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修行文明 野猪死的很惨,在林烨看来可以说惨不忍睹! 一颗大脑袋被几根钢筋刺穿,之前流淌出来的鲜血,此刻变成了暗黑紫色,凝结在一起,一块一块的,粘附在粗大的野猪鬃毛上,血痕纵横交错的野猪头,瞧着宛如夜叉厉鬼,另外脑袋额头处更被林烨打得血肉模糊,配合上那死不瞑目的眼神更是摄人心魄。 不过野猪死得惨不惨已经不是林烨所关心的问题,眼下他心里想的是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去到人多的地方,毕竟人是社会动物,离群索居的生活不是林烨想要的,他忍受不了那种孤独和寂寞。 …… “哈哈,老天爷还算怜惜我,知道我没吃的,就把你这野猪送上门来的,你也别怪我吃你的肉,没办法,小爷我也是身不由己的!” 作为一个游戏宅男穿越者,林烨明显还没适应当下的情况,竟然对一头死去的野猪自说自话,实在可笑! 唠叨了好一会,才想起自己好像没有切割野猪的刀具,这尼玛真的悲催,难道今日非得吃个带毛猪不成? 想了想,事情好像还真是这样,欲哭无泪的林烨只能接受事实,从周围找来柴火把火生了起来。 说句实在话,今天哪怕真吃带毛猪,林烨也得咬着牙吃下去,他可不想饿死在这里。 天大地大,全都没有让自己活下来大! 大火炙热,火苗子窜得老高,噼里啪啦的火星子乱响,烤得林烨满面红光。 烈火炙烤之下,野猪体内油脂不断的渗出来,滴在燃烧的火焰上。 火上浇油,火苗顿时又猛烈了几分,烤得林烨脸皮子生疼。 大火把野猪身上的毛烧掉了大部分,腰腹间更是烧得干干净净,见此,林烨不由得为自己不用吃带毛猪而高兴,只是烧着烧着,野猪好像变大了。 “咦!!” 惊咦了一声,林烨睁大眼睛瞧得清楚,野猪不是好像变大了,而是真的变大了。 当意识到这个情况不好时,林烨脑子也是一阵懵逼:狗日的,不会要炸开吧! “跑啊!!” 怪叫了一声,没心情再去理会咕咕乱叫的肚子,林烨双脚狂奔,以他生平最快的速度一溜烟的跑到了远处。 站在远处,紧张的林烨抬头张望着,见那野猪体积还在继续膨胀,心里当即默默祈祷到:千万别炸开,千万别炸开啊,不然老子就得去喝西北风啦! 大火还在燃烧,野猪肥膘熬出来的油落在火苗上,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呼呼啦的火苗子几乎窜上了天,也将整只野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 嘭! 爆炸了! 野猪身体最终还是因为聚集太多内能爆开了,不过情形比林烨想象中的要好很多,野猪肉并没有炸得稀碎,只是被分作了几大块。 这尼玛倒是阴差阳错成全了他,省去了分割猪肉的麻烦。 只是这卖相不太好,腰腹间的排骨好肉还沾染上了内脏污秽之物,捡起一块凑近一闻,那股浓郁的腐臭气味熏得林烨差点没直接吐出来。 将能用的野猪肉全都收集了回来,原本大几百斤的野猪肉现在少了七八成,拢共还剩下百十来斤不到的猪肉,主要的还是四只猪蹄子,瞧得林烨无语望苍天,苦笑着好一阵摇头。 说实话野猪肉并不怎么好吃,至少没有家猪肉细腻的口感,如果牙口不好的老太太嚼都嚼不动,又因为少了必要的香料调味,似的野猪肉蕴含的腥臭味极为浓郁,吃得林烨胃里直冒酸水,反胃得紧。 “呕……呕……太踏马难吃了,下次打死老子也不会再吃这玩意了!” 一边赌咒骂娘不吃野猪肉,一边又用碳火小心翼翼的烧烤着猪蹄。 有两只猪蹄被烧得黑不溜秋的,可林烨就像没瞧见一样,完全不做理会,继续忙着手里的活计,不停的煽风点火。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有的吃就不错了,哪还容得挑三拣四说这说那的? 一应事物忙活完毕,太阳已经落下了西山,一天下来也没做什么事,便这么过去了,到了夜里,因为觉得废墟上面不安全,林烨又退回了废墟下方。 没有点火,篝火虽然能给人带来温暖和光明,但在这漆黑的夜里亦是一盏明灯,很容易招来各种不必要的麻烦。 整个身子轻躺在废墟下方的干燥处,折腾了一天,早就疲惫不堪的林烨根本感觉不到石子的硌人,躺在上面一闭眼,不出三五分钟,均匀的呼吸声便传了出来。 …… “这是哪里?难不成做梦了?” 眼前的空间灰蒙蒙的一片,瞧不得太远,以为是在做梦也没啥毛病,不过当林烨碰见大黑野猪时,神情一下就变了。 “嗯?你这头野猪怎么还在,你不是死了吗?” 话音落下,见獠牙凶猛的大黑野猪却并未动作,只是转动着双眼充满怨恨的盯着自己,一副恨不要要拱死他的表情。 