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敬小崔一杯
舍神辉:双手剑。 品阶:银色,可成长。 需求力量五十。伤害等于力量加六十。攻击距离二。攻速八。耐久六十。 附加属性一、破甲。破甲率百分之十五至七十。 附加二、碎骨。攻击时具有百分之三十的碎骨几率。 附加三、增加使用者百分之三十的火元素抗性。 附加四、对黑暗生物的攻击提高百分之十。 附加五:增加使用者生命三十点。 附加技能:舍神一击。无视目标物理防御,造成五倍普通伤害。发动该技能后僵直一秒。 属性越好的装备越难提升。现在舍神辉基础属性增加,还额外增加了两条附加属性,天山奇侠也明白,这是苏老大在锻造时为这把武器加持了朱雀之火的缘故,说不出感谢,只是一个劲儿点头:“你这打刀的手艺真是给力!” 汗,这是剑好不好? 重铸一柄银色重剑,系统给出的《铸剑师传承》任务进度是两把紫武。此时,刚过晚间零点。苏老大挑选材料,还想再锻造一次,付诸东流传来消息:“老苏,来铜橙酒吧。又来了两个熊孩子,加上阿斯尔金,要翻天了!” “咋回事?” “你来了自己看!艾玛,有点说不清了……” 赶到铜橙酒吧,暮光勋爵刚好听到有人在致敬小崔,他也插上一杠子:“敬小崔!这一杯酒,我请!”走到赫尔墨斯的雕像跟前,鞠躬,然后打开赫尔墨斯下垂握拳的左手,从这只神之左手中看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几个头一次来铜橙酒吧的土鳖喝的五马长枪,态度有点嚣张,但是没人敢找他们的麻烦——这几个的等级太高。后来一个瘦小的半大孩子进入酒吧,对这几个乡巴佬有点看不惯了,于是想出手教训他们。这孩子想偷走呆子的钱袋! 铜橙酒吧可有赫尔墨斯雕像坐镇!呆子的钱袋被偷,小偷也在瞬间就被赫尔墨斯的神术束缚,被捆在酒吧中间的柱子上。呆子这才发现自己的钱袋被偷——要是铜橙酒吧的老顾客,在自己没受到损失的情况下绝不敢撒泼吵闹的,他们知道自己不会吃亏——呆子不知道,走过去就想给小偷一个嘴巴子。人没打到,他自己也被赫尔墨斯给捆在柱子上。同时捆上来的,还有一个拖着一溜儿鼻涕的毛孩子。这毛孩子和小偷是一伙的,见呆子要打小偷,抬手就是一弹弓,把五十级的呆子打了个乌眼青!喝酒围观的群众都是一惊:鼻涕虫十来岁,也就是十级上下,居然有把金色的弹弓,还能打的五十级的呆子睁不开眼,这孩子也不简单啊! 呆子是三七开门的追随者。昆山石等人见三七开门就跟没事人一样还在喝酒,也不好多事,只管先向三七打听。 三七洒道:“我管不了啊!你们没看出那雕像经过神灵分身的加持吗?他会公平处置酒吧里的一切非法行为。我真管不了,等暮光勋爵来了才行!喝酒!” 大人们继续喝酒,阿斯尔金却跑去,一会儿给呆子灌一杯大麦酒,一会儿给两个熊孩子一人一杯蜂蜜水,大刷好感,忙的不亦乐乎。 呆子对他很不满:“这俩熊孩子是咱们的对头,别管他们!喂喂,阿斯尔金,你到底是那边的?给我来杯大麦酒!” 阿斯尔金不理他了:“喝多了可是要付酒钱的!你两个想喝点什么?只要不喝酒,要多少有多少!” 鼻涕虫就是三毛。他的病好了,拖鼻涕的毛病还没改过来:“我在这里喝酒也不要钱的!”他脖子能动,转过去看了崔斯科一眼:“是不是崔哥?” 崔斯科骂道:“把鼻子擦干净!别喊我崔哥,我是小崔!橙哥说过,小崔是他最佩服的人,正直勇敢,一个人就把一大票伪传奇搞的人仰马翻!是不是?” 最后一句话,却是问边上的一个酒客。那酒客举杯大声道:“橙哥说的话总是没错,来来来,大家敬小崔一杯!” 又一人自大门进来:“敬小崔!这一杯酒,我请!”正是铜橙酒吧的主人:暮光.橙语。 偷盗是标准的作奸犯科,打小孩的行为也是大人(神灵)所不齿的,至于小孩子打伤人,也不能平白放了。苏老大有点头疼:“你三个,从今天开始,每天在这里打扫卫生包括门前左右百步范围,连续三天!要不答应,就在这里绑上一天!行不行说个话!” 呆子和三毛不敢蹦跶,都一连声的答应,只有崔斯科叫唤:“你是老板,你说怎样就怎样啦!” 不是我说怎样就怎样好不好?