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大唐:国库老鼠含泪走,我的私库堆不下

第518章这傻鸟速度够快的

   “我想你了。”   李想看着那绝美的容颜,咽了一口口水,轻声说道。   闻言,洛倾城俏脸微红,小手紧紧的抓着衣角,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的看着他,而后缓缓闭上双眸,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然而,就在李想摩拳擦掌的时候,那熟悉的鹰鸣之声,又一次响了起来。   木窗在巨大的力量下,发出砰砰的声响,似乎下一刻就要碎裂。   洛倾城猛的睁开了眼睛,慌乱的往李想的身后躲去,“夫……夫君,有人来了!”   “不是人!”   李想咬牙切齿的说道:“是我的宠物鸟。”   推开窗户,就看到小白一双锐利的眼睛,正怒视着他,似乎在质问他。   李想被小白瞪了一眼,顿时怂了。   “你回来了!”   小白扇动了一下翅膀,鹰眼中流露出了愤怒之色。   李想讪讪一笑,就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   “不是让你带信吗?”   李想被它看的满头可汗,连忙转移了话题。   只是,这一人一鹰的对话,实在是太诡异了。   小白似乎能听懂李想的话,低下头,用爪子啄了啄,示意他看看。   将竹筒里的信取了下来,打开一看,却是一片娟秀的字迹。   “这是…”   李想咽了口吐沫,这可是阿史那如烟的亲笔!   一天的时间,这只蠢鸟居然飞到了突厥人的王庭又飞了回来!   他被这只蠢鸟的速度吓了一跳,这可是千里之遥啊!   完了,再也不能对这只蠢鸟用这种招数了。   李想苦笑一声,洛倾城从后面走了过来,小白的眼神瞬间变得警惕起来。   “夫君,就是这只鸟么?”   洛倾城瞪大了眼睛,好奇的看了小白一眼,忽然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红唇道:“那是苍鹰吗?好漂亮!”   鹰在大唐是极为罕见的,洛倾城第一次见到鹰,便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漂亮?   这只傻鸟,何止是漂亮,简直就是可恶至极!   李想整个人都不好了。   看完之后,李想整张脸都扭曲了起来,既有欣喜,也有郁闷!   高兴的是,有了小白的书信往来,以后天天写信也不是什么难事,虽然没有后世那么方便,却也算是一种寄托。   郁闷的是,她竟然猜到了他的所作所为,还毫不留情地嘲讽他。   臭丫头,你给我等着!   李想咬牙切齿的说道。   不过,在信的末尾,她也给了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如果有人想要接近自己,那就先和小白搞好关系。   也就是说,如果小白不答应的话,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这就是她对他的惩罚!   太苦了!   李想闭着眼睛,脑海中似乎浮现出了那张坏坏的笑脸。   将信收起,抬起头,却见洛倾城正在摸小白的头,小白此刻也没有了任何的攻击性,一人一鹰十分融洽。   “夫君,你的鸟真漂亮!”   洛倾城看着李想笑了起来,一副很享受的模样。   李想嘴角一阵抽搐,城儿,不能怪为夫,我也没办法!   小白长得很漂亮,准确的说,是英姿飒爽。   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炯炯有神,巨大的翅膀扇动着,带起阵阵狂风,白色的毛发,让它看起来英姿飒爽。   李想搓了搓手道,道:“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多陪陪它。”   洛倾城兴奋的点了点头,道:“好!”   “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出发!”   “现在?”洛倾城微微一愣。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道:“是啊!   洛倾城也是纳闷不已,不是要……   就在她发呆的时候,小白扑腾着翅膀,发出一声尖锐的鸣叫。   “这傻鸟!”   李想的脸色瞬间变得无比难看,这只傻鸟,竟然能听得懂他的话!   可是洛倾城却觉得有些不对劲,不对,不对。   忽然,她抬起头,对上了小白的眼神,顿时恍然大悟。   