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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正文卷 第三百七十六章 可怜人

画灵人 悠悠慢 6135 2024-06-23 14:10
  看着傻子王兴哇哇叫着,跳起来擦着张晓微肩膀跑出去,撞得她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连忙腾出一只手扶住肩膀,我们不禁当场愣住了。  “这傻子……是在干什么?你伤着没有?”待反应过来,王兴已经冲进旁边窄巷,回了自己栖身的地方,只得收起疑惑,问有些被吓到的小媳妇。  “没事,就带了一下而已。”小媳妇回答说,然后看着窄巷口疑惑道:“这孩子今天是怎么了?”  “像是看到了害怕的东西,或者害怕我?”我一半认真一半玩笑说。  傻子王兴跑走时,眼睛里的惊恐色彩很明显,虽然让人猝不及防,心里有些奇怪,但毕竟是一个已经十七八岁,智商却只有几岁小孩水平的傻子,决不能归为正常人范畴,所以有些不符合常理的举动,倒也不是什么太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好在这傻子这一手来得虽然突然,但被我抱着一起下车的小李诺,各种各样的人和东西见得多了,被她妈带得胆子也挺大,所以并没有被吓到。不仅没有,反而还像是看到了好玩的事情似的,伸开右手指着傻子王兴跑去的方向,呀呀呀的欢快笑着。  没被吓到就好,小家伙现在可不光只是她妈的心肝宝贝,连带着印象中小时候对任何小孩都很严厉的爷爷在内,一大家子现在都宠得不行,被我带出什么问题的话,恐怕不会有我好果子吃。  不过,不大惊小怪归不大惊小怪,傻子王兴一系列反常的举动,还是有必要尽量去弄清楚怎么回事。于是和先前给我打电话的老板,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后,便往窄巷里走去。  然而没想到的是,进了空空如也的门面,看到我的瞬间,本来就还有些瑟瑟发抖的王兴,顿时又发出一声怪叫,抱着头窜进了里面的小房间。  “这就奇怪了,难不成真的是怕看到我?我有那么凶神恶煞吗?”发现这傻子不是一时间偶然的神经不对,而是像真的有些害怕看到我,不由在进门处止住了脚步,疑惑地看向小房间门口。  “他好像是看到你有点害怕,干脆你抱诺诺去门口等,我好好问问究竟怎么回事吧。”这会小媳妇也发现了傻子不是单纯的发神经,想了想后对我说。  我自然没什么意见。既然不乐意看到我,那就别看到吧,于是叮嘱小媳妇注意点,这孩子好像有点不对劲后,便抱着手足舞蹈咯咯直笑,也不知怎么就这么开心的小李诺,转身走出了店子。  “呐,呐呐呐~咯咯~”出都出门了,小李诺双脚还一阵猛搓着我肚皮站起来,一边笑,一边用右手指着空荡荡的店子里面,说着只有她自己才听得懂的话,用红丝线掉在手腕上的玉清笔,在冬日的阳光下反射着晶莹的光芒。  在窄巷口蹲下,将小李诺也放到地上,任由她扒着我在怀里转,看着这显得也有点反常,高兴得似乎过了头,指着身后的店子不断说话的小妖精,我不禁开始沉思……  和随后过来的老爸说了将近二十来分钟的话后,张晓微从店子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几张类似某种通知书的纸。  “问清楚没有?究竟怎么回事?”看似乎已经有了结果,我连忙问。  “不要急,等我慢慢和你说吧。”张晓微轻轻笑了笑,却转眼便收了起来,很勉强,眼里满是同情惋惜,又有些类似不知道该怎么说的复杂意味。  原来,一切是因为昨天晚上,张晓微回去不久后,看守所方面送来的一份通知书。  原因是傻子王兴那涉嫌强奸杀人的父亲,在临近判刑的时候,畏罪自杀了。  