我也要给赫尔墨斯一个面子好不好?“那我去胡杨镇问下你麻麻,看他怎么说!” 崔斯科急了:“别别别!你是老大,你说了算!我……打扫四天成不成?”等暮光勋爵把他放下来,他又嘟囔:“老是拿我麻麻来压我!算什么本事?” 我还真没那个本事。苏老大摇头:“你三个到那边桌子上去!我不想看到你们!崔斯科回来,把你几时进城的经过说一下!” 崔斯科现在年纪并不大,但已经是初级铁匠了。他左右看看,换上自己‘中级盗贼’的名头给勋爵显摆了一下收起来:“橙哥,我已经是中级盗贼了。师傅说盗贼职业最重历练。要我自己磨练一番再去找他!” “你师父呢?” 老酒鬼此时正在一个卡座里呼呼大睡。崔斯科伸手一指,正见老酒鬼翻身,脑袋似乎往这边抬了一下。崔斯科赶紧收手。这老酒鬼天天在这里喝免费的美酒,也不知他是怎么教导出一个中级盗贼的。 苏老大摇摇头:“去和小屁孩玩!” 崔斯科反而不走了:“你说过要帮我训练的。现在我怎么进行历练啊?” “四天以后再说好不好?” “行!我等你!” “你先学着把地面打扫干净再说!要不然,四天可能是十天,十天说不到四十天!你可以试试四天好还是十天好!” 崔斯科悻悻的走了,三七开门看着秦小曼笑:“小曼,橙哥这一口的四川话是不是你教哈滴?说的蛮好听的噻!” “别打岔!我在想,咱们铜橙酒吧,不就是个盗贼历练的最佳场所吗?” 声声曼伸手摸摸暮光.橙语的脑门:“没得发烧。你不看看,就这几个活宝,加上那边那个老活宝,铜橙酒吧没亏本就算是经营有方了!你还想放进来几个盗贼不管?” 暮光.橙语一打声声曼的手,又翻手握住,握紧不让小曼挣脱:“这就是特色!大家想想,谁能在本酒吧盗窃成功?宗师?低阶传奇?最少也要中阶传奇才行吧?我可以请赫尔墨斯设定规则,在本酒吧被盗的财物不会有任何损失!能主动发现自己财物被盗的,酒吧送酒一杯!” “不能发现的呢?”众人齐问。 “在他结账的时候,侍者会把他的钱袋还给他,直接扣除酒水。由赫尔墨斯来执掌规则,其中不会出现财物数额不对的疏忽。这样,本酒吧将会成为盗贼的天堂!游客也会很乐意到这里体验一把财物被盗的风险——反正不会有真正的损失!” “好!”一人大力拍击桌面,把酒杯都震得跳起来:“好主意!你是一个天才的酒吧老板!我……tnd,这个办法我用不成。我能入股吗?” 这个急吼吼的家伙,却不是玩家,而是青石城商会会长福克斯。此时福克斯正擦拭手上的酒渍,胖脸上的小眼睛光芒四射的盯着暮光勋爵。 这个办法只有苏老大的铜橙酒吧可以采用。别家酒吧,就算是想到办法,也没有赫尔墨斯来帮忙坐镇!而且,只有赫尔墨斯能做到这一点:他既是小偷的保护神,也是商业之神! 见暮光勋爵定定的看着自己,福克斯有点别扭,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没穿错;拿出一面小镜子照照脸,也没粘上饭粒:“勋爵,你看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 “我看你挺美的!” “哦?”福克斯会长再次照照镜子:“夸男人应该是说帅、说酷,说英俊潇洒才好吧?” “你想的美!你会把一家注定日进斗金的产业分出股份给别人吗?” 福克斯在商言商:“你说的没错。可你想过没有,等你们走进霜城,发现哪里的生意会比这里多出百倍的利润,你再想动手,会不会有资金短缺、竞争激烈等各种问题出现?我可以帮你提前布局!” 就等你这句话呢!勋爵笑开了:“这个可以有!不过,我还是要保持最少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 福克斯端起酒杯:“可以!只要你能把神的雕像放在那家酒吧!你什么都不用管,我就能给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 两人一碰酒杯:“说定了!” 一条新的酒吧规定被写在赫尔墨斯的手心:任何具备盗贼职业的玩家,只要在进入铜橙酒吧后捐出一个铜币或者银币或者金币(初级盗贼一个铜币、中级一个银币、高级的捐出一个金币),就可以在酒吧展开盗窃行动。