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章坚韧向前迈进
到达藏身处后,我靠着仅剩的一点点腌制食物维持生计,等待着烧伤的伤口愈合。 幸好伤口已经碳化,没有化脓。 多亏吃了兽人的心脏,我的魔力比以前高了很多,但如果问我情况有没有好转,我只能摇头。 失去一只手臂和一条腿,我必须为自己的魔力付出代价,这对我来说是巨大的痛苦。 如果我不抓住什么东西,我什至都无法站起来,即使站起来,我也无法动弹。 我把藏身处的木棍组合成一根手杖,放在右腋下支撑身体,终于能站起来活动了。 我现在可以动了,但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动。 到目前为止,我作为反贵族派的所有活动都是听从支持我的白虎曼达格图尔的指示,唯一一次我自己思考和行动的就是逃到克拉杰市。 当我思考接下来要做什么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独眼黑猫冒险家。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说过类似华武鸣的话。他去了王都,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对吧?” 阻止我们袭击的黑猫冒险家华武鸣表示,他将前往王都,为拉加特家族护送。 贵族的女儿说了一些关于‘出发仪式’的事情,所以结束后就该返回自己的领地了。 我本来打算在回来的路上伏击他,用我所获得的强大神通把他烧成肉泥,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多古图尔给出了进攻弗洛斯村的指示,包括日期、时间和地点,但我现在联系不到他,所以根本不知道贵族们的行动日程。 无论你如何伏击某人,无论猫人被社会抛弃多少,如果一个单臂单腿的猫人坐在高速公路边,他们就会很引人注目。 “那么,我们要从这里进入拉加特领地吗?” 我脑海中浮现的想法似乎是个好主意,但我担心自己能否以这个身体到达拉加特领地。 “如果连拉加特领地都去不了,那活着就没有意义了。” 另一方面,如果我能前往拉加特领地,我或许就能凭借这具身体活下来。 为了做到这一点,需要能够控制增加的魔力并自由地使用魔法。 那个名叫华武鸣的可恶冒险者虽然是个猫人,但却可以自由地使用火系魔法。 压倒魔枪者的巨大火球,以及压倒使用弓箭者的连续射击,都是控制魔法。 相比之下,我自己的魔法是使用增加的魔力进行蛮力推动。 无论是魔法熟练度,还是行动力,他们似乎都无法与他抗衡。 “不,如果我试图出其不意地攻击对方,意图刺伤对方,我可以做点什么这不可能吗?” 本来如此显眼的外表,想要发动突然袭击就很难。 其实仔细想想,去拉加特领地旅行有很多问题。 当他们逃离克拉格市时,他们在黑暗的掩护下行动并偷窃食物。 不过,在这具身体里,连偷东西都困难。 然而,以这样的身体是不可能工作的。 “切,就算你的魔力提升了,也没什么用啊!” 拥有更多魔力的唯一好处就是我现在可以正确使用魔具了。 到现在为止,即使我将魔力倒入水系魔器中,我所拥有的魔力也太小了,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装满一杯,我已经筋疲力尽了。 可怜的猫人根本买不到魔石,所以过着没有任何魔器的生活。 不过,由于魔力的提升,他能够正常使用藏身处里留下的水系魔器,这是除了猫人以外的任何种族都可以做到的。 仅仅因为你会使用魔法工具并不意味着你就能找到工作。 "我不能偷,我不能干活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那个混蛋等等,我明白了,他是个冒险者。" 即使你没有胳膊或腿,你也可以通过杀死怪物和出售魔法石来赚钱。 成为冒险者应该没有任何资格和限制。 如果我们继续什么也不做,我们就会死在野外。 既然如此,还不如用怪物来交换生命呢。 为了打败怪物,目前的魔法流量还不够。 幸运的是,不用担心有人从藏身处附近路过,我就埋头练习魔法。 