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已经吃完了,你有什么话,留着到时候对簿公堂时再用吧!”龙心泉头也不回,抬腿边走。 这时,一位身材高挑的女人拉开了里屋的门走了出来,与龙心泉来了一个面对面,冲着他抬手问好:“龙总,请给我一个替我弟弟道歉的机会,可以吗?” 说话的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叶子辰的姐姐叶子星,两人之前已经在腾达科技公司的大楼里见过了,今天再次相见,龙心泉的脸上已经没了笑容。 “道歉,你准备用什么道歉?”龙心泉肆无忌惮地看着她,目光上下游走,侵略着她的姣好身材。 “龙总这边坐,我们慢聊!”叶子星此时已经不在意龙心泉的火辣目光了,救出自己弟弟才是王道。 “不必了,我有事要走!而且,你替不了你弟弟道歉,如果想要道歉,让你们父亲过来替你们这对姐弟向我道歉,到时候,我会让人把你父亲扔进火炉里,然后再冲着他的头上开一枪,你说,他会死吗?” 话一出口,龙心泉身边的一干保镖马上冲上来围住了他,他们可都是叶家家主最忠诚的奴仆,只要叶子星一声令下,即便打不过,也要上前一试。 “退下,让他走!”叶子星有些羞愧的地下了头,转身站到一边不再看龙心泉。 事情已经败露了,自己没有被龙心泉冲过来殴打已经算是给足了面子,叶子星没有继续厚着脸皮去和龙心泉讲和。 保镖们慢慢散开,龙心泉却忽然间想起了一个人,回头看着正在照镜子的段玉问:“听说你知道刘佳佳的下落?” “哦?刘佳佳是吗,我知道啊!”段玉感觉此事可能有所转机,立刻快走几步过来要和龙心泉再继续商量,但龙心泉却只是点点头,继续抬腿离开。 “龙总,你不想知道吗?” “会有人来找你的,你可要好好配合一下啊!”龙心泉那手拿起了手机,开启录音回放功能:“你知道刘佳佳的下落?哦?刘佳佳是吗……” 听到龙心泉的录音,段玉有些无奈的摇摇头,没办法了,只能和林姗姗一起走一趟,自己手里最后的筹码已经消失,只能在法庭上见真章了。 工厂失火,本来一件非常简单的火灾事件,可自从在大楼里走出来三个人之后,事情变得不一样了,这件案子牵扯出了很多案件,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这天上午,临安市法院周围早早便在此等候了上百家媒体的记者,秋后的天气已经渐凉了,穿着短裙的小记者们被风吹得有些瑟瑟发抖,当他们看到街角转弯过来的两辆警用摩托车时,瞬间满血复活。 只见两辆摩托车在前面开道,身后是一整排的黑色警用商务车,两辆摩托车直接将他们这些媒体记者挡在了法院的门口,示意他们不要再靠近了,为了疑犯的安全。 紧接着,车门开启,身材高大的警员挟持着几位嫌疑人走下来,其中就有叶子辰的身影,此时的他一脸轻松,很相信自己的律师一定没有问题,顶多自己会在与罗家的争斗中发生些小矛盾,到时候再看情况吧。 随着人员的进入,法院关上了神圣的大门。 被告人叶子辰站在自己的位置上,罪名有故意纵火、故意伤人、涉嫌挪用公司财物、涉嫌绑架勒索。 数罪缠身,叶子辰却看不出来有一丝丝的紧张,反正有人在自己面前顶着,怕什么!成钢已经把所有的事招揽在了自己的身上,就是要把叶子辰换出去。 等到场面越来越安静时,审判长老先生缓缓走进了审判席,坐定后冲着大家说道:“请保持安静!原告方,请做案情的陈述!” 说完,林姗姗直接走出了座位,将昨晚准备好的文案放在一边,冲着审判长施礼说道:“审判长您好,我是海湾市特警一支队的队长林姗姗,22日晚,我接到了朋友的求助电话,说刘佳佳失踪了,可能是被人绑架!所以我马上坐飞机来到了这里,经过对手机的定位,我和龙心泉还有那一位污点证人张峰一起走进了废弃工厂! 我没有想那么多,顺着受害人刘佳佳的脚步继续往下追踪,结果走进了工厂的实验楼,里面有很多的易燃物!张峰告诉我说是我们上当了,要跑,结果被自己人打了回来,之后才告诉我真相! 那个想要烧死我的人,就是叶子辰!他和另外一位受害者龙心泉有矛盾,商业上的冲突,他想要放火烧人,实在可恶!我陈述完了!”说完,林姗姗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张峰马上站出来拿出了自己的证据,上面都是一些他和叶子辰的聊天记录,但大多数是一些工作上的事,并不能直接说明叶子辰是纵火者。 暂且接下了张峰的证据,审判长回头对叶子辰问:“被告人叶子辰,你可认罪!” “我不认罪,我为什么要认罪啊,又不是我做下的罪,那天晚上我在打麻将啊,和我的朋友们,不信你可以问他们啊!”叶子辰一脸无辜地说道,眼睛瞟向了站在自己身边的成钢。 成钢见状马上举手说道:“是我,一切都是我做下的,我想要飞黄腾达,我鬼迷心窍了!我们老板叶子辰是冤枉的,你们误解了他啊!” “哦?是吗,那你出来好好说说,你是怎么设计要烧死他们三人的!”审判长感觉这个案子有点儿意思,让成钢详细讲述。 紧接着,成钢把自己滚瓜烂熟的一套故事原封不动说了一遍,把叶子辰的责任全部包揽在自己身上,说自己是个罪大恶极之人,只想要一心求死。 审判长从来没有见过认错态度这么好的人,暂时让他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听林姗姗继续说道:“审判长大人,请不要被他的话迷惑了!他本来就是叶子辰的员工,不知道收了多少钱,这才出来作伪证的,你要明察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