在被抓走的这段时间里,王兴父亲起先一直都不肯认罪,不是说他不知情,就是说他是受人栽赃陷害的,一开始言之凿凿地说他只是酒后失态,非礼了受害者几下,后面又承认自己确实有强奸,但是绝对没有杀人,即使面对警方越来越多、越来越精细的证据,也仍然百般推诿狡辩,坚持不肯承认罪行,面对审讯,不是狡辩大呼冤枉,就是胡乱招供,交代一些事后查明根本不存在的罪行转移注意力,给警方侦办工作增添了不少麻烦。  直到最近差不多一个月前,才忽然良心发现似的,一夜之间放弃了所有抵抗,主动要求向办案的警官认罪。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就在案子到了最后阶段,即将开庭最后审判的时候,正在羁押的王兴父亲,却在昨天凌晨的时候,巧妙地避过所有监视,用毛巾和撕碎的衣服弄成绳子,在监室里上吊自杀了,等看守发现的时候尸体已经僵硬。  由于王兴父亲自己也是家里的独苗,父母离世后便没了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的关系也不好,再加上看守所和法医方面,也很快出具了,其确为上吊自杀的视频和尸检结果,于是得到通知的老家方面,很快便认可了这个结果,这一两天就会过来辨认尸体,火化将骨灰带回去。  而作为唯一的直系亲属,虽然不具备正常人能力,公检法方面处理完毕后,昨天晚上也还是来人,给傻子王兴下达了通知书并加以说明,同时告知了他,等老家那边来人后,会把他也一起领回去。  这傻子只有几岁孩子的智商,哪里处理得了这么复杂的情况,只会按照心里的一些本能来,于是拒绝了警方把他带走暂时安置起来后,就跑到我店门口傻坐着抹了一晚上的眼泪,谁问也不说话。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他不想和老家方面的人一起回去,知道一旦跟了警察走,自己就再也回不来这里,只能回老家去了。  这傻子是傻,但也不是什么都一点不懂。老家已经没了亲人,剩下那些算得上亲人的,也都非常嫌弃甚至唾弃,谁都害怕沾上他这么个只会吃不会做,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没有任何用处的傻子,当初就是在老家受尽了欺辱,实在待不下去,才被父亲不得已接出来拖在身边,如今再连唯一的父亲都没有了,而且还死得如此罪恶耻辱,令人蒙羞,再回老家跟着那些人的话,十有八九会活得连阿猫阿狗都不如。  不,是一定会活得猪狗不如。  傻子也知道自己回老家,不会受到任何人待见,爷爷奶奶去世后,父亲将他接出来之前的那段经历,已经给他只有几岁的心里造成了太多心理阴影,所以本能地极度抗拒回老家,想找个安全的地方待起来。  这一段时间,整条街对他最好的人非小媳妇莫属,最经常来的地方也是店子,于是便自然而然地来到了门口,靠着冰冷的玻璃门和地板,一坐就是一晚上。  要说世间最悲惨之事,大概也就非举目无亲,食不果腹,活着连街边流浪的猫狗都不如莫属,死了兴许连个同情的人都没有,甚至是在别人的期待中而死去莫属了。  更悲的是,这个此时不会有任何安全感,心里不知有多少悲凉,有口难言的人还是个傻子,对自身处境和前方的路,只有出于生物本能的畏惧,却无法具备清晰的认知。  说白了,就是在人生最艰难最黑暗的时候,连幻想一下咸鱼翻身聊以自.慰,使自己咬牙撑下去的意识都不具备,只有本能。  大概,也就真的只是为活着而活着了,跟动物一样。  然而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在于用尽最伟大的那一口气力站起来行走,将双手解放的那一瞬间,便与所有动物划清了界限,即使再重新趴下去,也无法再变回动物。  所以,这下问题也大发了。  是对这个痴傻少年清晰可见,清晰到甚至可以看见结局的前路视而不见,还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上一把?  这是一道很难的、怎么做都对,也怎么做都错,总之不会有正确答案,只取决于心中那杆秤怎么称的选择题。  小媳妇也知道此事非同小可,自己心里一时间也没有主意,所以只有对于事实的陈述,没怎么说多余的话,略显小心翼翼,尽量避免对我造成影响。  