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当当” “哥,能不能够别弹棉花了。”夏舒博猛然打开舒翰房间的大门,用充满怨气的口吻说道,舒翰一脸尴尬的看着他,嘴上却反驳道:“这不是刚开始学吗,什么叫弹棉花,你戴个耳机不行啊。” “戴耳机对耳朵不好你不知道吗?你这是在迫害祖国未来的花朵!”夏舒博理直气壮的说道,舒翰立刻便想要回嘴,却没想到夏舒博‘砰’的一声就把门给关上,看着自己家的门板,舒翰只能够悻悻的把注意力重新回归到吉他上,又弹了一个小时,这才把吉他放下,关上眼前的吉他教学。 走到外面上厕所,只见赵明美正拿着一个手机坐在沙发上,戴着耳机正在看视频,老爸则又是外出去了,作为一名历史学家,他的足迹总是在博物馆,或者是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家里是待不住的,而赵明美作为一名白领职工,倒是有比较多的休息时间。 ”儿子,你要是喜欢吉他,要不老妈给你请一个吉他老师?“赵明美问道。 这话说的舒翰有些尴尬,原本舒翰以为自己的记忆力上升,对于学习吉他也应该是得心应手,却没想到,自己的脑子确实能够记住乐谱,但手却跟不上那速度,同时拨弦的力道也掌控不住。 原本应该是轻音但拨出来就是重音或者是长音,一首曲子是支离破碎,听上去虽然不至于到弹棉花的地步,但也真的不是特别好听,但舒翰依旧认为自己不需要一个吉他老师,一来这很花钱,二来是他有信心能够学会这门技术。 自己的记忆力是顶尖的,即便是最难的数学题,只要看一眼就能够记住,区区乐谱还能够记不住了,至于手指上的问题,那就是多练的事情,他又不是要弹的多好,只要自己能够把后世听到的曲子弹出来,不穿帮,这就行了,为这么点事儿去花钱,舒翰认为大可不必。 “不用了,我自个玩玩就行,不用花这个钱的。”舒翰说道。 “妈,是不是吵到你了。”舒翰问道。 “是有点吵。”赵明美笑着说道:“不过我看你弹了这得有三个小时了,应该也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只要愿意学,总归会慢慢变好的,到时候等妈妈生日,记得给妈妈弹一个生日快乐歌哈。” “好的,您就等着吧。”舒翰也笑着说道,去了一趟厕所便重新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开始练习吉他,幸好如今是网络时代,视频网站上有很多的教学视频可以让舒翰自学,这一弹就又是四个小时,等到晚上吃饭的时候,夏舒博的双眼之中充满怨念,但舒翰却没在意他的反驳。 “哼,再过几天,我看你还能够露出这样的表情不?”舒翰心里可是不服输的很,之后几天,舒翰没有都花费大量的时间在练习吉他,几乎每天都有超过十个小时的时间,期间还跟苏宇见了一次面,谈了谈有关末世的一些近况,以及自己发现的一些新线索。 与此同时,舒翰也发觉自己停留在现代的时间似乎是越来越长,从最开始的一天到两天,直到如今的五天,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在改变着穿越的时间,但料想应该跟自己与末日的所作所为有关。 而对于这一点,苏宇也有着自己的猜测,他说道:“会不会这个穿越就是让你去寻找真相,然后拯救现在这个世界的?等到你寻找到了真相,你就会永远停留在这个时代,而不会再回到末日去?” “这,不是没有可能。”对于苏宇的猜测,舒翰也有些拿不准,但如果按照现有的线索来看,事实似乎确实如苏宇所说,一想到自己如果有一天寻找到线索,就会永远回不去那个末日世界,舒翰的心里不知觉的有些复杂,也不知道是喜悦还是难过。 之后舒翰还把自己正在学吉他的事情告诉给了苏宇,并把自己的赚钱计划也一并告诉给苏宇,苏宇对此非常感兴趣,立刻要舒翰当场哼唱一下未来的曲子,舒翰也不拿乔,随性哼了一段。 天边的暗云滚滚来,地上的爬虫千千万。 我与儿郎在天之涯,抵御敌人的大军不敢进犯。 涛涛黄水马饮河断,天上的云雨也淅淅不停。 将士们跟着兰斯特,冲锋,冲锋,冲锋! 直到将敌人的野望,阻断在这人类最后的壁塞。 .... 苏宇很是惊喜的说道:“这曲子真不错,听着莫名有股悲伤,但又让人感觉到作曲者的坚强,这是谁写的?叫什么名字。” “谁写的我也不知道,在末日,这是一首人人都在传唱的歌谣,至于名字,我记得好像叫‘兰斯特的冲锋’。“舒翰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其实是从王烈的口中听到的,这位粗嗓门的军人,在唱这首歌的时候,第一次听,就让舒翰被那股悲壮的气氛所感染,随后监工里一些当兵的人也纷纷跟着哼唱,那种氛围,让舒翰对于这首歌铭记于心。 据说这是一首描写败军的歌曲,在这支军队战败之时,一位叫做兰斯特的军官接到殿后的任务,指挥官要求他率领自己的残部,抵御后方如潮的军队,这位兰斯特将军在接到命令之后,并没有退缩或者是怯战,而是率领自己的军队,成功的为大部队争取到了时间。 最终以本身部队全员阵亡的代价,拖住了那一支进攻的部队,而兰斯特本人也战死于这一场战役之中,事后许多吟游诗人和作曲家们纷纷为兰斯特将军谱曲,也有许多的故事传记讲述这位将军的故事,其中《兰斯特的冲锋》这首歌,则传遍大江南北,在军队中成为当红的名曲,几乎所有的军人都会哼唱这首歌,以兰斯特将军来勉力自己。 ”兰斯特的冲锋,真是首好歌!