脑海中浮现出那只丑陋的独眼黑猫所使用的魔法。 我将不自觉地扩散的魔力聚集起来,凝固起来,射向目标。 华武鸣的私生子看似轻而易举地做的事情却没有按计划进行。 但是,这是我唯一的路了,所以即使咬石头我也要让它成为某种东西。 他一边靠腌制食物生存,一边从早到晚练习魔法。 这一定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如此专注于一件事。 开始修炼的第四天下午,我吃完饭离开藏身处,发现了一只妖精。 他们有两个人,似乎也注意到了我们的存在。 两人都注意到了对方的存在,但都没有动。 不,我不能动。 我当时就在兽人被击败的场景,但我只是握住绳子的末端让它掉下来。 那些发射魔枪的人和那些拼命想要结束它的人都是我现在已经去世的朋友。 尽管我一遍又一遍地练习魔法,但当我与哥布林面对面时,我还是感到害怕。 哥布林最先开始行动。 两人对视一眼后,缓缓靠近。 为了防止我逃跑,两人准备兵分两路,把我夹在中间。 “哈哈哈哈” 不知不觉中,我的呼吸变得粗重,心脏剧烈跳动。 如果是以前的我,也许跑就能逃走,但现在不行了。 凭着这双腿,我根本逃不掉。 “没错,做吧否则就会被打败!开火!” 当哥布林准备开始冲刺时,它终于下定了决心,向右边的哥布林发射了法术。 因为是在兴奋状态下释放的,所以控制不好,是一团没有收敛的火团,但由于无法挤压魔力,所以变得大到可以吞掉一只哥布林。 “吉吉亚啊啊啊啊!” “我做到了呜呜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 当我看到右边的哥布林全身被火焰吞没时,我刚一松手,就被另一只哥布林推倒了。 “嘎!” “火!” “嘎啊啊!” 我疯狂地向妖精发动魔法,妖精张开獠牙咬我,但我无法控制,连皮毛都被烧焦了。 “呜啊啊啊啊” 两只妖精在地上打滚,拼命想要扑灭火。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火焰,火焰,火焰,火焰,火焰” “嘎啊啊啊” 我继续用魔法攻击哥布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周围弥漫着烧焦的肉味,不知不觉间,妖精就停止了动作。 “哈、哈你做到了?” 我坐在地上看着,但那只被烧焦、冒着烟的妖精却一动不动。 渐渐地,我意识到我已经打败了哥布林。 “我做到了我做到了,我做到了!我做到了!Unyaaaaa!” 即使我发出一声怒吼,我的兴奋也不会消退。 我拿起法杖,站起来,向哥布林走去。 确认用杖尖戳它也没有动后,我无缘无故地开始敲打哥布林的尸体。 返回藏身处拿刀,切开哥布林的胸口,取出魔法石。 我只能用一只手,浑身是血,坐下来干活,但心里却充满了亲手击败它、取出魔石的成就感。 取出魔石后,我终于回过神来,用水系魔器洗掉了身上的血迹。 “我们该怎么办吃东西?” 当我拿出魔石的时候,我也拿出了心脏,但想了想,我还是决定不吃它。 我挑了一块柔软的部分,切开它,在我藏身处的壁炉里烤,然后吃掉它。 我们穷人很少有机会吃肉。 你想一想,既然你打败兽人这么辛苦,你应该先吃很多肉,然后再吃心脏。 如果我也会以同样的方式死去,我应该先吃点好吃的。 “味道不好,有臭味,而且很硬但我还是会吃。” 我听说哥布林不好吃,但确实不好吃。 虽然不好吃,但我觉得吃肉给了我力量。 虽然他因魔法失去了一条手臂和一条腿,但他还是凭借魔法打倒了两只哥布林。 我在藏身处心满意足地睡着了,但日落之后,我被一阵噪音和呻吟声吵醒。 当我从锁着的门缝往外看时,我看到狗头人已经聚集在我留下的哥布林尸体周围。 虽然看不清全貌,但似乎有十多个狗头人。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留在藏身处休息一下。 一个人不可能对抗十个比哥布林更快的狗头人。 我不想因为我会使用一些魔法而得意忘形。 如果我死了,那就结束了除非我让那个可恶的独眼黑猫人戴上他的狂吠面具,否则我还不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