但此时的小表情,却已经将她真实,或者说矛盾重重的心理出卖的一干二净,毕显无遗。  别说她一个天生更容易生起同情心的女人,就连我一个大男人,此时心里都充满了矛盾,一边不想多管闲事给自己找麻烦,一边又接受不了真不多管闲事给自己找麻烦。  “那你现在是怎么想的呢?觉得该怎么办?”于是想了一会后,我决定把这件事情的决定权交给小媳妇,看一看她究竟怎么想怎么说,再按照她说的去做。  “我也不知道……”张晓微此时显然比我还更加左右为难,看看我,又看看老爸,想了好一会也仍然还是拿不定主意:“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觉得那孩子真的好可怜,罪不及家人,无论他爸犯了多大的罪,他都毕竟还是无辜的,但是别人不见得会这样认为,所以……如果…………”  再接下去,她就越说越含糊不清,别说别人听不清楚,就连她自己,恐怕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但是我知道这小媳妇想说什么,于是柔和地笑了笑后,用商量的眼神看向老爸。  “我和你妈还有爷爷都不会有什么意见。人活一世,最重要的就是对得起天地良心,懂得知恩图报,我们家之所以还能有今天这个样子,靠的就是你师父的大恩,如果你满十二岁那年,他老人家也因为怕麻烦,对我们一家人的遭遇置之不理,见死不救的话,我们这个家,早就已经家破人亡了,根本不会有今天越过越好起来的样子。所以我们不会有任何意见,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你们两个人自己商量妥,能一条心去做,好好的不要因为别的事情闹矛盾就行。”老爸自然看得出来,此时我们心里在想什么,还用不着我开口说,自己便首先表明了立场。  既然老爸都能把话说得这么开明,还重点提醒了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完全是靠本来素昧平生,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老头子不辞辛苦,不惜正面与一方之神硬顶,救下我一家,并尽心教导我这么多年的结果,那我还有什么好犹豫不决的呢?  于是怀着感恩感激的心,对老爸笑着点了点头后,也就有了决定。  “这样吧,你先好那孩子好好说一下,问一问他心里怎么想,如果想继续留在省城,并且愿意和我们一起生活的话,那我们就无论如何,找路子也要想尽办法把他留下来,不让他又回老家去受罪。反正他老家已经没了什么亲人,谁也都不想接手这么一个累赘,所以应该不难。当然所有这一切,也都要你同意才行。”  “好、好,我现在就去和他说清楚,看他自己要怎么选择,谢谢你啊,还有谢谢叔叔,谢谢您们的理解。”小媳妇本来就很清楚自己想怎么做,矛盾的只是不知道怎么和我商量,担心一家人会不同意而已,毕竟忽然多出一个能吃不能做的人需要去养,这对于任何家庭来说,都会是一件大事,见我主动说出来,满足了她心里的期望,老爸也给予了充分理解和支持,自然开心得不行。  瞧那小激动的样子,如果不是老爸在,场合也不大对的话,只怕会立马跳起来搂着我好好报答一番。  谁说报恩一定要有固定的人和目标。正如老爸所说,为人一世,最重要的就是要对得起天地良心,既然老头子当年,能不计一切地救下我一家,精心教导我这么多年,那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一下别人也是理所应当无可厚非。反正说穿了,也就是家里多一副碗筷,多一张嘴吃饭的事情而已,想来以后就算万一落了难,日子再不好过,也不至于连个傻子都养不起。  唯一的难点,就是在于,如何在非亲非故的情况下,让相关部门负责处置这事的人相信,并在法律上支持我把这傻子接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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