不过这词恐怕现代人有些接受不了啊,作为一些游戏的曲子倒是不错。“苏宇说道。 ”嗯,所以我打算把词改一下,但这么好的曲子,要写一首新的词去唱,我实在想不出来。“舒翰也点头表示认可,除非他能够联系到一些游戏公司,不然这首歌如果就这么唱,着实有些不太符合这个时代的标记。 但在这方面,舒翰的手中可没有资源,可以联系到那些游戏大厂,一旁苏宇说道:”那要不我来?“ ”可以啊,你先写着,到时候我来看看?“舒翰倒是没意见,苏宇的文采一向很好,别看他吊儿郎当的样子,他可是真正的天才,中学的时候还拿过作文大奖的第二名,当他认真对待的时候,还是非常有文采的。 ”那好,那你先练着,我这边则抓紧写,对了,到时候你录音什么的,怎么办?要不要拍MV啊?“苏宇表现的比舒翰本人还要兴奋,显然,他是把这件事情当做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在操弄了。 舒翰连连摇头道:”MV就不必了,我可不想露脸,到时候弄的所有人都知道我,我还要来往两个世界呢,到时候人际关系太复杂,我可处理不过来,不过录音这件事倒确实是个大问题,但你放心,这件事,我已经想好了,有人能够帮我。“ 苏宇见舒翰确实不想拍MV,便也不再多说,而是好奇的问道:”谁啊?你还认识这一号人?“ ”谭永鸣你知道吗?“舒翰笑着说道。 ”知道啊,那个天才?他还会搞录音?不是,你跟他不是关系挺差的,什么时候搞到一起去的?“苏宇一脑袋的雾水,他对于谭永鸣的印象便是书呆子,并带有很强的不服气,所谓天才见天才,互相都看不起对方,此时见舒翰提到他的名字,还挺亲热的样子,心中不由生出一股醋意。 ”能不能不要用搞这个字。“舒翰拍了一下苏宇的肩膀,道:”不打不相识,你整天都在学校里玩,当然就没注意到。“说起和谭永鸣的结识,那可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现在想来舒翰都觉得很有趣。 想当初第一次月考的时候,谭永鸣在输给自己之后不服气,便在课堂上对舒翰”宣战“说要在下次的考试中,超过自己,然而,令他感到绝望的是,之后的几次考试,每一次舒翰都是全年级第一,且一次比一次领先他的分数高,尤其是在作文上。 毕竟作文这东西,在低层次的时候比的是语法,中层次比的是词语的积累量,但等到高层次,比的就是个人的人生经历和天赋了,而在这一层上,像谭永鸣这样的正常高中生,哪里可以跟舒翰这种腥风血雨的环境下长大的人相提并论,舒翰的作为,甚至让老师看了都觉得很好,分数是一篇也比一篇高,到最后考的谭永鸣实在是一点脾气也没有。 他干脆找到舒翰的教室,当着所有一班的面,向舒翰下战书,比的便是他最擅长的记忆力,这是令谭永鸣最骄傲的地方,堪称是现代的张松,当然,这个张松,不是舒翰认识的那一个张松,而是《三国演义》里蜀国那一方的张松,传闻他过目不忘,当着曹操的面,将曹操的《孟德新书》给背了出来,是真正的天才,而谭永鸣便有这个技术。 原本舒翰是不想比的,毕竟他对于小学生之间的幼稚比赛实在是没什么兴趣,在他看来,考全年级第一,只不过是因为自己记忆力超群而已,不过自己的同学们显然不想放过这么一个好机会,便还没等舒翰反应过来,便答应了谭永鸣,舒翰没办法,也不想拂众意,两个人便进行了一场有关于记忆力的比赛。 背的东西,则是由在场的人决定,最后双方约定,背诵《史记》本纪全篇,每个人一个小时的时间,谁背得多,谁就获胜,这难度可谓是超常的大,首先史记是文言文,这可比一般的文章要难背的多。 二来本纪是记录皇帝言行的著作,其文章往往比较晦涩,同时司马公文笔偏向浪漫主义学派,以及其特有的春秋笔法,因此每一个字的使用都非常的考究,其中现代的生僻字也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因而背诵《史记》其实不仅仅考验双方的记忆力,而且还考验着双方的文学功底。 这一场比赛一开始,便吸引了几乎整个学校所有人的好奇心,毕竟舒翰和谭永鸣都是学校中的风云人物,在中国,不像国外,足球踢得好,称不上风云人物,篮球打得好也不是风云人物,唯有学霸,才是风云人物,一个全年级现任第一,一个曾经的第一,如今的天才少年进行比赛,比的还是背诵这种观赏性极强的项目,同学们自然是招朋引伴。 秉持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情,此时又正好是中午午休的时间,整个一班教室在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便挤满了人,大家都来看看这如同小说一般的情节,甚至有老师也得到消息,纷纷赶来,站在外围观战,而舒翰和谭永鸣则各自拿出手机,上面已经搜索在《史记》这一页面。 裁判的一声令下,一场决定年级第一桂冠的比赛便正式开始,两三百人汇聚在房间内外,却没有一个人说话,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两人身上,一个小时匆匆而过,两个人统一放下手机,开始一同背诵,而最后的结果,自然是舒翰获得胜利。 毕竟他的记忆力经过穿越时空的改造,可以说是这个时代最为顶尖的记忆力了,比起谭永鸣也是不遑多让,而他之所以能够背得多,则是因为在生僻字这个领域里,他可比谭永鸣要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