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又打开了另一口箱子,从里面拿出了一串串的精美的五彩缤纷的玻璃珠子出来。 这些是李羽炼制出来的。 实际上,烧制玻璃的工艺比烧制陶器还要简单,只是温度配方大宋的人没有掌握,所以一直无法造出现在的透明玻璃。 而李羽天生好学聪明,这些知识早就已经掌握在脑中了,经过这段时间的不断反复试验研制,他已经能够制造透明玻璃,也能制造加入了各种颜色的五彩缤纷的玻璃球了。 但李羽并没有推出他的玻璃,他要拿来当奢侈品换取更大的利益。 这些五彩缤纷的玻璃球串成珠子会非常好看,是这个时代绝对没有的,甚至比那些见惯了的玛瑙翡翠更有吸引力,毕竟那些他们见多了,但透明玻璃球他们没见过。 当年哥伦布航海每到一处,最初征服当地土著的并不是刀枪,而是这些玻璃珠子、小镜子之类的小玩意儿,就换得了当地土著的好感,并换回了大量的金银珠宝。 可见这些小东西对土著是有相当大的征服力的。 果然,李羽把这几盒各式各样的玻璃制作工艺品拿出来之后,这十几个寨主呼吸都要停了。 李羽拿了一串玻璃项链挂在了莎红的脖子上说道:“送给你了。” 莎红又惊又喜,爱不释手的捧着脖子上的那串项链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么贵重的东西你送给我,要我回馈你什么?” “什么都不要,只想交个朋友,你要认我做朋友,就把这礼物收下吧。” “太好了,谢谢,我愿意交你这个朋友。” 李羽又对那十几个眼巴巴望着他的寨主说道:“你们每个人从里面挑一件喜欢的首饰,算我送给你们的见面礼。” 这些人激动不已,都上来,有的拿的是玻璃项链,有的拿的是玻璃耳坠,各种各样的玻璃饰品让他们眼花缭乱缭乱。 不过李羽知道不能一下给太多,所以每个人只给了一件,然后便把箱子给扣上了。 李羽对莎红说道:“这样的首饰我也可以少量提供给你们。” 莎红脸上全是兴奋,又有些忐忑的说道:“这东西会很贵吧。” “是有点贵,不过,我卖给你们这些透明珠宝,不需要你们给金银,而是用来雇佣你们的兵士。 我雇佣蛮人兵士作战,可以付钱给兵士们,当然如果他们愿意,我也可以用这种漂亮的首饰作为雇佣的费用。” 莎红把李羽的话翻译给了那十几个寨主,寨主们都兴奋的点头,连声说可以,没问题。 这些东西和酒完全征服了他们,而且李羽是花钱雇佣他们的兵士,又不是无偿的借用,需要给钱或者给这些首饰的,当然他们更愿意得到这样的首饰。 李羽笑了,这样的首饰对他来说不值钱,不过玻璃这东西一旦大规模生产就不值钱了,所以必须控制产量,刀要用在刀刃上,好在这个时代除了他没有人知道该怎么生产这样的玻璃。 如果用这些小玻璃饰品就能换来上万骁勇善战的蛮人兵士,那简直太值了。 这些兵士只要经过训练,再配上铠甲和锋利的兵刃,将会成为一只无人能敌的军队,甚至比自己招收的两千新兵还要强。 之所以他们之前的战斗会失败,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组织性,同时被李羽利用地势形成了以多打少,最关键的是他们没有铠甲和锋利的兵刃。 一旦这些蛮王兵士也身披铁甲,手持合金战刀,加上严格的战阵训练,战斗力将会直线上升。 这是李羽用尽心思来来蛮族部落交朋友的原因。 李羽又打开了第三个箱子,从箱子里拿出了五彩的布匹。 这是李羽这些日子调试的染料染制的新布料,色彩极为艳丽,这种色彩在大宋只有皇族和达官显贵才能使用。 可是这蛮王寨子天高皇帝远,谁能管得着他们。 而且李羽用现代工艺制作的染料,色泽鲜艳,远远超过大宋的染料,所以这些布料的色彩简直亮瞎了这十几个寨主的眼,呼吸都停顿了。 李羽从箱子中拿出一块跟彩虹一般的布料打开,披在了莎红的身上,摸着下巴退后几步看着。 莎红的身材真的太美了,穿上这样艳丽的布料披风,看着更是迷人。 莎红将布料裹紧转了个圈,自己也被布料上七种颜色的色彩迷的眼中满是兴奋,神采飞扬,激动还有些忐忑的说道:“这布料是给我的?” 李羽点点头:“我送给你了,咱们已经是朋友,这也是我给你的见面礼。” “谢谢你,侯爷。” “不介意的话可以叫我名字的李羽,或者叫我李大哥,看样子我比你大。” “好的,李大哥,以后你就是我大哥了。” 李羽拍了拍那箱子,对十几个馋涎欲滴的寨主说道:“那自己上来每人挑一匹布,算是我给你们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