当然,盗窃来的任何财物都会在结账的时候还给客人。捐出的钱币,将以‘神的恩赐’之名捐给本地的慈善机构。若是客人能自主发现财物被窃,则由铜橙酒吧赠送客人一杯美酒!写好铜橙酒吧的新规定,暮光.橙语一回头,就见一个顶着一头鸡毛乱发的脑袋正在后面盯着自己,被吓了一跳:“老李你干嘛?” 盗贼宗师李思安捋一把乱糟糟的头发:“我喜欢这酒吧!” “你不知道你这样会影响酒吧的生意吗?你能不能打扮的利索一点?一个看装扮就知道有内涵、有实力、有风度、有钞票的老男人,会给酒吧带来很多好处的!你也不能总是白喝我的美酒吧?” “有品位的时装很贵的。我买不起!” “找个工作不就有钱了?刚好有件事儿,赫尔墨斯不可能帮我,你能做。也合你的胃口,你愿不愿意做?” 我不想做什么事情的好不好?合胃口的事情倒是可以考虑一下。李思安斜眼看着勋爵:“说说看!” “你来点评那些盗窃失败的家伙——你可以想怎么骂就怎么骂!而且这些人想听你骂他们,还需要付费!爽不爽?” 李思安一口唾沫吐在手心,要和小橙子击掌为誓,却得到一个鄙视的眼神——“这是酒吧,你这样粗鄙的行为不会受欢迎!你得练习一下,骂人要不带脏字儿;打人,要等人家把脸送上来……” 李思安揉揉脸,显然同意小橙子的说法:“这个我懂!偷盗,最高境界不是动手,而是让人双手送给你!这些东西自学可学不来!” “我去找找佣兵工会的那个女招待,让她教你好不?” “女招待?没钱人家不会理你!” “付费就是。来来来,跟雕像说一声,你会好好学习一个酒保的礼节礼貌,保证学会骂人不带脏字儿、打人前戴上白手套!” 李思安有点迷糊了,好像佣兵工会的女招待是个很漂亮的初级女巫,自己一个盗贼宗师去向初级职业学习技能,是不是有点掉价? 苏老大继续蛊惑老贼:“那个女招待很漂亮的!别说你一个贼,就是城里的很多贵族都以能请她喝一杯为荣!” “好!我去学习礼仪和骂人,学不会就不喝酒!” “你看清楚啊,这是你对盗贼保护神许下的诺言!不能反悔、不能失败的!” 你大爷的小橙子,我说刚才怎么觉得有点怪怪的!李思安出手如电——巴掌快扇到勋爵的脑袋却停了下来。打不得,赫尔墨斯看着呢! 福克斯用满是怜悯的眼神看着李思安:女招待风情万种不假,可绝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去勾搭的!不过,老狐狸也想在自己未来的酒吧里放上一个宗师级的盗贼坐镇,所以他决定烧一把火:“你的服装包我身上!还有,你的酒保老师等级不高,但你也该表现的大方一点,我送你一百个金币,多请她喝两杯!漂亮的头巾、帽子什么的送上几件,可以学习的更好更快!” 把老贼和福克斯一块儿送出去,三个熊孩子正窝在一块儿,喝着卡瓦斯笑呢。这三个小贼一个比一个贼。 崔斯科:“老头儿倒霉了!当着神灵的面说过的话,他不敢不做……” 三毛接着:“等他在酒吧当上盗贼评论解说,在整个霜城扬名立万,啧啧,他还怎么做贼?整个霜城的人都认识他!” 阿斯尔金想的更远:“要是万一被女招待迷住了,这老头子的一生不就毁了吗?职业、美酒、美女,想想真是太可怜了……” “老贼怎么会上这种当?”崔斯科不解。 这时候暮光勋爵走过来:“一是他喝高了,脑子里全是酒水。二是这家伙自己也不想天天醉醺醺的混下去了。你们几个,粘上毛都比猴子还精,能想出第三个原因吗?” 见三个小家伙都有点怕自己,苏老大笑笑:“放心,在你们学成高级职业和长大成人以前,我不会用对付老头的办法对付你们。现在你们都认识了,看来,彼此都很对胃口。我也希望你们能成为好朋友。说说吧,以后都想怎么规划自己的职业和生活,你们可以互相帮忙,我也能随时提点你们!” 崔斯科的想法最简单,他想早日升级为高级盗贼。勋爵答应过他,升到高级就可以自己出门展开历练。 苏老大给他两点提示:盗贼没有不挨打的,没有跑得慢的。“我会送你到军营学习一些基本的战斗技艺。学会和战斗人员相处,也对你的盗窃生涯大有好处。一旦被抓住,你能和那些看守你的大头兵相处融洽,方便逃跑,至少能少受点罪!”他看一眼阿斯尔金:“这是阿斯尔金。他的宿命是当一个铁匠!