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已经全然适应了自己的全新生活。 或许他曾经是个锦衣玉食的贵公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出入都有仆人随侍,但如今,他不是了。他是一个普通的教书先生,住在乡下,受孩子们的尊敬和喜欢。孩子们喜欢听他上课,他也喜欢给孩子们上课。 不管孩子们认真与否,他都不生气。老实说,就算有顽皮的孩子在他课上睡觉或者搞些小动作,他也乐于装作没看到,而不会有丝毫仿佛被人冒犯一般的情绪。师道尊严在他这里,其实没那么重要。 当年他在家族里的时候就品尝过那种被无限压抑的滋味了。族中长辈阴沉严肃的脸,直到今天依然时常出现在他的恶梦之中。或许,他内心深处就是更渴望这种更自然更自由的生活呢? 他当然会认真准备自己的课。如果孩子们能听懂,那当然很好。那种明悟的表情,的确会给人一种很强烈的成就感。他有点乐在其中。 不管是向李信学《笠翁对韵》,还是根据他提出来的拼音完善大唐官话的专用注音体系,王峰的目的一直都很单纯——就是为了教好这些孩子而已。李信每个月都会按时给他发一笔不菲的工资,但是他用不上。因为这里的村民们都对他十分尊敬。他天天都能收到来自村民们的馈赠。 今天是东家的米,明天是西家的菜......礼物不重,放在过去的话,可能王峰看都不会看一眼。但是现在,他非常珍惜。这是他凭自己的劳动挣得的,而不是因为他的身份而得到。 或许正是因为感受到了村民们对他的期待,他才会这么努力地完善李信交给他的这一套注音体系——这绝对是他自启蒙以来所见识过的,最伟大的设想。能够成为这一设想的完善者,他的内心有一种朝圣般的虔诚。 只要有了这一套注音体系,他就能更有效率地教育这些蒙童识字,更加准确地将文字的读音传授给这些孩子们,也就不算辜负了他们家长的期待。 于是,他除了上课与备课以外,每天都夜以继日地投身到这项成果之中,所以才能在今天拿出这样的成果。 本来,他只是单纯地想要完善它。等到它完善以后,他又产生了另一种想法:或许,他应该让更多人看到这样的注音符号呢? 并不是为了沽名钓誉,单纯只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这么好用的一套启蒙读物。倘若能多有几个蒙童因此而识字,那也是一份无上的功德。 想到这里,王峰便数了数自己的积蓄,从蓝田县赶回了长安。 他知道,刊印一本书要花不少钱。不过,他不在乎。毕竟他身在蓝田县那种地方,平时不太用得上钱。他也知道,如果自己去找李信,李信一定能把这件事做得很好。但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值得李信费心的事情——反正只要找一家愿意刊印这本书的书行就行了。 进了长安城,王峰沿路问人,长安最大的书肆是哪一家。每个人的回答都是一样的——新华书肆。于是,他便直奔新华书肆。 结果,没想到这书肆正是李信的产业。 实在是......除了缘分以外也没有更好的解释。 李信大概听了王峰的话,摆摆手,道:“我不管。反正不要属我的名。我明明什么事都没干,这是你的成果。” 王峰还想再说什么,李信却不让他说下去,直接将手中的书稿交给了书肆的工人,要他们去准备雕版,并且千叮万嘱:不许在书中出现提到自己。 办完这些事,李信示威一般地看了王峰一眼,仿佛在说:你奈我何? 王峰见到如此幼稚的楚王,也是不禁一愣,随后无奈苦笑道:“王爷.......” “此书一出,你必定名扬长安,不愁成不了大儒。”李信笑道,“说不定王家会重新收留你,再次动用资源将你送进官场也说不定。” 王峰闻言,脸色微微一变,道:“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很好,很舒服。我不想改变。王家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不用顾虑我。即使你决定回去,我也不会对你有任何看法。这是我的真心话。”李信笑了笑,道,“人毕竟还是没有必要和自己的前途过不去。” 王峰坦然一笑,道:“王爷不要看轻我了。对如今的我来说,富贵不过是浮云。能在乡间教授孩童,已是难得的幸福。还有,就算王爷不肯让我把你的名字属在前面,但只要有人向我问起,我一定会说,这拼音都是王爷教我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