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烫。” 陈幼澜接过鸡腿的时候,李信叮嘱了一句。事实上,刚才他把这只鸡腿撕下来的时候也费了很大的劲,才没让自己烫到。 陈幼澜点点头,旋即便一副根本不把李信的叮嘱当回事的态度,迫不及待地啃了一口鸡腿,谁料刚碰了一下就连忙缩了回去,然后很是可爱地皱起了眉头,逗得李信哈哈大笑。 李信一边笑,一边又将另一只鸡腿拧了下来,递给小铃。 小铃又有些惶恐。这可是鸡腿!众所周知,一只鸡只有两条腿,而其中一只眼下已经在自家小姐手里了,如果自己接过这只鸡腿的话,岂不是要让楚王吃鸡架子? 李信一眼就看出了小铃脑子里在想什么,哑然失笑了片刻才道:“你就安心吃吧。我这还有俩鸡翅呢,我喜欢吃鸡翅。再说了,我们有两只鸡呢,还有两条腿,我想吃自己会弄的。” 陈幼澜那边已经吹凉了鸡腿并且啃上了。她彻底放飞了自我,一边嚼一边含混不清地劝小铃道:“吃吧吃吧。” 两人的鼓励再加上自己内心对这只香气四溢的鸡腿的渴望,小铃终于伸手接过了李信递来的鸡腿,然后下嘴咬去,接过跟她家小姐一样,被狠狠烫了一下,差点委屈哭。 李信一边笑一边给自己撕下一只鸡翅膀,吃得津津有味。 陈幼澜吃了半截鸡腿以后,终于从叫花鸡这令人上瘾的美味中苏醒了过来,问道:“对了对了,你还没说呢,到底为什么呀?不就是裹了一层泥吗?怎么吃起来跟我以前吃过的烤鸡都不一样。” 李信咽下嘴里的肌肉,得意地笑了笑,才说道:“很简单,因为外面这一层泥壳子把山鸡肉的美味都锁起来来了。鸡肉的香味被锁在泥壳子里,随着火焰的加热而不断地积累,等到最后破开泥壳的时候,它们就像火山喷发一样迸出来。这就是叫花鸡比普通烤鸡更好吃的秘诀。” 好吧,这一段话其实也是李信随口胡诌的。他哪里知道什么美食理论,反正只要按照中华小当家的套路随便说一段似是而非的解释就行。要是再有个背景音乐就完美了,任何狗屁不通的话只要配上合适的背景音乐,都能产生令人信服的强大说服力。 陈幼澜和小铃显然都被李信这一套道理给说服了,眼里满是小星星。李信则很是傲娇地哼了一声,继续啃自己的鸡翅。 十几斤肉确实是多了,李信再加上陈幼澜和小铃也吃不了多少。趁着这些肉还没凉,李信赶紧又呼唤出了甲一和甲二。 他们在暗处早就闻到了这边的香味了。眼下既然王爷让他们吃,他们当然也就不客气了。他们毕竟是军伍出身,习惯了服从上级的命令,更何况打仗的时候,将军和士兵们同吃同住本来就是基本原则,所以他们根本不会像小铃那样扭捏。 甲一和甲二到底是练武之人,饭量大得出奇,三下五除二就把剩下的肉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了一堆骨头渣子,看得李信等三人目瞪口呆,还以为他们是饿死鬼转世。 “好吃吗?”李信先是问道,然后又回过神来补充了一句,“吃饱了吗?” “很好吃。属下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王爷真是那个什么..........易压再世!”甲一笨拙地说道。 李信皱了皱眉,旋即反应过来,踹了甲一一脚,笑骂道:“没文化就别学人家拽文。什么易压,你想说的是易牙吧?虽然没搞错他的职业你已经很不容易了,但至少也应该知道易牙不是好人,易牙再世也不是什么好词吧!” 易牙是春秋时期齐国的御厨,据说厨艺非常高超,只可惜人品有问题。当年齐桓公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自己已经吃过世间各种美味了,只可惜还有人肉没有尝过,这位大厨师易牙就记在了心里,随后用自己年仅4岁的儿子的肉为食材,给齐桓公做了一道汤。齐桓公还美滋滋地吃了。 当时的名臣管仲这样评价易牙: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 意思是,易牙这个人为了讨好君王甚至不惜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这已经完全泯灭人性了,绝对不是什么好鸟。 也得亏甲一是用易牙再世来夸他家王爷,李信也体谅这帮厮杀汉比较缺乏文化,若是换了第二三个有点文化的人,非得跟甲一干起来不可——当然,真动手的话,大概率是干不过甲一的。毕竟这可是他吃饭的本领。 陈幼澜饱读诗书,易牙的典故她也是知道的,当下也是笑得合不拢嘴。小铃则是不解地眨了眨眼睛,完全闹不明白李信为什么要踢易牙一脚,只好低头继续啃自己手里的鸡腿。这可是李信亲手做的食物啊。 酒虽然未足,但大家却实实在在已经饭饱了。甲一和甲二一抹嘴,便又迅速地消失了踪影。他们身为暗卫,就是习惯于在暗处。而李信三人则是满足地摸着自己的小肚子,舒舒服服地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没想到李兄你这么会做菜。”陈幼澜笑着称赞道。这么半天的功夫,她似乎已经适应了称呼李信为“李兄”这件事了。 李信摆摆手道:“我这人胸无大志,没事儿就喜欢琢磨吃喝。这都是雕虫小技了。下次给你做点别的菜吃,包你过瘾。” 过去陈幼澜最讨厌不上进的人,总觉得男子就应该读书或者做些什么别的有用的事,但此刻面对着李信着懒散的样子,她竟然生不出一丝厌恶,反倒连她也开始觉得放松而闲适起来。 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改变呢?陈幼澜忍不住在心中问自己。 “你脸上沾了灰诶。”李信指了指陈幼澜的脸。他突然注意到那张白皙的脸上沾了一点黑色的炭灰,应该是刚才不慎弄到的。 陈幼澜连忙用手捂住,往小河边跑去。小铃也急匆匆地跟了上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