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食人族就是吃人肉的野蛮人,许多人认为这是耸人听闻,可是他们确实存在。长久以来,语言中的故事和道听途说,都被证实是事实,证据来自于哥伦布第二次穿越太平洋的探险中,所有船员的亲眼所见。随船医生在家书中提到了一些阿拉瓦克俘虏,叙述了在一个小岛上发生的食人故事,这个小岛就是今天的瓜得鲁普。 当地居民中的一些妇女曾经做过岛民的俘虏,询问过他们,那些岛民是怎样的人,他们回答“加勒比人”。他们一听说哥伦布一群人憎恶这种人吃人的罪恶行为,感到非常高兴……,加勒比人对待他们的残忍程度,使人难以置信;加勒比人吃掉他们的孩子,只抚养自己的女人所生的孩子。 凡是活着的男性俘虏都被带回去吃掉,那些在战斗中被打死的敌人,就在战斗结束后被吃掉。他们声称人肉如此美味,世上的任何东西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这些都是真的,因为我们在房子里发现了人的骨头,所有能吃的部分都被吃掉了,只剩下实在太硬,无法食用的部分。在其中一间房屋里,发现锅里正炖着一个人的脖颈……,加勒比人抓走战俘时,将其中的男孩摘除了生殖器官,以便使男孩长胖一些,但他们想大吃一顿时,就杀死并吃掉男孩,因为他们认为女人和儿童的肉不好吃。 事情已经过去了几百年,没有想到自己也有一天会看见如此恐怖的场面,血淋淋的场景自己不想去看,可是那些被杀的人自己想去看看,如果是考察队的,自己应该想办法去救出来。 下了树,藏在黑暗中往前走,食人族四周的营地连一个木桩都没有,给自己一把“加特林”机枪,就可以杀一个三进三出,野人就是野人,连一个放哨的都没有,陆天宇简直都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大鸣大放的走进了食人族的营地。 食人族的房子不大,圆锥形的结构,四周用树枝搭建而成的,上面铺满了茅草,门口就用一块兽皮蒙着,真正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要是里面有一对狗男女正在苟且,自己岂不是看的清清楚楚。 绕过一个个杂乱无章的屋子,再往前走就到了营地中间,躲在一个屋子后面伸头往里面看。 不看还好,一看差点没有把陆天宇魂吓掉了,恐怖的场面让自己张大了双眼,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只见营地中间架着一个巨大的火堆,足足有一个多人高,熊熊的火焰只冲黑幕,滚滚热浪袭来,让人不由得汗流浃背。火堆旁边竖着三根粗大的木棍,木棍中间绑着两个人,两个人都是赤身露*体被绑成了一个大字形,胯下耷拉下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显示这是两个男人。 一个浑身涂满不知道是什么颜料的女人,头上插满了各色的羽毛,就好像一只骄傲的锦鸡,脖子上挂着一串串不知道什么骨头做成的项链,一直垂到了腰间,腰间系了一大块的兽皮,脚踝上也有许多骨头做成的脚链,身体随着鼓点的节奏,上下左右的摇摆,口中不停的嘟囔着,手中拿着一个巨大的木头容器,正在用长长的羽毛给两个俘虏涂抹着什么东西,让人很容易联想到烧烤时的情景。 被绑在木桩上的两个人,嘴里不知道塞进了什么东西,拼命的摇着头,身体在木桩之间荡来荡去,手腕上、脚腕上已经不停的有血留下来。 从身材上来看,这不是考察队中的某一个成员,应该是其他土著人才对,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被食人族抓住了,难道也是来偷圣果的。