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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正文卷 第一章 最强大腿

大唐财神爷 公子齐迹 8213 2024-06-30 19:45
  “陛下,找着了,程处亮找着了,他带着一只老虎进了长安城!”  甘露殿,程咬金正当跟李世民哭诉自己家老二程处亮失踪了五天五夜,请求李世民派人帮忙寻找的时候,一个小宦官进来禀报道。  “我儿子找到了?”  见那小宦官点点头,程咬金激动的恨不得立马飞回家,这几天急得他头发都白了好几十根。  程咬金想子心切,忽视了后半句,李世民却听得真切。  “你说程处亮身边有一只老虎?”  “千真万确!百骑司的人亲眼所见,是一只白虎!”  程咬金却没功夫瞎琢磨什么老虎,管他白虎黑虎,只要儿子平安回来就好!  他归心似箭,谁知,还没来得及告退,又进来一名小宦官。  “陛下,程处亮嘴里鼻子里往外冒烟,好像中邪了!”  李世民和程咬金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啥玩意?  口鼻往外冒烟?  “陛下,宿国公,程处亮让人拉着一个白色的怪物进了长安城!”  第三个小宦官跑进来禀报完时,看到李世民脸上阴晴不定,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刚才是不是说错话了?  他哪里知道,李世民和程咬金的心脏快受不了了!  程处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程咬金再也坐不住,匆忙告退,火急火燎往家赶。  ……  当程处亮出现在长安城的时候,引起了一阵骚乱。  因为,他身边的确跟着一只老虎。  而且是一只十分罕见的白色老虎。  白色毛发,灰色条纹,蓝色眼睛,体型不大,长得十分萌,让人看了不禁想上去摸一摸。  可街上的人都躲得远远的,那毕竟是会吃人的百兽之王。  但是,那白虎却像只哈巴狗一样,朝程处亮讨好似的摇着尾巴。  没错,它就是程处亮的狗。  两个小时前,乡村医生程处亮带着自家的中华田园犬大壮,开着皮卡车,行驶在崎岖的山路上,去给一个小山村的老人看病。  看完病,给老人放下点药,程处亮又着急忙慌往卫生室赶。  毕竟十里八村就他一个医生,还有好多病人在等着他呢。  也许是昨晚没睡好,手握方向盘的程处亮精神有些恍惚,给他张床,他现在能立马睡着。  困意来袭,开车走山路是最危险的。  果不其然,在一个急弯处,出事了!  皮卡冲下了山谷!  等程处亮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一只小白虎正兴奋的舔着自己的脸!  卧槽,老虎!  乡亲们都说这山里有狼有老虎,程处亮还不信,这回真碰上了,吓得他差点尿了。  求生的本能,让他赶紧使出浑身力气推开小老虎,爬起身就想跑。  还好只是一只幼虎,力气不大,一下子就被推开了。  自己不是武松,没有打虎的本事,既然这里有幼虎,附近肯定有成年老虎,趁它没出现,赶紧跑!  两条腿肯定拼不过四条腿,好在程处亮还有辆皮卡。  车呢?  我车呢?  找了一圈,却悲催的发现,皮卡挂在了一棵大树上。  狗呢?  大壮呢?  “大壮?”  程处亮刚喊完,那只小白虎屁颠屁颠跑了过来,在他腿上一阵乱蹭。  那副德行,像极了大壮。  看着脚下的小白虎,程处亮后背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我怎么穿着古人的衣服和鞋子?  不会是……  他飞快跑到河边,往水里一看!  卧槽,不仅衣服换了,头发都长了!  倒是这张脸还是原来的,一如既往的帅气。  真的……穿越了!  再看那只小白虎,正朝着自己摇尾巴,看不出有任何恶意。  我魂穿到了古人身上,难道大壮穿到了这只白虎身上?  我和大壮都挂了,然后灵魂穿越到这里,夺舍了他们的身体?  来不及懵逼,来不及吐槽,他得先找人了解一下,现如今是哪朝哪代,千万别碰上魏晋南北朝。  程处亮爬上树,从车里找到了自己的背包,能带的东西都带走。  有一箱子药,医疗工具箱,还有老乡送的玉米,土豆,地瓜,辣椒……  唉,这人生地不熟的,这些天可全指望这些东西活命了。  程处亮又看了看小白虎。  你以前吃屎都行,现在他娘的成肉食动物了,进化来得太突然,让人猝不及防。  可我去哪给你找那么多肉,我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他娘的是个未知数!  程处亮对自己的未来感到深深的忧虑。  他回想起以前看到的网络小说,别人穿越后混得风生水起,不是当王爷就是做将军,身边还有一大波美女陪着。  如今这种狗血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除了懵逼,一时却无所适从。  