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抠脚大汉穿成青楼丫头

第139章 京城老乡

   任平在家种蘑菇,也不仅仅是种蘑菇,本来他和任德出门收药材,家里的车队虽然指定了两个灵活伙计做管事,但是终究还是有些事情做解决不了。   这任平不再外出,家里倒反而有了主事之人,不仅将一行人的吃穿用度安排的妥当,他一个后世人的芯子,那思绪能力远不是这些伙计可以比,倒是也为他们解决了一些纠纷事端,倒是让任德刮目相看,这个十一少爷倒留在家里倒也不是偷懒玩耍的。   于是对于任平留在家里,倒也不持反对意见,相反每次回来看到大院事务被他整治的有条有理,伙食也上来了,偏偏钱还没有多花,倒是让他更是高兴。   于是他在收药材山货时看到有新鲜的蘑菇也会主动给十一少爷带回来,哪怕是种不出来,也可以自己吃不是,这十一少爷做的蘑菇菜也是极好吃,真不知道他在家族里怎么是那样的顽劣性子,人嫌狗厌的,这出来倒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等到他看到十一少爷在那仓库里种弄的蘑菇基地已经发白,任平告诉他等到这些谷糠基质都长满了白色的菌丝,就能长出小蘑菇来了。   不仅如此,任平带着伙计还收拾了大院,除了每日照顾蘑菇基地外,还在大院的外面挖了一个积肥坑,将马肥草木灰人之类在那里做堆肥,又开了一小片菜地出来。   还用豆子发了豆芽,脆生生白嫰嫩倒是让人看着就喜欢,这个新鲜玩意儿,不论是清炒烧汤烧鱼烧肉都能用作配菜,极是好吃。   任平让任德多收点绿豆黄豆回来,准备多发些豆芽,让每日轮休留守的伙计们可以卖豆芽去,现在这豆芽还是个稀罕玩意儿,拿去酒楼卖想必又可以多一个收入。   这让任德惊讶的很,这小少爷头脑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会想到这样吃,以前就没有人想到可以发豆芽来吃呢,就光吃豆子了,还能想到拿去卖钱。   而且似乎那蘑菇也极有可能种出来,等到任平要他在乡民那里给他买点韭菜种苗来,说是要培育韭菜种苗,等天冷的时候在在仓库里修建火墙,那时不仅可以冬天种蘑菇,还可以顺带着种出韭黄来。   他倒一点也没有反对,很是积极地从乡民那里买了不少种苗过来,既然这十一少爷有这样的种菜天赋,那就让他发挥特长吧,东边不亮西边亮,少爷不喜欢经商,以后回来做个安稳地主也是极好的,这也是大多数庶子最好的出路。   只是他也有些疑惑,这十一少爷什么时候懂得了这么多了,不仅会种地,种蘑菇还会发豆芽,还有这么强的管家理事的能力,经商头脑也似乎并不弱呢。   蘑菇还没有种出来,但豆芽倒是先发出来了,这些豆芽去市场零卖也是可能,只是那样还得给买菜的人一个个讲怎么做菜吃,而且这些豆芽出现在市场后,很快就会有人模仿了去,本身就没有太多的技术难度,也只能卖个新鲜,这个东西只要多摸索两遍就能搞出来了,没有必要费这么大的麻烦去推广,反正又垄断不了。   任平想的是找一两家酒楼合作,每日发出来的豆芽就专供给这些酒楼,这样一个新的食材,必能成这家酒楼的一个特色菜,现在只有他能提供,价格可以高一些,等到有人又生产出来了,那时他就不再弄,蘑菇上市了,他就专门给这些酒楼提供蘑菇好了,这蘑菇的技术可不是一般人能掌握的,就算能摸索出来,冬天也过了,他能稳稳地赚一个冬天的钱。   这天他带了一个伙计用马车载了两筐豆芽去找酒楼谈合作,合作倒是一谈就成功,因为他免费送了几种豆芽菜谱,都是地球上的家常菜,这个世界没有豆芽自然也没有豆芽系列的菜肴,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时,连炒锅都没有,他还是用平底锅给那酒楼做了几个菜,虽然他的厨艺一般,但却让酒楼掌柜和大厨眼前一亮,这菜新鲜吃起来也是新鲜清脆,倒不失一个好食材,至于品味嘛,自家大厨自然会调整。   很快就谈好了合作,任平只能给他们一家供货,单价也给十文一斤,这在普通蔬菜一两文一斤的市场价面前,确实是个高价了。   一斤豆子可以发到十斤左右的豆芽,豆子都没有十文一斤,这个利润就大了,一天就算提供五十斤只得五百文,也是赚大发了,这就已经足够任家大院所有人的伙食开销了,想来每天的供货数量不会太少,只会越来越多,只要能先赚个一个月的钱,以后有人摸索着生产出来了,自己的蘑菇也就上来了,那时就不用和别人争这个豆芽市场去打价格战了。   留下今天带来的五十斤豆芽,得了五百钱的任平开心地坐在平板马车上,一路和伙计说笑一边东张西望。   好些天没有进城,就发现整个京城人的气质有了变化,似是有一种紧张又带着兴奋的气氛在京城里弥漫着。   他听到街市的叫卖声,揽客声,种种嘈杂声里,有人唱着“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留下来”……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因为这《最炫民族风》在运州他已经听到过,这几天在城外也有人开始有哼唱,想来就是运州那里传来的。   但是听分明又听到了“为了谁,你是谁,我的兄弟姐妹不流泪……”   这是什么鬼,抗洪救灾的红歌《为了谁》也穿越过来了?   难不成是京城那个唱《临江仙》的老乡搞出来的?他想到那个疑似老乡的美的不像话的小苹,会不会是她弄出的这首歌啊,如果是的,那么这个美女老乡就大体是2000年之后穿过来的了,和自己也算是一个时代的了,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机会和她见上一面,拉拉老乡关系。   就在这时,一阵雄壮的歌声传来,   “狼烟起,江山北望,风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任平差点没有从马车上摔下来,特么的,特么的……   这是……《精忠报国》?   ……   “散开,散开”   一骑马当前跑来,   吆喝着让大街上的人散到两旁,任平的马车也被呼喝着向路边退去。   人群分成两排散开在路边,让出一条道来,一队骑着马的军士高歌当先行来,后面跟着是一队马车。   人群喧哗起来,   “来了,来了”   “快看,那就是濮王府歌姬队。”   “啊,我可喜欢她们唱的曲子了。”   “好想看看她们啊,可都在马车里……”   “看到了,看到了,帘子飘起来了,好美……”   ……   任平呆呆地看着高唱着《精忠报国》的军士护送着马车队从面前经过,每辆马车的帘子都微微掀起一角,露出小半张娇美如花的脸,或是一双明眸流转的眼。   濮王府的歌姬队?老乡,你原来在濮王府里。   哪一辆马车里的哪一双眼,才是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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