原来是那只鹰的缘故!   虽然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事情已经很明显了。   “夫君,这鸟是公的还是母的?”   李想瞪圆了双眼:“……”   “???”   “如何分辨?”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小白彻底叛变,整日里都跟在洛倾城的身边。   为了讨得这只鹰的欢心,洛倾城可谓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命人买了一大堆好吃的,二十四小时不停的喂它。   李想看着小白身上的肥肉,简直不敢相信,恐怕再过十天半个月,它就再也飞不起来了!   可是,在洛倾城的美食攻势之下,小白的态度却是好了很多,即便是看到了他们牵手,也会装作没有看到。   对此,李想嗤之以鼻。   说翻脸就翻脸?   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   然而,就在他想再进一步时,这只傻鸟又是横插一杠子,让李想直抓狂!   白天发银子,晚上逗逗小白,日子过得很是惬意。   第三天,该离开了。   魏城门口。   洛倾城站在城门口,眼眶微微泛红,眼底写满了不舍。   洛秋负手而立,对李想说道:“路途遥远,路上小心。”   李想一边策马前进,一边点头。   “放心吧,泰山大人,我记住了。”   “回长安之后,我会安排岳丈回京,不出半个月,我们就能相见了。”   洛秋说道:“这件事不急,魏城乃是重地,没有良将镇守,难免会出现变故,若是没有好的将领,我在这里多呆一段时间也无妨。”   “而且,前几日因为我的过错,让这里的百姓受苦受难,我必须要补偿他们,若是我调到长安,恐怕就没有人能为他们主持公道了!”   李想一想,的确如此。   他没有再坚持,魏城还需要洛秋,裴元吉贪污的银子还没发完,洛秋要走,总要把这件事处理好才行,否则,他未必愿意。   “都听泰山大人的!”   虽然有些不舍,但也该回京了。   翻身上马,洛倾城依依不舍的看着他们,一行人缓缓的踏上了回京的路。   一路行来,十日之后,终于到了长安。   相对于荒芜的北疆,荒凉的魏州,长安却是一派繁荣。   “我想你了。”   李想看着那绝美的容颜,咽了一口口水,轻声说道。   闻言,洛倾城俏脸微红,小手紧紧的抓着衣角,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的看着他,而后缓缓闭上双眸,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然而,就在李想摩拳擦掌的时候,那熟悉的鹰鸣之声,又一次响了起来。   木窗在巨大的力量下,发出砰砰的声响,似乎下一刻就要碎裂。   洛倾城猛的睁开了眼睛,慌乱的往李想的身后躲去,“夫……夫君,有人来了!”   “不是人!”   李想咬牙切齿的说道:“是我的宠物鸟。”   推开窗户,就看到小白一双锐利的眼睛,正怒视着他,似乎在质问他。   李想被小白瞪了一眼,顿时怂了。   “你回来了!”   小白扇动了一下翅膀,鹰眼中流露出了愤怒之色。   李想讪讪一笑,就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   “不是让你带信吗?”   李想被它看的满头可汗,连忙转移了话题。   只是,这一人一鹰的对话,实在是太诡异了。   小白似乎能听懂李想的话,低下头,用爪子啄了啄,示意他看看。   将竹筒里的信取了下来,打开一看,却是一片娟秀的字迹。   “这是…”   李想咽了口吐沫,这可是阿史那如烟的亲笔!   一天的时间,这只蠢鸟居然飞到了突厥人的王庭又飞了回来!   他被这只蠢鸟的速度吓了一跳,这可是千里之遥啊!   完了,再也不能对这只蠢鸟用这种招数了。   李想苦笑一声,洛倾城从后面走了过来,小白的眼神瞬间变得警惕起来。   “夫君,就是这只鸟么?”   洛倾城瞪大了眼睛,好奇的看了小白一眼,忽然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红唇道:“那是苍鹰吗?好漂亮!”   鹰在大唐是极为罕见的,洛倾城第一次见到鹰,便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漂亮?   这只傻鸟,何止是漂亮,简直就是可恶至极!   李想整个人都不好了。   看完之后,李想整张脸都扭曲了起来,既有欣喜,也有郁闷!   