只能跟着我。三毛,你来城里干什么?” 玩家想要进入军营,的确非常困难,但崔斯科不同,他是npc。凭着勋爵和李定军的交情,加上崔斯科本身初级铁匠可以为军人帮忙的条件,送进去学习一阵子没太大难度。 三毛傲然回答:“大师傅和二师父奖励我出来玩三天!师姐还给了我十个金币!” “那你都做了些什么让他们这样奖励你?” “你拿过去的那一对长牙,我看出来了,有很强大的力量在里面。而且,用这两件东西锻造武器、盔甲,可以让人不怕冷!” 这就是说猛犸巨牙有很强大的力量属性和寒抗能力,不错。可是三毛,这些可不够给你放假啊! “我还找到了对付艾滋拉病毒的东西,就在哪个黑曼巴蛇的毒腺里面!” 这是一条重大的消息。看来,两位张师傅是对治疗艾滋拉有了相当的把握,要不然不会让一个毛孩子知道这些事情。想想自己还不知道荒火男爵府修建的怎样了,苏老大心里有点痒痒的:“你们在这里吃饱喝足以后,崔斯科和三毛就在这里睡。阿斯尔金,你要回七剑武装,从明天就开始学习锻造!我先走了!” 这一次回七剑武装,三七开门、天山奇侠、南飞燕都跟着过去。看着天山奇侠得意洋洋的显摆自己的‘舍神辉’,大家都想看看苏老大这次要锻造什么样的武器。 这一次铸剑,苏橙的想法是仿制越王勾践剑。这把剑为青铜剑,曾深埋地下长达两千余年,出土后依旧寒光湛然、锋利无比,是当之无愧的无双宝剑。更难得的这还是一把具有‘防锈’功能的宝剑,可以为下一步锻造蓝波刀和泰山臂甲这两件需要防锈的武器积累经验。 越王勾践剑:剑长不足五十六分,宽四点六分,重八百七十五克,出土于荆州市望山楚墓群,剑身有鸟篆铭文“越王勾践自作用剑”八字。 铸造的青铜剑再好,也比不过精铁剑的基础属性。苏橙此次铸剑,只是想在游戏里对这把剑致以敬意。舍神辉是含铜量较高的合金剑,自不能和普通的青铜剑同日而语。据苏橙所知,越王勾践剑的剑尖、剑身、剑刃剑格剑柄的铜铅含量各不相同,总体来说,铜含量在百分之八十到八十三,铅含量在百分之十六到十七。剩余成份为铁、锡等杂质。这不是几个铁匠所能完成的工作量,所以他计划只按照基本比例来完成这把单手剑,不添加其它任何魔法材料。 这一次锻造,就连涂塞都一边帮忙一边摇头:“材料等级太低了。您这样做,恐怕无法达成您的想法!” 你怎么知道我的想法?暮光.橙语微微摇头。如果把二十级上下的初级铁匠比作青铜,三十级上下的中级铁匠比作黑铁,四十级左右的高级铁匠自然就是‘白银’!位阶不同,如果还抱持原来的眼光,想用‘青铜’达到目前的‘白银’水准,自己也未免太痴心妄想! 勾践剑(伪):单手剑。 品阶:蓝色。 需求力量四十。伤害等于力量加四十。攻击距离二。攻速二。耐久二十。 附加属性一、锋锐。得到了近乎越王勾践剑的锋利,皮甲破甲率百分之九十。 附加属性二、收藏。该剑完美复刻了古代名剑越王勾践剑的形制,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 看着图片,几个人都面面相觑:耐久二十点,恐怕还不足以支持四十级玩家一场高强度的战斗,这怎么使用?收藏又是什么属性?难道这是一把会很受npc欢迎的武器? 涂塞也在观察这把剑:“很漂亮的单手剑。古朴的造型、易碎的品质、锋锐的剑刃,我这样的半文盲都能感受到其中的历史沉淀!的确很适合收藏。呵呵,这把剑还具备不俗的破甲属性,只要不是铁甲,普通甲胄都挡不住它的锋锐!” 南飞燕和涂塞有点熟悉了:“大师,这把剑的耐久不适合拿去战斗啊。这能有什么价值?” 涂塞昨天才从南飞燕手中得到一把金币,他似乎没忘这件事,给大家详细解释了自己的看法:“贵族是不需要耐用的商品的!他们只买贵的不买对的!需要的是足以让其他人目瞪口呆的历史知识和令人赏心悦目的歌唱、演讲等表演技能!一把高仿的王者之剑,足以满足普通贵族的文史知识需求。所以我建议,给这把剑制作精美的承装木匣,附赠一份此剑原型的历史资料!售价最少要定在三百金币以上!” 三百?这把剑的成本有没有三个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