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很适合养老,想着就要离开了,我就想再逛逛。 回旅馆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前柜台点着红蜡,屋内光线昏暗。 一打听才知道,原来镇上考虑到考古发掘工作漫长,准备修一条直通白毛山的路。 一来节省直升机的运输成本。二来届时发展旅游业,带动本地经济,考古工作一结束,就会在白毛山修一个博物馆。 下午临收工的时候,挖掘机不小心挖倒了一根电线杆,幸亏边上的工人跑的快,不然就砸死了。 我心想还好不是国防光缆,要不然司机的事就大了。 老板说这几天,镇上估计不会来电了。 这很正常,在八九十年代的农村,经常会有停电的情况,有些家里为了省钱,还点着煤油灯。 后来负责人就让师傅重新挖个大坑,趁着工人们都还没走,先把电线杆竖起来再说。 没想到那下面有座古墓,挖掘机一铲斗,就把古墓的天灵盖掀了。 负责人当场吓得尿了裤子,他连滚带爬,跑回镇上打电话。 原本事不大,现在事大了。 那时天快要黑了,去看热闹的人,也都陆续回家做饭。 旅馆老板当时正在地里偷菜,他听回来的人一传,他就觉得自己,不能错过这个热闹,随即他就把偷来的菜,转手送人了。 那地方离镇子也就二三里山路,老板想去见见世面,要是没人,就趁机“赚”点路费。 刚走到那边,他就远远看见两道白光跳进了坑里。 杀人放火金腰带,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老板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就摸了过去。 他想的很简单,大家都是来做贼的,也算半拉同行,他不拿那么多也就是了。 老板刚走到坑边附近,就听见两声凄厉的惨叫,他吓得浑身一哆嗦,腿肚子都软了,过年村里杀猪,猪也是这动静。 他觉得那俩人,肯定是遇到了什么危险,也没想太多,立马三步并两步的跑去救人! 当他跑到坑边的时候,他瞬间愣住了。 那墓是个竖坑土穴,坑底也就二三十个平方,估计是个土财主墓。 他透过墓顶挖出的大洞,就看见正中心的位置。 有一口锁着铜链的黑棺,铜链绕了足足七圈,地上还铺着很厚一层朱砂石,看着就像是棺材在流血。 我听到这里,不禁皱起了眉头。 按照他的说法,那是一口七星绕柱血砂棺,棺里葬的也不是人,而是一具傀儡泥俑。 棺材旁边,掉落着两支铁皮手电筒,已经摔坏了。 他坚信没有看错和听错,可墓室就那么大,那里面根本藏不了人。 他注意到棺盖上的泥土,有被清理过的痕迹,棺盖还留着半枚掌纹。 他不敢久留,就直接跑了回来,路上还碰见了警车,他就更慌了。 我故作神秘的笑了笑“过了今晚十二点,你带我们回去一趟,到时候你就明白了。” “靠…还是算了吧!本来我吃的就不是那碗饭,今天就不该过去的!”老板有些懊恼,他害怕条子。 老板从柜台递来两根蜡烛,然后就忙着去做饭了。 我拿着蜡烛往二楼走,李莎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人怎么会凭空消失?” 我把蜡烛放在下巴底下,做了个吊死鬼表情。 她看我没有反应,就过来拉我肩膀,我一转过身,还以为能吓她一跳。 她直接甩了一巴掌过来。 “到底说不说!”她有些不耐烦。 “十二点之后,你跟我去一趟就知道了!”我揉着脸有些不悦,她的手适合握着什么。 “你现在就说!” 我撇撇嘴,这哪是求人的态度。 看来东山冲出一百口箱子的事,已经传到外面了。 以前东山不出名,这下子二道贩子和盗墓贼估计都盯上这里了。 假如我是条子,我肯定会直接撒张大网,管你是哪路的豪杰,通通带走! 我很想把老板的故事写出来,但觉得有些不太仗义。 他曾是辽北狠人之一。 风子万儿,在哪安窑呢。 回到房间没多久,几道小菜就端了上来,老板拎着一壶自酿的黄酒,原本他想留下一块吃的,但想想觉得不太合适,就说也不急着走,到时候再聚也行。 