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狼只是再次将宽松的衣服敞开,那闪烁着寒光的刀锋静悄悄地躺回鞘中。 胡狼的双手复又插回两袖,步履萧索,人影凄愁,一个人在长凳上坐着,数不尽的孤独寂寞。 孟卿衣疑惑。 “怎么不打了。” 胡狼沧沧地道。 “不必打了。” 孟卿衣嘟囔道。 “可是我还没打过瘾。” 胡狼道。 “可是我已没了酒。” 孟卿衣这才发现,适才飞掷在空中的那杯酒,早已溅洒成了一滩,弥留在地上。 孟卿衣道。 “这么说来,老胡不打算杀人了?” 胡狼道。 “一杯酒,一人头。这杯酒若是喝不下去,简直半点杀人的心气都提不起来。” 于是孟卿衣就拉着他,同胡狼并排,在长凳上落座。 几瞬之前,这还是个要直取自己性命的人,而今却并排而坐,他心中也不知是如何感受。 只不过方才的身心却实实在在地经过了一番洗礼。 对于他,孟卿衣很少藏私,经常暴露自己的弱势。 所以当他看见孟卿衣以三刀抗一刀时,一方面要惊叹孟卿衣不愧是刀中最快,一方面也要感慨孟卿衣临阵的经验繁深灵活。 然而胡狼凝厚的第二刀才真正教他明白了刀中的博大精深,非但能灌入一切蛮横的力道,竟也有迷惑的可能。 方才空气凝滞的那一刻,战局中的孟卿衣浑身都有麻痹,战局外的他也是血脉固封,动弹不得。 现在由他想来,若是自己面对如此一刀,只怕会下决心同胡狼舍命相拼,到时候也只会被爿成两半,身首异处。 只是凭空想象,颊上已稍略冒出冷汗。 恰是被孟卿衣看到,孟卿衣笑笑。 “大荒里最会打架的,无论怎么排,老胡都能列在前十。不管你如何思忖,想要打过老胡,都是天方夜谭。” 孟卿衣用肘子顶了顶他,继续道。 “但你也不必沮丧。再等个三五七年,等到老胡五十了,绝对能将其斩杀。毕竟没有人可以不服老。” 孟卿衣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说,坐在一边的胡狼自然听得到。 对于孟卿衣的说法,胡狼不苟同。 所以胡狼厉声道。 “有例外。” 天底下的任何事只怕都会有例外。 只不过就连孟卿衣也想不到。 孟卿衣问。 “谁。” 胡狼的声音很洪亮。 “关独往。” 这个与其同一年代的英豪,是胡狼唯一打心底敬佩的人。 在胡狼这四十多年的一生里,只与关独往有过三次蒙面。第一次,二人年少,闲聊中,胡狼打算继续在江湖闯荡,关独往则已然决定参军;第二次,则是唐城战役,二人各为心中的坚定,大动干戈,最终是胡狼不敌;第三次,却是十来年前,关独往亲自劝说胡狼加入夹马道的那夜风雨。 对于胡狼来说,关独往是友是敌,倒真是难以说尽。 孟卿衣耸了耸肩,有些不敢相信。 “你也这么推崇老关?” 胡狼道。 “等那一天你见识过关独往,你就会明白如今所谓的天下英雄,都是个屁。” 孟卿衣当然见不到,因为此时的关独往已然在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