正当程处亮各种纠结的时候,突然,一阵马蹄声传来。  紧接着,两个家丁打扮的人出现在了程处亮面前。  两人眼睛放光,就跟饿狼见了小羔羊一样。  五天五夜,长安城附近的地皮翻了个遍,终于找到了!  “二少爷,可算找到您了,国公爷都进宫去请求陛下全城搜索了。”  “二少爷,不就是一场赌局吗,国公爷说了,一百匹骏马咱还输的起,只要您能平安回家,比什么都好!”  程处亮看着眼前的古人,却是一脸懵逼。  什么二少爷?你们认错人了吧!  他转念一想,不对,差点忘了,我已经穿越了,他们找的人应该就是我。  然后,他一阵窃喜。  我爹竟然是国公,而且好像和皇帝关系还不错,竟然可以找皇帝帮忙。  穿越到这种家庭,又有皇帝陛下当靠山,岂不是可以混吃等死,少奋斗六十年!  只是不知道现在是哪一位皇帝当国。  程处亮又不好意思问。  这时,小白虎跑到程处亮跟前,朝那俩家丁龇牙咧嘴,吓得他俩一个趔趄。  “别怕,这是我的宠物。”  两个家丁凌乱了。  把百兽之王当宠物养?  您在长安城还是第一人!  长安城的纨绔们最厉害的宠物不过就是豹子罢了。  “弱弱的问一下,你俩叫什么名字?”  程处亮这一问,两人竟然像是受了多大的恩惠一般,受宠若惊。  “二少爷,小人叫来福。”  “二少爷,小人叫郝建。”  在府里,不是谁都有机会被家主问及姓名的,今天在这荒郊野外找到了二少爷,那可是大功一件。  以国公爷的性格,一定会有奖赏。  程处亮拍了拍郝建的肩膀,“你这名字好,霸气侧漏,我喜欢。”  来福却是一脸幽怨。  郝建,多贱的名字啊,明明是我来福更好,更吉祥!  程处亮努力让自己适应新时代的新角色,安排来福找人把那辆皮卡拖回去,然后让郝建前边领路,回家见爸妈。  一路上,程处亮各种套路郝建,总算是大致知道了自己现在的情况。  自己穿越到了贞观三年的唐朝,爹是大名鼎鼎的程咬金!  这就牛逼了!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这简直是天下最强大腿啊!  有这样的爹,绝对是惹不起的存在!  我程处亮要咸鱼翻身了!  什么?你说皇帝才是最强大腿?  开什么玩笑!  李世民那种狠角色,连自己兄弟自己儿子都不放过,跟他混?  看看李承乾和李泰哥俩吧,一个被贬为庶人,一个被关进大牢,怎一个惨字了得。  程咬金就不一样了,绝对不是电视剧中那样的逗比,  他可是要实力有实力,要智商有智商,要情商有情商,要人情味有人情味……  总之,就是一个很完美的大腿。  现在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未来了,一片光明!  程处亮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忙问郝建:“你刚才说的赌局……大家都知道了?”  虽然来自农村,但水平还是有的,套路郝建,悄无声息,不漏痕迹。  “您跟尉迟少爷打赌,说一年时间就能超越他们家,成为长安第一富豪,赌注是一百匹骏马。吴国公知道后,大肆宣扬,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了。国公爷勃然大怒,揍……揍了您一顿,您就赌气离开了长安,五天五夜不见人影,可是把国公爷急坏了。”  “不过,二少爷您也不用担心,国公爷说了,一百匹骏马,咱府里还出的起,只要您平安回家,比什么都强!”  郝建说的没错,长安城内上至王侯将相,下到贩夫走卒,全都听说了程处亮和尉迟宝林的赌局。  而且,各大赌坊还开出了盘口,更是将这场赌局炒的热火朝天。  有钱没钱的都跑去下注,甚至有乞丐把刚讨来的五文钱全给押上了。  十个人中有九个半押的是尉迟宝林赢。  那半个是怎么回事?  是因为那人同时押了尉迟宝林和程处亮,说是程处亮那边太冷清,会伤了他的自尊心,对小孩身心成长不好。  你还真是善良!  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赢的人一定是尉迟宝林。  尉迟宝林的爹是吴国公尉迟敬德,食邑一千三百户,天下也就只有四个人的食邑能达到这个数。  再看程处亮的爹宿国公程咬金,食邑七白户,差了将近一半。  这还不算,更要命的是,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将齐王李元吉的所有财产都赐给了尉迟敬德,让他一跃成为长安首富!  一年时间超越他们家成为长安第一富豪,你拿什么超?抢吗?  大家的观点出奇的一致:程处亮这个二傻子,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和尉迟宝林打赌!  一百辆阿斯顿马丁……啊,不是,一百匹骏马,你输定了!  程处亮想想就头大,自己怎么穿越到了这么个坑货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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