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人去看看,谁来了?”看到疾驰的马蹄扬起的灰尘,金珏立即吩咐道。 很快,派去查探情况的人回来了,他身边带回来的人,金珏认识,他是魏延收的亲兵,名叫魏卫,他和魏延都是南阳军新野人,又是同姓。不过,这位年纪较大,如今已经四十多岁了,魏延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兵头领,并认其为叔叔。魏延在这个时候,居然把他派过来,可见,魏延那里肯定有重要的情报要告知自己。 此人是老黄巾了,在黄巾军军中地位并不高,可是,他的武艺却很不错,金珏军中,排除鲍出这个大高手以外,就是他和刘山的手底下的功夫最强。当然,他们二人都不是战将,若是在战场上遇到成廉,肯定不是对手,若是在陆地上步战,成廉都未必能够胜过他。 当初,金珏许诺鲍出在夺下仇池山之后,便可以就此隐退。而司马懿成功劫走了祝公道之后,金珏就曾经打算把此人留在自己的身边,当一个亲兵头领。 可是,鲍出既然回来了,金珏也就没有再提起此事。 “来人,给魏叔倒杯热茶水!”金珏一见到是他,立即吩咐身边的亲卫,接着,他站起身上前一把抓住对方的手,热情地问候道:“魏叔,文长那里没事吧!他怎么把您派出来送信呢?” “公子,属下实在是不敢当,不敢当啊!”魏卫为人谨慎不张扬,是个好亲兵头子的材料,他见金珏如此热情地对待自己,一时间有些不适应。 知道对方的性格,金珏也只好收回了手,重新坐了回去。 接过金珏亲兵递过来的热茶,魏卫拿起茶碗一饮而尽,长嘘了一口气,这才单膝跪地,说道:“启禀公子!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好消息是,魏将军已经占领了巴郡的阆中县和充国县,同时,我军进入巴郡之后,突然有一支蜀军出现,并归顺于我军,刘山司马就在其中,为首的两人,他们都是三辅人,其中一个就是公子您提到的法正,而另外一个是他的好友,名叫孟达。他们二人率领的士兵并不多,只有三千人,不过这支部队士兵绝大多数也都是由三辅人组成。 魏将军按照您吩咐,夺取这两县之后,便停止了军事行动,魏将军和刘司马经过商议,由刘司马率领一万士兵,驻守阆中县,魏将军则会同杨将军、法正和孟达去了充国县,目前,魏将军正和刘璋派到巴郡的援军交战。蜀兵虽然已经被击退了两次,但是,他们的伤亡并不大。听那两位说,蜀军领兵的大将是益州兵曹从事张任。 坏消息有两个: 第一、杨任将军派去宕渠县和汉昌县劝降板楯蛮人的使者,一个已经确定被杀,一个至今还没有任何消息传回来。杀了我们使者的,是宕渠县的人。 第二、张鲁军已经确定和刘璋议和。目前,张鲁已经收拢手中的兵力,和张任所部合流,一起屯住在了安汉县。” 金珏口中的巴郡,已经不是东汉版图上的那个巴郡,而是刘璋于兴平元年,接受赵韪的部分建议,将巴郡一分为三,垫江以北为巴郡,江州至临江为永宁郡、朐忍至鱼复为固陵郡。 而巴郡如今的郡制就在安汉县,可以说,幸亏此次魏延和杨任进军迅速,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拿下了充国县。 不然的话,金珏军进入巴郡后的地盘将会被拦腰斩去一半。阆中县,就是后来张飞屯兵驻守的地方,地理位置比较重要,但是,南充县却是巴郡中一处重要的粮食产地,夺取该县之后,即便金珏这次不为魏延他们运送粮草,也能维持很长一段时间。 杨昂在一旁仔细听着,听完之后,他忍不住惊呼一声,问道:“什么,宕渠县人杀了我哥哥派去的使者,这怎么可能呢?” 不论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这里面最让杨昂在意的就是这一条,也难怪他如此惊讶。宕渠县的板楯蛮人可以说是每个皇朝在益州的雇佣兵,谁给的条件好,他们就跟谁。当然,板楯蛮人也不是傻子,他们也会观察局势,若是占据益州的军阀是无能之辈,他们也不会出手帮助这种人的。 就比如东汉初的益州军阀公孙述,他在占据益州的后期,就没有得到板楯蛮人的帮助。 之前,金珏让杨任派人劝降汉昌县和宕渠县的板楯蛮人,开出的条件已经非常优秀了,这一点,杨任和杨昂都佩服金珏在这点上的果决。 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宕渠县的板楯蛮人不但没有接受金珏开出的条件,而且,还杀了杨任派出去的使者。 自古以来,就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两军交战,不斩来使!除非是生死大敌,一般不会有人违反的这个规矩,可是,宕渠县的板楯蛮人偏偏就主动破坏了这个规矩。 这不是再打杨任的脸,而是再打金珏的脸。 “唉……!”魏卫长叹了一声,沉重地点了点头,解释道:“杨司马,这件事是真的,杨将军派去的人是他的亲卫,其中有一个伴做马仆,侥幸逃了回来,我们这才知道,宕渠县板楯蛮人的态度。” “公子,您看?”杨昂一听这话,立即转向金珏问道。 “不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为今之计,我们还是应该把注意力放在整个益州,放在刘璋的身上。板楯蛮生活于山中,若是我们不彻底拿下整个益州,他们如果干脆躲在山中不出来的话,就算是我也拿他们没有任何办法!”金珏听完,却面色平静地回答道。 刚说完,金珏突然想到一件事,便突然问道:“对了,魏叔,对于这件事,那个法正献计了吗,如果有,他具体说了些什么呢?” “启禀公子,刘司马就此事专门询问过那两位,我听孟达的回答也只是泛泛,而法正所献之计与公子您方才所说的完全相同。”魏卫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