房间桌上点着两根红烛,亮度一般,勉强够用,原本还想着洗个热水澡,但天一黑我就想要睡觉。 我和李莎属于怕黑不怕死人的主,门窗关的死死的,生怕会来股风,把这火烛给吹灭。 书上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但我却感觉到异常疲惫,很想睡觉。 这段日子我们累的够呛,很久没吃过热乎的,菜刚一上桌,我俩就抢了起来,生怕自己夹的少。 很快我打起了饱嗝,想着死前能吃口热乎的,已经很满足了。 我从一旁的床底,摸出一把水果刀,拍到她面前桌上。 从小咱就不喜欢欠别人的! 李莎瞥了一眼,继续扒拉着饭,一副不着急的模样。 我看她这样,就直接躺到了床上。 “想好了吗?”她上下垫着水果刀,一脸的玩味。 ‘我不想欠别人什么!大家就是萍水相逢,有了梁子,总要处理干净的。’ “那胖子怎么说?” “我…”一时间,我有点语塞。 是阿,老王的情怎么还,电话里他压根都没提。 估计他也明白了怎么回事,可是他不提,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李莎走到床边,“你从来没感觉自己像个娘们?” 我听的有些刺耳,有仇报仇,费什么话? 难道她害怕在这里动手,会脱不了干系? 我直接拉住了她的手“那去山上吧!” “啊?”她愣了一下。 “你不是觉得这里动手不方便,那就找个没人的地方!” 她直接掐住了我的脖子,一下把我按倒在床上。 “你们许家那么厉害,你要是少层皮,那我不就得天天逃命?” “你想害我阿!”她的脸有些红润,像是喝多了。 “没事!人生本就福祸相依,有个词叫万一,他们想带我回去,也是为了万一。” “他们挺在意你的!”她的语气忽然有些落寞,似乎是想起了什么。 “处理的足够干净,他们是不会起疑的。家里有不少人,也不希望我回去。” “嗬!那他们不得好好谢谢我?”她握着水果刀,刀锋在我脸上轻划着。 “真准备开家殡仪馆阿!光烧人可不赚钱,你也得卖骨灰盒和墓地,同时也要和医院打好招呼,要做到一条龙服务才行。” 她就势坐在我的肚子,差点把我胃里的饭压出来。 “有那么复杂?”她有些惊讶,“光收钱烧人不行?” “那你临死前,帮我算算大概需要多少钱?如果我的招牌做的足够响亮,会不会有人预约上门?会不会大排长龙?” “怎么样,才能不收到差评?做生意讲究声誉,我可不想他们一传十,十传百!” 我! “你们许家家大业大,手底有那么多员工,他们也有亲戚朋友,能不能让他们介绍点客源?新店开业,我想赚一个小目标!” “我给他们抽成!”她说的很认真。 …! 一夜无眠。 在旅馆休息了三天,我才缓过神。 我要去郑州看望老王,李莎要去收尾款,我们同路。 一大早我就收拾好行李,刚一下楼就撞见了老五。 他背着一个白色编织袋,印着白面两个红字。裤管上有不少的黄泥,看样子他是从几十里外的县城,走回来的。 他看到我后,显得很激动。 拉着我就说,他采的百年山参卖了三万块,算上他攒的,估计再有三四年,就能带闺女去做手术了。 啊? 我认为他是让人坑了,但他不这么认为,因为他认识的药贩子最多就给八千。 这三万块还是他亲自跑郑州,求一个姓刘的老板,请人家吃了好几顿饭。 人家看在他女儿生病的份上,才勉为其难的收了。 我去,没有这么做生意的吧! 捡了一块狗头金,它的重量和纯度市值二十万,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请人吃饭? 求着别人来买? 我忽然有种想把他脑子扒开的冲动,虽说我不懂药材,但百年老山参的价值,我多少也了解点。 “谁给你介绍的刘老板?”李莎问道。 “一个好兄弟,我俩经常一块喝酒,他采的药就卖给刘老板,他知道我缺钱,所以才会给我介绍。” 我越听越觉得像是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