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五十四章 法外狂徒
清了清嗓子,林川小声开口:“李叔,你兼职那事.....” 李叔看着林川的眼睛好一会,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出房间,男人真难! 上午吃完饭,林川已经没有机会了. 李清已经把张羽姗和赵馨雅两个姑娘拖走,关在房间里。 单身狗,林川只能自己出去。 30分钟之后。 金林市,紫金山别墅区。 一个俊俏的小伙子,嘴里正在不停地在叫着大哥大哥,搞得林川很是不好意思.. 这销售也是奇葩,验过资产之后,就一直大哥的叫个不停,关键是自己才18岁好吧,你最少都有28了吧.. 3个亿很多吗? 并不! 自己这才多少,一边花费,还要不停的讨好系统... 小了,格局小了,花钱如流水,系统抵万金! “大哥,这边走,我们这里的别墅都是拎包入住的,这里几乎是长三角地区最豪华的别墅......” 信你个鬼,我魔都还有一套呢。 林川也不反驳,这是人家吃饭的嘴... 巨大的落地窗,四根又粗又高但不黑的大理石柱,前门上廊的玉石浮雕,一个长长的走廊,尽头就是后院,林荫小道之后,竟然也带有一个不小的泳池。 “还可以。” 林川开口,李叔家里虽然并不贫穷,但是也没有到达可以换一个大房子的水平。 这房子是他要给李清的,这姐姐,他看不懂,要说是关爱直至,林川觉得没错。 但是,其它的情感,林川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 说不清楚,自己一直都只是当弟弟的。 虽然叫姐,但是两人之间只差3岁。 林川看着眼前的小伙子,怎么会有这么呆的人,你在想啥? “先生的意思是?”小伙子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人竟然只是说了一句“还行?” 这房子,这地段,这底蕴,一句还行,这能忍? “刷卡。”林川从口袋里漫不经心的掏出一张不起眼的银行卡... 这动作已经练习了不知道多少遍,此时操作,简直就是行云流水,看的卖房小伙子是心惊胆战,心花怒放,生机勃勃... 其实这也没什么的,毕竟早就装×习惯了... “大,大哥,请稍等。” 说着这小伙子就,立即下楼。 林川坐在别墅的巨大的落地窗面前,外面就可以一览远处的金林市,这感觉,天下之大,唯我独der! 不一会,就将一个透明的袋子交给林川。 动作比林川装差都要熟练,好演技,我还真以为你是新手,差点就看走眼了。 “对了,忘了问,多少钱了,你也不介绍一下?”林川这时候一脸郑重地开口。 就顾着装×了,价钱都没问。 “哦,先生,不贵,这别墅一共才2100万。”卖房弟弟笑嘻嘻地开口。 “这么贵,退钱,我不要了!”林川立马开口。 销售弟弟笑容凝固,脸上的表情别提有多精彩.. “大哥,真的吗?要不换一个年轻的美女销售?”男销售一脸恐慌,十分急切的开口。 看的林川一阵赞叹,果然一个好演员,这样的人才不发觉是不是有点浪费了? “不用了,我看你行。” 林川笑着开口,从上到下,审视着眼前的小伙子。 一时间,销售往后退了几步,冷汗直冒,颤颤巍巍地开口:“大哥,真的,我们这里的姑娘真俊的...” 他怕了,林川的眼神让他心中发慌。 林川听了这话,暗叹一声你早说呀,果然是有福利姬的,这都开始挑明了说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张三。”小伙子开口。 嘶....这名字,好...熟悉! “法外狂徒?” 林川又再问了一句,;“你大学学的是什么专业?” 张三:“我学的是法律。” “有律师证吗?”林川开口问,现在已经不是感兴趣了。 “有!”张三的声音很硬气。 林川奇了怪了:“有律师证,为什么来卖房子?” “这房子是我女朋友家的,这一片都是....”说着张三就伸手给林川指了指,十几栋别墅... 林川突然有点羡慕这小伙子了,天下的富婆在哪里?但是看着张三这瘦弱的身子,林川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这工作,你喜欢吗?”林川越来越觉得这人有潜力。 “不喜欢,我喜欢法律,主要是喜欢讲别人不知道的法律小段子...你比如说,像我一样的男孩子被你这样的大哥强行侵犯,你到底犯不犯法.....。” 寂静了,误会闹大了。 但是,这件事林川还是真的知道。 三个字,不犯法! 17年.. 张三的话让林川又陷入沉思。 重生之前,他记得有一个网民皆知的法律段子网红:‘法外狂徒张三’他不记得真名字叫什么了。 重生之后在网上一直都搜不到.. 现在又一个张三坐在自己的面前,他怀疑是自己的重生已经造成了,某些事情的改变... 南美洲一个美女蝴蝶的死亡,导致大量的美女蝴蝶追随者雄性蝴蝶扇动翅膀,到处求偶;然后其它美女蝴蝶纷纷效仿,排队自杀;最终南美没有雌性蝴蝶,大量雄性蝴蝶飞到北美... 造成蝴蝶风暴,从此没有馒头,到处是蝴蝶.. 如此想来, 这张三或许就是那个张三。 只是,时代变了.. 为了再次验证自己的猜测,林川发问了:“现在我有一个关于法律的问题...” “你说!”张三的热情很高涨。 “话说,一个女人放狗来咬我,我该怎样正当防卫,不算犯法?” “这个问题简单,女人放狗,虽然狗是主犯,你打不过狗,但是你打得过这女人,擒贼先擒王,咬下这姑娘,获得胜利,这就是正当防卫....” 林川暗叹一声,果然,张三还是张三。 “好了,这房子我买了。”林川开口。 “但是,你想不想换个工作?” 张三虽然开心林川的阔气,但是还是开口:“我虽然不喜欢卖房,但是更不想在体制之中做一个律师...所以..” 林川立即打住他,“停,我可没说让你继续做律师,我想要应聘你做网红。” “网红?吃东西的吗?我吃东西不行的。” 张三的外表就像是一个精明的瘦猴子,一看就没有一点吃东西上的天赋。 “不,网红不是吃东西,有很多分类的,你可以做一个网络上的法律故事讲解普及的网红。” “普法栏目剧?” “对,但....只是你一个人演..” 林川的话,让张三瞬间反应过来. 对呀,自己会法律,自导自演为什么不行? “网红好,但是我还是要赚钱的。”张三的回答在林川的意料之中,这时候,对网红经济人们可还没有一个可观的评价... 毕竟最大的变现政策还没有出现。 “当然,你可以边卖房,边拍视频,以后看效果,以后有兴趣了,可以来找我。”林川给他一个联系方式。 “可以是可以,但是我真的不喜欢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