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众多,酒桌从大厅摆到了院子里,整个大院都摆满了。 餐桌上摆满了可乐和炸鸡,还有从李养臣主将营帐里搜来的肉干和果干。 士兵们放开了吃喝,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欢喜的笑容。 他们对这可乐炸鸡,这种新奇的美食震惊无比: “这可乐真是神奇,我从未喝过如此美味的酒!” “你看这炸鸡,外酥里嫩,一口下去满嘴流油,这真是我们当兵的能吃到的吗?” “感谢守备大人,不仅带我们轻松打了胜仗,还给我们这么好吃的食物!” “都说守备大人把我们当亲儿子养,你们还不信?哪家亲儿子能吃到这些美食?” ...... 所有士兵见李小军走了进来,立刻起身行礼,大声说:“感谢守备大人,赐予我们如此丰盛的晚宴!” 李小军摆了摆手,说:“不必多礼,这是你们应得的。以后跟随我,好吃好喝少不了你们!” 众士兵听说以后每天都有,一个个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李小军不喜欢吃饭的时候来段训话,他认为吃就要好好吃,吃得开心就好,便招呼大家继续吃饭。 他自己则和朱梅走到旁边,那张为他专门准备的酒桌上,坐下身子,也跟着大家一起吃起来。 朱梅站在旁边伺候,不敢坐下。 李小军拉她坐在自己身边,说:“以后吃饭的时候,不用站我旁边等我吃完再吃,陪我一起吃就好。” 朱梅点头遵命,便坐下和李小军一起吃了起来。 夏建仁带着两坛酒走来,他的脚步沉稳,如同他带来的酒一般醇厚。 他向李小军报告说:“大人,此番缴获李养臣部蒙古战马不少,但大多伤残,完好无伤的只有六百五十多匹。另外干粮一大批,还有肉干果干也不少。” 他的声音平静,像是在叙述一件平常事。 他顿了顿,继续说:“装备方面,缴获腰刀两千九百多把,软弓两千八百多把,箭矢一批。另外他们所穿皮甲,很多被枪弹击破,完整无损的仅有八百多件。” 夏建仁的话语中透露出一丝遗憾,但更多的是对现实的接受。 说着,他拿出一张表单,递给李小军:“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我都记录在这里面,请大人过目。” 李小军接过表单,看了一眼就放入怀中,他的动作中透露出对夏建仁的信任。 夏建仁见状,高兴地指着他带来的两坛酒说:“大人,这是李养臣珍藏的,一坛是‘杭城秋露白’,另一坛是‘西京金浆醪’。我们来品尝一下如何。” 李小军笑着说:“如此甚好。”他的笑容中带着一丝期待。 夏建仁干净利落地打开一坛“杭城秋露白”,倒入李小军的酒杯。 那酒水如同山间清泉,晶莹剔透,泛着淡淡的银色光泽。 李小军举起酒杯,酒液在杯中轻轻摇曳,清新脱俗。 初抿一口,酒液轻滑过舌尖,带来一种微微的清凉感,如同秋日的晨露拂过肌肤。 随着酒液在口腔中散开,一股淡雅的花香和果香交织在一起,像是走进了秋天的花园,令人心旷神怡。 酒味并不浓烈,却有一种绵长而持久的回甘,仿佛在品味整个秋天的精华。 “好酒!”李小军赞叹说:“真是好酒!来你们两个也一起喝。” 夏建仁闻言,便给自己和朱梅满上。 三人举杯痛饮,很快一坛酒就被喝完。 此时,夏建仁便打开另外一坛“西京金浆醪”。 与“杭城秋露白”不同,“西京金浆醪”则呈现出一种深邃的金黄色,仿佛盛满了夕阳下的金色麦浪,闪烁着迷人的光芒。 酒体更加醇厚,倒入杯中时,能感受到那浓烈的酒香扑鼻而来,带着一种成熟果实的甜美和麦芽的焦香。 李小军尝了一口,酒液在口中如丝绸般顺滑,温暖而醇厚。 味道中透露出一种深沉的甘甜,像是秋日丰收后的满足与喜悦。 余味悠长,让人不禁沉醉其中,仿佛置身于古都西京的繁华与厚重之中。 三人又欢快地喝了起来。不久一坛酒又被喝完。 