对此,林烨心头虽然大为紧张,却反倒装腔作势浑身气势一盛,道:“怎么,都变成鬼了,还想到老子梦中复仇不成?” “……也不看看形势,就你这挫样,猪头猪脑的,斗得赢老子吗?哼,还不快滚,不然小心老子打得你魂飞魄散,叫你永世不得超生!” 什么叫做虚张声势,哪怕心里紧张得要死,面上也要装得凶狠无比,如此才能吓唬住人,吓唬住眼前大黑野猪的“鬼魂”。 只是野猪似乎不害怕他,在听了他的呵斥后,一双眼眸中的恨意还更浓郁了几分。 见此,林烨愤怒的小宇宙爆发了,居然主动冲上前去,提起他沙包大的拳头,一副武松打虎他打猪的架势。 “这位兄弟,且慢!” 一个声音从迷雾中传出来,吓了林烨一跳,没忍住爆粗口,骂道:“踏马的,怎么还有人?” 那人闻言轻笑了两声,随即身影出现,宛如鬼魂般飘飘荡荡而来。 只见其上半身穿着棉衣,下半身裹着牛仔裤子……这副装扮怎的如此熟悉?林烨的心头巨震,直接指着那人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你……你……到底是人是鬼?” “哈哈,兄弟不必害怕,我现在非人非鬼,最多算是一缕残魂,对兄弟你也造成不了半点伤害!”那人脸上露出和善的笑意,后见林烨戒备之意甚浓,只得继续解释道:“想必兄弟也猜出了我的身份,没错,就是那个命不久矣的可怜虫……” “哦!” 等对方解释完,林烨只是轻哦了一声,他已经冷静下来,心头虽然还很紧张,但并不感到害怕。 “既然如此,你是怎么出现在我梦里的?” “这不是梦。” “那是哪里?” “血色玉佩的芥子空间之中。” “纳尼,兄弟你没开玩笑吧,还是发了梦呓说胡话呢?芥子空间这类话都说得出来,你以为老子秀逗了会相信你的,还是你以为这是玄幻修仙呢?算了,算了,也别给我扯那些没用的,有什么话想托梦就直说吧,只要能做得到的绝对帮你做到,怎么样,可以了吧?” “兄弟何必如此着急,不妨再听我一言,如何?” “……你说吧!” “兄弟为何不信我的话,这不是基本常识吗?” “滚吧,还基本常识,你骗鬼去吧!等等……你说这是基本常识?” “是啊!” “如何印证?” “兄弟信了!” “嗯!” …… 翌日清晨,醒转过来的林烨没有立刻爬起来,他还在消化王志军带给他的种种震撼,至于王志军是谁,不说想必大家也能猜到,正是那个命不久矣的可怜虫的灵魂。 血色玉佩是件宝物,仅仅从其蕴含一个芥子空间便能瞧出来。 此物据王志军所说乃是其家传之物,还说隐藏了某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只可惜王家世世代代没有一人参透其中玄机,甚至到最后末日降临,王志军受伤活活饿死,也没能了解到半点辛秘,实在是有点悲哀! 至于芥子空间其实就是林烨昨晚进入的那个灰蒙蒙空间,在那个空间里人的灵魂能够得以长久保存,一直以灵魂体的方式生存下去。 这一点,王志军是个例子,那头大黑野猪也是一个例子,或许某一天林烨自己也会成为一个例子。 感慨了一阵,又想到王志军慷慨传给他的修行功法,林烨双眸之中旋即多了淡淡光亮之色,他穿越来到的这个世界仍然叫作地球,只不过是个平行空间。 换句话说与之前所在的地球存在联系,就好比他能听懂王志军的话,只是平行空间虽然存在联系,彼此之间事实上互不感染,皆是独立运转的个体,甚至基本规则也不尽相同。 在这里科技文明仍然存在,只可惜太弱了,弱到可以忽略不计,跟另外一个时空的地球更是没法相比。 而且科技文明并不占主导地位,修行文明才是正宗,才是主流! 因为相较于普通人,修行者拥有太多的优势,仅仅寿命悠长这一点,便压制住了所有普通人,其它力量更大、反应更快、速度更快、思维更敏捷等等,更是将普通人碾压得体无完肤。 所以修行文明占主导地位不可避免,修行者成为人间领导者和秩序主宰者,也是一件无可避免的事,此乃浩荡的大势所趋,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时代洪流。 当然,此类话语乃是王志军的口述,暂时还没有任何证据作为证明,林烨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被长时间洗脑控制了,认为修行者作为人间领导者和主宰者是理所当然的事。 此时此刻,林烨心里尽管仍然充满了疑惑与不解,但他还是选择了相信一切是真的,因为芥子空间和肉身穿越是事实,这一点没法改变和更不能无视,何况修行文明存在又算得了什么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