,重机枪二百多挺,歪把子五百多挺,三八大盖一万八千支,弹药若干! 我军亡一百四十五人,重伤二百一十人,轻伤二千余人; 战役还未结束,我纵队拟一小时后撤出阵地,回师云南! 请指示! 滇缅抗日纵队龙云飞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十日十五时” “滇缅抗日纵队龙:同意你部计划,尽快回师云南,组建新四军第八师! 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军部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十日十五时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