陆天宇不想知道,也不用知道,这两个人不需要自己去营救了,因为食人族的祭祀已经开始了……。 陆天宇已经不忍再看下去,眼前的一幕让自己作呕,胃里的酸水不停的往上涌,拼命的捂住嘴不让自己吐出来。 那些祭祀的场景给陆天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只要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两个受难者在被食人族不停的嘲弄,用点燃的木杆在他们的身体上敲打,有的直接打在他们的头上和下体上,两个受难者除了拼命的挣扎、躲避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只有扭曲的身体表示他们还活着。 一个食人族拿着巨大的木杆,狠狠的敲击到一个受难者的头颅上,白色的脑浆和刺眼的鲜血滴答滴答的从头颅上往下流,眼看着马上就活不成了。另外一个食人族拿着一根削尖的木杆,从一个受难者的肛*门处往上捅,带血的木杆不知道把什么内脏,从受难者的口中带了出来,受难者最后抽搐着,身体不停的抖动着,一股恶臭传了过来。 那些食人族明显陷入了一种疯狂,拿着锋利的石头,切割着受难者的皮肤,整块整块带血的皮肤被彻底的剥掉,露出带血的肌肉,让陆天宇不由得魂飞天外。 受难者的尸体被很快的分割开来,几个食人族的女人抱着血淋淋的大腿、胳膊,在火堆周围奔跑、狂欢,他们连受难者的内脏也不会放过,扔进了火堆旁边的瓦罐中,准备做“明戈”的浓汤,供她们和孩子饮用,至于受难者的头颅,不是被做成了酒杯,就被食人族的孩子踢来踢去当成了玩具。 有几个食人族的孩子,从瓦罐中捞起一块不知道什么部位的肉,高兴的往屋子里面跑去,场面令人窒息、毛骨悚然。 陆天宇看见一个食人族的孩子往自己方向跑过来,愤怒的连掐死这个孩子的心事都有了,这就不是人应该待的地方,他们长大之后也会成为该死的食人族一员。 长矛举起来又放了下来,杀几个食人族不难,可是这样一来自己也会成为食人族口中的美味,自己现在还不想死。 陆天宇将身体悄悄的隐藏到屋子后面的阴影处,刚想转身离开,就发现几个食人族举着火把从后面走了过来,没有办法只能钻进了食人族的屋子里。 屋子里没有人,里面的摆设也不多,借着从外面射进来的亮光,四下看了一眼,目光停留在一个背包上。这是一个牛皮制作的登山包,很大很结实而且很面熟,陆天宇想起来了,这是地理专家史鸣背的登山包。 一把将登山包拿了过来,打开一看,里面的东西还真的不少,有罐头、药品……,还有一把手枪,甚至还找到了一张史鸣和亲人的合影照片。 登山包里没有衣服,估计被那个食人族穿走了,估计登山包里的东西,食人族还没有想到怎么用,现在都归陆天宇了,有了这些东西,自己走出森林的希望就大了许多。 食人族的祭祀、狂欢已经快到了尾声,他们正在大快朵颐令人作呕的食物,现在不离开的话,自己也会很快的成为他们的盘中餐。 既然发现了食人族的营地,自己往北走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可以很快的逃出他们的领地,不相信食人族还能追赶自己一辈子。想到这里,陆天宇毫不犹豫的从食人族的屋子钻了出来,四下望了一眼,把身体压的很低很低,都快接触到地面了,就往北面的树林跑了过去。 想夜里在森林里行走,除了找死就是找死,这里就不是正常人应该待的地方,开始的时候,还能在树林外面走,很快的就发现没有路了,想往北走就必须穿过一大片的森林,否则就只能往回走了,这显然不是陆天宇愿意。 看了看天空,再瞧瞧身后,已经看不见食人族营地的火光了,这才放下心来,找了一棵树先休息一下,等到天亮以后再走。 在森林里,就没有一处安全的地方,也许这一刻是安全的,下一刻就会变得危机四伏。 一路走来,看见草丛一条巨大的蟒蛇,肚中鼓得老大,也不知道塞进了什么东西,一动不动躺在那里,自己不敢打扰蟒蛇的进餐,还是远远的躲开了。