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同人衍生 极品少年:狩猎丽都

第14章 有点小无耻

  燕云的嗅觉很敏感,微微一闻,便将香水分辨出来,植物型,以野外一些清香的植物为原料,清香淡雅,给人清新愉快的感觉。  杀手用香水,而且是在执行任务时,丝毫不怕香水味道将自身的位置暴露,这是对敌人的一种轻视和讥诮,同时也是自信的象征。  这是一名嚣张的杀手。  这是燕云在闻到香水味后,洒然一笑的原因。  此地位于喇叭状山坳最深处,燕云就趴在山崖边,山风呼啸,香味一闪即逝。  仔细辨别此地具体的风向,随后燕云的眼神落在左方崖壁下,那里林木并不茂密,甚至可以用稀松来形容,一眼便将景物尽收眼底,很难引起人注意,更没有人会想到,杀手会选择这种容易暴露的地方蛰伏。  然而,燕云却是自一处草坪下,发现几毫米长黑黝黝的枪口。  很高明的杀手,反其道而行,狙击位置并没选高地,也没有选择藏身茂密的树林,而是一片近乎荒芜的地段,寻常人根本不可能留意此地。  燕云不动声色的向左移动,来到杀手与莫家四人两点一线处,赫然发现,此地与莫家四人返回必经之地上,有一小截路段竟然无视线阻碍。  而黑黝黝的枪口瞄准位置,赫然便是那一小截路段,一旦莫家四人返回经过那一截路段时,杀手必然会开枪狙击,届时恐怕神仙下凡,莫老爷子也无法得救。  燕云心中一凛,暗道大叔让自己亲自前来,果然是有猫腻啊!  这个杀手绝非等闲,先是大胆的在执行任务时使用香水,而后蛰伏于山坳内最不可能的地方,一切都反其道而行,你可以说他胆大,更可以说他自信。  自信与实力成正比,杀手天生谨慎,能够如此嚣张,必然有其嚣张的资本。  那一截路段只有半步距离,莫老爷子经过的时间极短,机会可以说是稍纵即逝,但杀手显然对自己有信心,哪怕是千分之一秒,也够他开枪杀死目标人物了。  燕云再看一眼莫老爷子,此时吊祭已经结束,莫老爷子拉着莫乐即将动身离开。  此刻就算前去通知莫老爷子,时间也已经不够,如果站在山崖上大声呼喊,即便不会被便衣警察当作杀手射成筛子,也会让杀手提前行动。  以这名杀手的胆识,燕云丝毫不怀疑,他会直接站起身来,将莫老爷子点杀。  正当燕云准备直接跃下悬崖时,他身边的树林间出现了异动,一名便衣警察巡逻至此,燕云一看,眼前一亮。  林笑也没有想到,与燕云再次见面时会在此地,本来今天早早被局长拉起来,说是要保护莫老爷子时,林笑满脸不高兴,心想莫老爷子那种人物也需要警察来保护吗?说是保护,多半是巴结来的吧!  虽然不太乐意,不过局长以下半年的奖金威胁,林笑可耻的屈服了。  让林笑意想不到的是燕云会出现在此地,他对燕云有一些了解,后者出现通常都伴随有难以遏制的麻烦,所以他看着燕云,投出了询问的目光。  见林笑如此,燕云笑着伸手指了指左下方。  林笑侦查能力极强,顺着燕云的手指往下看去,瞬间便发现了下方草坪上黑黝黝的枪口,神色一紧,立刻问道:“老规矩?”  说话间,林笑就在扒自己的警服。  几年前,他与燕云便是因为一宗抢劫案而相识,当时情况危及,燕云又不想暴露自己,便将林笑的警服扒下来了,用来伪装自己。  几年后,两人再次见面,又是在这种情况下,林笑下意识的就要扒警服,心中也有些郁闷,怎么每次跟这个男人见面,自己都要脱衣服,这太戏剧性了。  “你要是个女人,我倒是希望,你每次跟我见面时都脱衣服。”燕云笑道。  “怎么?”林笑抬头,嘴角微微抽搐,想反驳,不过看到下方草坪上黑黝黝的枪口,他也没有心思反驳了,投出了疑惑的目光。  “这么好的活靶子,干嘛要下去跟他打架?”燕云一副困惑的表情。  林笑拍了拍脑袋,暗道自己糊涂,同时对身边这个男人的无耻程度又有了一番见解,明明身手超凡,竟然还无耻的想用枪。  “方法是好,可惜不能用,我这五四式配枪,用的是钢弹珠,打不死人的。”林笑苦笑着将手枪拿了出来。  “……”燕云有些无语,不过还是将手枪拿了过来,聊胜于无嘛!  “那就按照原计划进行吧!你马上联系莫义问,半分钟之内务必搞定,一分钟之内让所有人都趴下来。”  林笑会意,熟练且郁闷的将警服扒下丢给燕云,顺手拿起电话飞快联系数个号码,最后终于联系到了莫义问。  半分钟后,莫义问的手机响了,燕云换好了警服。  一分钟后,莫义问大喝一声,所有人全部蹲在了地上,以墓碑做为掩饰物体。  如此同时,燕云如同一阵旋风,自崖壁上滑落,来到了杀手所在的草坪不远处。  砰!  草坪掀翻,一条黑色身影连续几个闪烁,离开了原本一直蛰伏的位置,来到一座墓碑之后。杀手警觉很好,莫义问等人蹲下,他立刻意识到不妙,果断转移位置。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枪声连续响起,燕云手拿五四式手枪,连续扣动扳机,子弹形成几道封锁线。  一共八粒子弹,在瞬间飙射出去,将杀手的前后路全部封死,不过可惜的是,这枪里面是钢弹珠,虽然冲击力很强,但只能在杀手身上留下几道伤口。  山巅上,林笑嘴角微微抽搐,他可是亲眼见识过燕云的身手,让向来自命身手不凡的他大受打击,然而,此刻燕云与杀手狭路相逢,竟然用手枪轻描淡写的射击。  轻轻吹了吹冒烟的枪口,燕云扫了一眼地面上的狙击枪,心中有些震惊,这是一只m82A1,又名“巴雷特”,号称“重狙击之王”,不但射程高达两公里,同时杀伤力极大,通常都是用来摧毁轻型装甲车的,如今却被杀手用来杀人。  这简直是大材小用,用“巴雷特”杀人,如果不是自己来的及时,恐怕此刻莫老爷子已经被击杀成肉酱了。肉盾吗?在“巴雷特”面前,轻型装甲车都没用,更别说肉盾了。  “出来吧!”燕云望着墓碑说道。  杀手没有回答,心中有些郁闷,他想不到竟然有人能发现自己的藏身之所,香水泄露自己的行踪吗?这种机会很小,小到近乎渺茫,但这也是唯一的解释。  不过,能用一缕香味发现自己的藏身之所,来人必定是个高手啊!既然是高手,你******在近身情况下,好意思用手枪吗?  虽然子弹是钢珠弹,但打在身上还是会破皮流血的,虽然杀手能够忍受着巨大的疼痛,但谁愿意白生生挨枪子啊!  杀手的郁闷,渐渐转化为愤怒,精通枪支的他,已经自枪声中听出对方使用的是五四式手枪,这种枪一次性只能连发八粒子弹,刚才默数之下,八粒子弹已经全部射出。  也就是说,对方手中手枪内并无子弹了,而此地又有不少便衣警察,杀手不想将自己困在此地。  时间托的越久,对他越是不利,所以,杀手在调息片刻后,准备主动出击突围了。  当然,突围时,首先要将那名无耻的警察给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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