高兴的是,有了小白的书信往来,以后天天写信也不是什么难事,虽然没有后世那么方便,却也算是一种寄托。   郁闷的是,她竟然猜到了他的所作所为,还毫不留情地嘲讽他。   臭丫头,你给我等着!   李想咬牙切齿的说道。   不过,在信的末尾,她也给了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如果有人想要接近自己,那就先和小白搞好关系。   也就是说,如果小白不答应的话,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这就是她对他的惩罚!   太苦了!   李想闭着眼睛,脑海中似乎浮现出了那张坏坏的笑脸。   将信收起,抬起头,却见洛倾城正在摸小白的头,小白此刻也没有了任何的攻击性,一人一鹰十分融洽。   “夫君,你的鸟真漂亮!”   洛倾城看着李想笑了起来,一副很享受的模样。   李想嘴角一阵抽搐,城儿,不能怪为夫,我也没办法!   小白长得很漂亮,准确的说,是英姿飒爽。   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炯炯有神,巨大的翅膀扇动着,带起阵阵狂风,白色的毛发,让它看起来英姿飒爽。   李想搓了搓手道,道:“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多陪陪它。”   洛倾城兴奋的点了点头,道:“好!”   “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出发!”   “现在?”洛倾城微微一愣。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道:“是啊!   洛倾城也是纳闷不已,不是要……   就在她发呆的时候,小白扑腾着翅膀,发出一声尖锐的鸣叫。   “这傻鸟!”   李想的脸色瞬间变得无比难看,这只傻鸟,竟然能听得懂他的话!   可是洛倾城却觉得有些不对劲,不对,不对。   忽然,她抬起头,对上了小白的眼神,顿时恍然大悟。   原来是那只鹰的缘故!   虽然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事情已经很明显了。   “夫君,这鸟是公的还是母的?”   李想瞪圆了双眼:“……”   “???”   “如何分辨?”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小白彻底叛变,整日里都跟在洛倾城的身边。   为了讨得这只鹰的欢心,洛倾城可谓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命人买了一大堆好吃的,二十四小时不停的喂它。   李想看着小白身上的肥肉,简直不敢相信,恐怕再过十天半个月,它就再也飞不起来了!   可是,在洛倾城的美食攻势之下,小白的态度却是好了很多,即便是看到了他们牵手,也会装作没有看到。   对此,李想嗤之以鼻。   说翻脸就翻脸?   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   然而,就在他想再进一步时,这只傻鸟又是横插一杠子,让李想直抓狂!   白天发银子,晚上逗逗小白,日子过得很是惬意。   第三天,该离开了。   魏城门口。   洛倾城站在城门口,眼眶微微泛红,眼底写满了不舍。   洛秋负手而立,对李想说道:“路途遥远,路上小心。”   李想一边策马前进,一边点头。   “放心吧,泰山大人,我记住了。”   “回长安之后,我会安排岳丈回京,不出半个月,我们就能相见了。”   洛秋说道:“这件事不急,魏城乃是重地,没有良将镇守,难免会出现变故,若是没有好的将领,我在这里多呆一段时间也无妨。”   “而且,前几日因为我的过错,让这里的百姓受苦受难,我必须要补偿他们,若是我调到长安,恐怕就没有人能为他们主持公道了!”   李想一想,的确如此。   他没有再坚持,魏城还需要洛秋,裴元吉贪污的银子还没发完,洛秋要走,总要把这件事处理好才行,否则,他未必愿意。   “都听泰山大人的!”   虽然有些不舍,但也该回京了。   翻身上马,洛倾城依依不舍的看着他们,一行人缓缓的踏上了回京的路。   一路行来,十日之后,终于到了长安。   相对于荒芜的北疆,荒凉的魏州,长安却是一派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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