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揭榜
因为心中有事儿,两人匆匆吃了饭,便又来到了那城门张榜处。 因为城门是所有人必经之处,因此直到现在,还围着不少人。 慕惜晚两人挤到最前面,再度认真看了眼上面的字后,慕惜晚毫不留情的直接一把撕了下来。 人群中顷刻间传来一声吸气声。 “年轻人,你知道这揭榜意味着什么么?我看你年纪轻轻,趁着现在官兵还没来,放回去还来得及。” “年纪轻轻的有点底气是好的,但也不能冲着那些奖赏而进去骗人啊。” 出口的都是些老年人,见慕惜晚生的秀气,出于好意才出言提醒。 慕惜晚笑了笑,倒是丝毫没因为不信任而生气:“老人家,我知道你是出于好心,若是这个病我治不了,我会自动退出的。” “让开!让开!都让开!” 这时人群外面响起些不和谐的声音,接着几个穿着统一服装的士兵走了过来,看了眼慕惜晚两人,说道:“你们就是揭榜的人?” 慕惜晚点点头。 “好,那跟我走吧。” 穿过息壤的人群,两人随着官兵一路到了城主府。 入了院,便有别人来领着两人继续走,官兵似乎没有进入内府的权限。 一路换了两拨人,才终于到了会客室。将两人安顿在大厅后,有下人说去禀报。 最先赶来的不是城主,而是一个穿着花枝招展的女人。 女人身上香气扑鼻,上来便先打量了两人一番,显然是因为慕惜晚太过年轻而不将人放在眼里。 “现在的人啊,有手有脚的缺什么都不做,整日想着出来招摇撞骗。” 将目光落在此人身上,慕惜晚下意识将食指横在鼻子下面,身子也后退了几步,一面说道:“梅儿,快帮我看看,什么味这么冲鼻。” 梅儿笑了笑,倒是十分配合她:“公子,属下也不知何人在此作祟,请公子责罚。” 这两人一唱一和,那花枝招展的女人倒也不气,干脆坐了下来。 “倒是一对伶牙俐齿的,我倒要看看,不拿出一些本事来,一会儿你们怎么走得出这屋子。” 此话音刚落,便听到一道脚步声急匆匆走进来,来人约摸着五十多岁,穿着一身深棕色长袍,身后簇拥着许多人,应该是城主本人无疑了。 慕惜晚站起身,恭恭敬敬的作揖。 她自幼长在将军府,礼仪这方面自然是没得挑。 “你便是今日揭了榜名医?” 城主眼中大为惊喜,作势要拉她的手,慕惜晚却连忙摆手,说道:“城主谬赞了,我只是自幼学习了一些医术,想着来碰碰运气,若是正好能治好夫人的病,那也算是我的荣幸了。” “呵呵,人命关天的事儿,岂能让你在这胡闹?” 城主倒是还没说什么,那女人倒是先狐假虎威来了。 “蝶儿,退下!” 城主一听,突然冷下脸怒喝道。 那女人这才乖巧了一些。 被城主领着到了夫人的房中,帘幔轻轻垂下,慕惜晚隐约中能看到床上躺着一位女子。 “大夫,夫人身子一向挺好,不知怎的突然便病倒了,你若是能看到,本王一定重重有赏。” 慕惜晚比了个手势,示意赏赐的事情先不提。 “我先看看夫人的情况。” 一边的侍女将帘子掀起一些,屋内的男子此时都退到门边,慕惜晚则开始查看城主夫人的状况。 肤色红润,并没有出现印堂发黑,唇色发黑的程度,看着并不似中毒。 难道外界的传闻是假的? 慕惜晚继续观察着,发现城主夫人就像是睡着了一般,将她头轻轻偏向一边,竟然发现耳后有一个不经意的细线。 那细线很是细微,需要观察的极其仔细才能发现。 同时他注意到,在她伸手触碰城主夫人时,身后有人似乎有所动作,不过又被谁给拦了下来。但也只是察觉到,慕惜晚并没有往深处想。 毕竟自己此时是男儿身,而城主夫人身份高贵,能见上一面已属万幸,谁又能想过还有机会染指? 不动声色的又将她的头拨回,观察起她的手指。 见十根手指的指腹处,均有那么一条不经意的细线,慕惜晚记得在《毒册》上,曾偶然间见到过这么一种毒。 起身后,慕惜晚给下人一个眼神,下人便又将那帘幔放了下来。 城主见她起身,连忙问道:“大夫,可看出夫人是怎么回事了?” 轻轻点头,慕惜晚说道:“夫人的病我能治好,只不过需要给我一段时间来准备下。” “好好好。”城主一连说了三个好,随后又问道:“敢问二位公子今夜住在何处?” 提到住处,慕惜晚下意识摸了摸鼻子:“实不相瞒,我们二人正是外出游历,恰巧经过洛城,见到城主的榜单才过来的,是以今夜住在一家酒楼中。” “来者是客,怎的能住在酒楼?” 城主给下人一个眼色,说道:“若是不嫌弃,二位这几日不如便现在城主府住下,若是有什么能帮到的,尽管提。” 看了眼梅儿,慕惜晚点点头:“住在此处也好,为夫人治病也能方便些。” 城主为两人准备的院子在西院,东院住的都是城主的小妾们与一些子女,确实不方便外人往来。 好在慕惜晚对这些也没有太大的讲究,倒也安顿着住下了。 叫慕惜晚心中惊讶的是,这西院地势偏于幽静,极少有人回来,倒是给二人创造一个不错的休息环境。 两人所对的小院子,正好被一片不大的竹林给包裹住。 坐在院中时,慕惜晚便想起了丰承亦的背影。若是能与他在这竹林中闲坐,他吹笛来她舞蹈,倒也不乏是一桩美事。 只是这个想法一浮现,便被她给推开了。 推掉了城主要设宴款待的要求,晚上只简单吃了一些,到了夜深人静时,叫梅儿守在一边,慕惜晚才取出了《毒册》开始细心研究。 这种毒她当时确实见过,不过也是匆匆一瞥,没太放在心上,能记得个大概,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