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烫手 今夜是七夕,但见河汉清浅,半月当空,虫鸣四野。白天的时候虽然依旧十分炎热,但到了晚上,阵阵凉意透襟,已有了一丝初秋的气息。 大晋乾盛七年的秋天即将到来。 扬州巡盐御史衙门,易洪从一间独立的牢房中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沓刚到手的供词,表情兴奋中夹杂着一丝凝重。 三天前,易洪匆匆赶回扬州,开始秘密审讯大盐商亢令城,而后者在得知儿子亢大勇和亢大毅的死讯后,完全没有了求生的欲望,估计是出于一种报复的心理,临死也要拉上垫背的,所以易洪的九九八十一种酷刑,连一种都没派上用场,亢令城便竹桶倒豆子般把所有事情都交待了。 由于涉案的人和事实在太多,亢令城足足花了三天三夜的时间才全部交待清楚,供词更是足足写了数百页纸,洋洋洒洒过万言,委实令人叹为观止。 然而,易洪此时捧着这厚厚一沓的供词,却是觉得有点烫手,因为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这庄私盐窝案不仅牵泄到义忠亲王,另外竟跟当今太子也有关联。 太子是皇长子,也是皇储,亦即是大晋的下一任皇帝,那可就非同小可了。 义忠亲王虽然是亲王,但其影响力跟太子相比起来,那是没法比的,关键义忠亲王还是皇上要除掉的对象,易洪恨不得立即将其按死,以讨皇上的欢心。 可是太子就不行了,正所谓虎毒不吃儿,皇上会因为太子不法敛财而铁面无私地处理他吗?如果会处理,又会处理到什么程度? 所以易洪犯难了,如果秉公办事,最后太子只是不痛不痒地挨骂几句,太子之位还稳稳当当的,那等他日后即位了,自己岂不是死无葬身之地?甚至没等到太子即位,此案风头一过,自己就遭到打击报复了。 易洪将供词翻到关于太子的那一页,根据亢令城交待,太子是通过扬州都转运盐使张一栋参与进来的,换而言之,张一栋是太子的代理人,亦即是俗称的白手套。 这些年,太子通过张一栋插手盐税,不仅贩卖私盐、还倒卖盐引和走私货物等,牟取了天量的财富,数以千万两计,委实是触目惊心。 当然,这些事都不是太子直接参与,他只是每年从张一栋哪里收取“孝敬”,然后借太子的权力为其背书,大开方便之门。 亢令城还在供词中说明,这些事都是他和张一栋私下交往时,旁敲侧击地打听到的,有时则是张一栋为了显示自己后台强硬,有意无意间地泄漏的,所以他只是如实供述自己知道的事,没有确切的证据,易洪若想查证的话,最好是抓住直接当事人张一栋来审问。 此时此刻,易洪看着亢令城的供词,面色阴晴不定,很明显,张一栋是关键人物,也是一颗烫手山芋,如何处置此人无疑成了一个难题。 正当易洪犹豫着到底要不要立即收网时,心腹吕有为快步走了过来,神色古怪地道:“大人,林如海有请。” 易洪独目一闪,将那沓供词叠好,放进了牛皮纸袋中交给吕有为道:“暂时封存好,没有我的首肯,谁也不许翻看。” 吕有为凛然接过供词,并用胶漆封泥将牛皮纸袋封好。 且说易洪,在林府管家萧磊的引领下,来到了后宅的花厅处,一进门,便见一名剑眉朗目的少年侍立在林如海身侧,赫然正是贾环。 易洪愕了一下,独目中闪过一丝疑色,暗暗凛然道:“贾秀才几时回来的?本官竟然不知!” 贾环微笑道:“刚进门不久,本来想直接找易大人的,但易大人正在审案,不便打扰,所以便先来向林师请安。” 易洪皮笑肉不笑地道:“原来如此。” 林如海的气色似乎比前段时间好了许多,轻咳了一声道:“易大人请坐。” 易洪道谢一声落座,贾环上前斟了茶,又退回到林如海身侧,执弟子之礼。 林如海问道:“易大人的案子审得如何?亢令城可都招了?” 易洪支吾道:“亢令城的确招了,但是涉案人员众多,范围甚广,如今供词还没录完。” 林如海点头道:“嗯,辛苦易大人了,供词录完后,麻烦取来让老夫过目。” 林如海如今虽然处于病退的状态,但说到底,他才是正牌钦差,负责此案的主审,易洪只是副手,所以最后结案还是得林如海点头。 易洪只得答应下来,目光却望向贾环,岔开话题道:“贾秀才星夜赶回,可是有什么急事?” 贾环趁机将怀中的账本取出道:“亢大勇并没被炸死在船上,而是逃到了大江南岸,日前被发现击毙,其身上的账本也被搜出,由于事关重大,所以贾环便携着账本星夜赶回来了。” 易洪急忙从贾环手中接过用油纸包着的账本,正准备打开查看,忽然眼珠一转,问道:“这部账本,想必林大人和贾秀才都看过了?” 林如海有气无力地咳了两声道:“本官身体欠恙,精力不济,两眼昏花,一看书就头晕作呕,倒还没来得及看。” 易洪将信将疑,目光望向贾环,后者神色自若地道:“事关重大,贾环一介白身,又岂敢擅自查看,是故拿到账本便火速赶回扬州了,期间只是匆匆查验了一下,并未敢细看。” “我信你个鬼,你小子就是头小狐狸,林如海就是头老狐狸,你们大小狐狸一窝!”易洪暗暗腹诽,他猜贾环和林如海大概率已经看过账本,但二人不承认,他也没办法。 易洪拆开油纸,将里面的账本取出来细细翻看,神色变幻不定,最后把账本合上道:“太好了,这账本记录得十分详细,只是其中一些内容还要斟酌,林大人……” 林如海立即摆手道:“本官病体难支,精神不济,此案易大人全权处理即可,不用事事与本官商量,该抓的抓,该杀的杀,最后将卷宗让本官过目,再上奏皇上定夺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