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竖大旗
李怀风在这些人中的形象就犹如他的名声一样,饮血九纹龙,是中海道上的传奇,近乎于神一样的存在。 他们的呐喊源自心灵深处,是对偶像的敬畏,无人可及。 太壮观了,几千平米的大厅,灯火辉煌,除了十几个已经被吓傻的服务员之外,是几百双明亮,带着仰视目光的灼灼眼神。 风哥来时也想象过,可能会面对的局面,却还是被此时浓烈的肃然气氛所感染,心不免跳动起来。 “今天是你立威的日子,不光是统领我蒋家的人马,同时要让洪门,乃至京城各路牛鬼蛇神正视你的存在!”蒋曼歆小声提醒道。 她在商业才能不及韩画音十分之一,但在处理江湖事情,掌控人心方面,韩画音却不及她十分之一,这是她擅长的地方。 她期望看到身旁男人,能够成为此间王者的想法已经等待了太久,今天终于可以实现了。 不过,她也有点担心,眼前的人马确实不少,但跟洪门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况且,这其中有很多人怕是不情愿与洪门为敌。 两军交锋,胜在一鼓作气,如果内部都不能团结一致,又如何能打败敌人,她担心李怀风会像以前一样低调,无法真正掌控此时局面。 这时,李怀风拱手还礼,目光扫过每一个人,示意大家坐下。 “我今天来,只有两个问题想问大家,第一个问题,我们是谁?” 李怀风没用什么慷慨激昂的老套路说些场面话,而是随意叫起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弟,问道:“兄弟,你知道我是谁吗?” 小弟第一次与李怀风面对面说话,激动的不要不要的,连忙点头道:“您是风哥,是我们老大!” 风哥拍拍小弟的肩膀笑笑,却果断摇头道:“错了,我只是个矮骡子。” 这话一出,全场沉默,话糙理不糙,出来混的就是矮骡子而已。 蒋曼歆浓眉一簇,没想到李怀风会主动自降身份,这岂不是让本就不高涨的气势,又压低一筹? “我15岁与李振北,崇黑虎,火山,长发,组建庙街五虎,那时我们还是初中生,一人一根皮带,群挑庙街有名的地头蛇疤瘌脸,剁掉对方十根手指,只因他仗势欺人,辱骂我爷爷!” “19岁那年,中海红极一时的大枭,青浦十三太保,杀了我兄弟长发,我一人一把西瓜刀追出对方九条街,途中砍伤喽啰61人,十三太保在道上一夜除名,我为兄弟报了仇!” “半年前,我踏上豪杰酒庄,单挑四大天王与风林火山,把万氏双杰打成白痴,至此中海道上一统,你们听过我过去的故事,慕名而来,但我告诉你们,即便我做过这些,我依旧是个矮骡子,是别人眼里的垃圾,上不了台面的混混,而你们,同样也是!” 李怀风手指划过现场每一个人,包括李振北那些扛把子,众人纷纷低下头,有些面红耳赤,也对风哥这种自我嘲讽的态度彷徨而懊恼。 风哥微微一笑,走到隔壁桌子任二狗面前,搂住他肩膀问道:“二狗,你觉得洪门是什么?” 任二狗有些懵逼,不想长洪门威风,灭了自家气焰,却又不敢出言污蔑那座大山,唏嘘道:“是大哥大,是王者!” “那他们是矮骡子吗?”李怀风追问道。 任二狗头摇拨浪鼓,说道:“当然不是,他们的身份走到哪都有面子!” 这话说的不假,洪门凭借深厚的历史积淀,逐渐洗白的身份背景,已经成为一个黑白通吃,令人仰视的存在,完全超出普通的地下势力,这一点,在场所有人都不会怀疑。 “说的很好,他们不是矮骡子,至少,在世人眼中洪门是这个!”李怀风竖起大拇指,比量给所有人看。 “但,就是这样一尊庞然大物,让人敬仰的存在,却无端打压我这一个小人物,安插万氏双杰企图控制中海的势力,在阿风我眼里,他们是这个!”李怀风大拇指向下,脸上一抹杀机与嘲讽无端尽显。 “我李怀风一生行事,上对得起苍天,下对得起兄弟,却还是别人眼中的矮骡子,而洪门参差不齐,奸诈小人不乏少数,却被人当作仰视的王者,我倒要问问,这是为什么?你们服不服!” 李怀风吼声如雷,字字句句直射人心。 “不服。” “不服!” 崇黑虎和火山拍案而起,想起过去万氏双杰的残忍手段,怒火中烧,原本萧条的场中,忽然升起一股热血的气氛。 人之初,性本善,没人一生下来就愿意去当矮骡子,在场五百多号弟兄,像阿风这种被步步逼迫,走上这条杀伐之路的人不在少数,这句话,足以唤醒大多数人的共鸣。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正因为不屈服命运的打压,他们才拿起武器,选择与厄运抗争。 “因为不服,阿风我才一人一把西瓜刀走到今天,没人愿意一辈子当矮骡子,洪门给了我们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服与不服,用实力说话!” 李怀风拿起一瓶茅台酒,高举天空,狞声道:“无论前方刀山火海,阿风我当带头冲锋,为这一战,此生无憾,不知有几人敢誓死相随!” 言罢,浓烈的白酒咕噜咕噜流进风哥的喉咙,一瓶茅台像喝矿泉水般顷刻见底。 “干了!”崇黑虎愤然起身,拿起酒瓶紧随其后。 干了这瓶酒,干了这场仗! 五百多号小弟,看到自己未来大哥此种豪迈,有些老人觉得风哥变了,变的更加杀伐果断,一身皇者气息。 好些初次见面的新人,更是被这番豪言壮语深深感染。 人活着总要有奔头,他们当矮骡子的是受命运胁迫,游走在彷徨与挣扎间。 而此刻,风哥一席话让他们看到了前方的希望,饮血九纹龙能一人一把西瓜刀,杀出一个未来,自己又如何不能? 砰砰砰,开酒瓶的声音不绝于耳,五百多号小弟各寻酒水,红的白的啤的,拿瓶便干。 浓烈的酒味在场中蔓延,誓与天比高的豪情壮志,在心间流淌。 如果说,他们之前与各方势力的厮杀是为了地盘与利益,那么此次京城之行,则是为了荣誉,为了想要为自己正名的机会。 蒋曼歆俏脸满是凝重的站在后面,澎湃的胸口因为剧烈的心跳微微颤抖着。 她从没想到,孤狼一样的李怀风,在大是大非面前,竟然有这等号令群雄,凭借一张嘴就能舌战春雷,鼓舞人心的魔力。 她更加明白,李怀风变了,面对洪门与董家的压力,让他变的更坚强。 “我愿一生戎马相随!”蒋曼歆悠然一笑,自顾自的拿起一瓶红酒,毫不示弱。 没人知道,李怀风的心中比场中任何人都要激动,都要热烈。 他选择成为老大这条路,就要为手下的兄弟们负责,就像曾经组建庙街五虎,暗夜小队一样,他要站在这个世界的顶点,毕竟,他一生所行之事,自认第二,谁人敢当第一? “从今天起,我要在京城竖起一杆大旗,总要有个好听的名字,就叫青帮吧!” 李怀风抹去唇角酒水,环顾场中又道:“青天的青!” 青与红,正如水与火,风哥是要与洪门分庭抗礼! 与此同时,一间在京城有百年历史的茶楼,包房中。 “纳兰侄女,老夫一生没求过谁,但这一次,还请侄女出手击杀李怀风!”秦坤太朝对面一个穿着旗袍的美艳女子敬了杯茶,态度不可谓不恭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