树丛里,一只兔子在拼命的挣扎着,两条腿在外面乱蹬,头已经被不知名的植物包裹起来,眼看着就不动弹了。 从食人族屋子里偷出来的兽皮,被陆天宇紧紧的裹在身上,身上还洒满了驱虫的药物,味道很难闻,可是为了自己的小命,这点罪还是要受的,不然被什么虫子咬上一口,就不可能活着回去。这时候自己开始在心里感谢史鸣登山包中的药品,回去后一定要给史鸣上一炷香,随便再烧一点纸钱,自己已经爱死那个丢了登山包的史鸣,就是不知道史鸣还活着没有。 在森林里行走,要是不遇上什么大型的野兽,只能说自己吃了狗屎运。被一只野猪追赶到树上不稀奇,本想一枪杀了野猪,担心血腥引来其他的毒虫猛兽,只能爬到树上躲避。可是当美洲豹出现在陆天宇的面前的时候,就避无可避了,这种动物也会爬树,而且还不比人类差,就算是树上的猴子,一不小心也会成为美洲豹口中的美食。 亚马逊雨林中的猴子很多,陆天宇不认识,瞧见体形小的猴子,高兴起来还逗上一逗,遇到那些体型大健壮的猴子,只能退避三舍了,自己可不想招惹那些大家伙。只要是体形大的动物,就没有一个是好惹的,没见过憨厚的熊猫追着豺狼满山的乱跑吗?要是招惹到他们,脾气上来拍死一个陆天宇,还不像拍死一只蚂蚁似的。 看见一群小猴子在树梢上蹦来蹦去,就知道周围一定是安全的,猴子非常的警觉,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大喊大叫呼唤同伴注意。 算来算去也会有失误的时候,陆天宇就被猴子狠狠的坑了一把,正在研究猴子玩耍的自己,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哗啦一声响。多日来的警觉让自己断定,前面一定有一只体形不大的猛兽,现在陆天宇根本不敢用枪,一来子弹不多,二来可能会引来其他的大型捕猎动物,还有就是自己无法断定是否走出了食人族的领地。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这段时间野外的锻炼,耳朵对周围声音特别的明锐,竟然学会了用耳朵寻找动物的特异功能,只要听见一丝丝声响,就能判断方向和动物的大小。五心归一决第二重好像在无意中突破了,小时候听父亲吹嘘过,如果能达到五心归一决第二重的话,身上的气息就可以和周围的一切融合,能够感觉到周围微弱的变化,难道这是真的? 陆天宇很好奇,树上的猴子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好奇的看着地上的自己。 轻挪脚步,悄悄的凑过去,相信对方离自己不会太远。果不出所料,一只猛兽猛然间从几米远的右侧方忽地向前蹿去,随即隐匿在稍远处一棵大树的背后,陆天宇一下子看清了它身体的后半部:是一只美洲豹。惊恐、好奇和好胜心同时涌上来,交杂在一起。自己定了定心神,既想一走了事,又想看个究竞。 最后,想一探究竟的念头占据了上风,陆天宇慢慢从后背抽出60多厘米长的砍刀,紧握在手,向大树的位置靠拢。砍刀也是自己从食人族屋子里拿的,想来也不会是食人族的东西,既然不是食人族的东西,自己拿了也算不上偷。 屏住呼吸往前走,在离大树五六米的远处围着大树慢慢的转,期望能看到美洲豹的“英雄形象”。不料,转了大半个圈,什么也没有看见,陆天宇实在搞不清楚,对方究竞能藏到哪里去了。依照自己刚才的判断,美洲豹必定在树后无疑。心里没底,暗劝自己不要无事生非,趁早结束这危险的捉迷藏游戏。 稳了稳心绪,将刀插入身后的背包中,顺着原路往回走。谁知,依稀中听到有声音从身后跟踪而来,而且越靠越近,陆天宇有些发毛了:莫非它还“不算完”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