夏建仁借着酒劲,凑近李小军,声音低沉地说:“大人既有能力供应此等美食,何不自立为王呢?如今饥荒,有肉吃,不怕招不到人。夏某愿誓死追随大人!” 李小军心里咯噔一下,称王?他不是没想过,夏建仁说得也没错,这个年头,有肉就能招到兵。 但问题哪有那么简单? 他现在能稳定供应的,仅仅够一千人吃的肉,就算把白粥榨菜都算上,也不过能养活三四千人。 这点人手,在这乱世里,哪够看呢? 更别说,新招来的人,谁来提供武器装备? 难道要学黄道周那样,领着九千人,拿着扁担就上战场?结果还不是一败涂地。 他也想过像李自成那样,拉起队伍,劫富济贫,然后循环的农民起义军模式,但现在已经行不通了。 毕竟,时过境迁,天时不待。 李小军清楚地记得历史资料的记载,李自成刚起义时,全国人口上亿,他一呼百应。 可现在呢?到了顺治年间,战乱、饥荒让人口跌到了一千四百万,整整少了八成多! 能拉的人都被拉走了,不是被清廷杀了,就是饿死在路上。 现在剩下的人,老弱妇孺占了大部分。 更别说,那些有钱的,早被李自成他们抢光了,要么就被清廷给杀了。 现在这个时候,想再学李自成、张献忠,已经是不可能成功的了。 再说了,这明末的社会,名分还是很重要的。 大明是正统,这面旗帜抗清最好用。 至少目前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而称王,需要等待更合适的时机,这个时机,绝不是现在。 想到这里,李小军轻轻拍了拍夏建仁的肩膀,说:“你喝多了,这种话以后别说。但你对我的忠心,我心里明白。” 夏建仁被他这么一拍,酒醒了大半,额头上直冒冷汗,再也不敢多话,低头喝酒。 李小军感觉有点累了,便起身,让朱梅扶他回去休息。 只是朱梅此刻已经微醺,走路都有点晃悠,与其说是扶着他,倒不如说是李小军扶着她。 不久就进了北房。 由于喝了酒,进入房中就感到燥热难当。 朱梅醉意微醺,再无往日矜持,她主动地朝李小军扑了过去。 很快,一场战斗就展开了。 那一战,比之白天更加精彩,简直是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明末那会,人们都十分勤奋,半夜切磋武功也是常有的事,不必想歪。 正当李小军沉浸在自以为是圣贤之时,系统的声音像一道突如其来的闪电划破了他的思绪: “得到朱梅爱慕,魅力+0.5” 李小军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他心想:原来魅力还能以这种方式提升啊! 他闭上眼睛,看到了自己的属性变化: 【宿主:李小军】 【统率:73.1,武力:66,智力:86,政治:8,魅力:80.5】 【军功:116135】 【商城等级2,升级进度:116166/500000】 【一碗白粥+一盘榨菜:1军功】(每日可免费领取10000份) 【一杯可乐+一份炸鸡:10军功】(每日可免费领取3000份) 【十根平衡箭羽:1军功,限买10000份】 次日清晨,李小军醒来得很早,昨晚的劳累,让他睡得格外香甜。 而朱梅,却比他更早。 她已经准备好了漱口的茶叶水和洗脸的布巾,静静地等待着李小军。 李小军刚洗完脸,昨日派出的夜不收便带回了消息。 他得知李成栋已经攻下潮州府,并且今日天刚亮,便拔营起兵,率领六万大军朝金平古城进发。 李小军心中一惊:李成栋攻陷嘉定时,仅带了五千士兵,如今对我这个小小的金平古城,为何却倾巢而出? 他没有时间去深究,因为潮州府和金平城相距不过百来里,如果李成栋加快行军,天黑前就能抵达金平城下。 李小军知道,必须尽快撤离,否则与六万清兵交战,无异于以卵击石。 这个实力差距,已非他目前的计谋所能弥补。 李小军自认不是汉光武帝那种天命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