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能出一招,该出哪招,项尘会有些纠结。 但此时,他什么也不想,只想打出他最爱的拳。 那是他自修武以来,使用频率最高的拳。 嗵! 沉闷的鼓击声,敲响在十万观众的心间,不少人捂住心脏,露出难受的表情,这声闷响经过扬声器的放大,把他们的心率都震乱了。 这是项尘踏出一步的声音。 一步出,项尘战意滔天。 以瞳定靶,以身作架。 左手在前右手拉满,涛涛大势藏于拳心。 六星巅峰的真气,练武入髓的领悟,破釜沉舟的必胜之心,这一拳,是项尘有生以来,轰出的至强一拳。 “八极拳,立地,通天炮!!!!!” 咚! 这一刻,十万观众产生了错觉,项尘打出的好像不是拳,他仿若将其身后的天地,都塞进了炮筒里,一齐轰了出去。 一股摧毁眼前一切的惨烈感,让直面项尘这拳一侧的两万余观众,齐齐产生了逃离原地的冲动。 迎面而来的云绍轩对这份惨烈感的领悟最为深刻,但他的眼中反而露出了兴奋。 “这才有趣,这才有趣!!那就来吧,看看谁更强!!!!” 一边是无边惨烈的超级炮弹,一边是神龙呼啸的乌黑大枪,双方在满场的注视下,火星撞地球,毫无花里胡哨地撞击在了擂台的中央。 轰!!!!!! 惊天爆响! 离得最近的边玺被殃及池鱼,直接被掀飞了出去,在空中狂喷数口鲜血,落地后,他顾不上管自己,连忙趴着抬起头,看向擂台的方向。 明眼人都知道,这一招要分胜负了。 “到底谁赢了,一定是云哥。” 边玺伸手当着眼前的尘土,目不转睛。 庞大的擂台上完全被耀眼的真气对冲填满了,四散的真气流将原本就千疮百孔的擂台彻底崩碎,再加上被激起的漫天灰尘,外界的观众根本看不清楚。 张四方、副院长、钱怀帆等强者,全部气灌双眼,透过层层阻碍,看向擂台的最中央,这般妖孽间的对撞,他们也无法事先判断出胜负。 不到几秒种,几人一齐变了脸色。 张四方、副院长是难以置信,而钱怀帆在一阵同样的难以置信后,眼中爆发出强烈的异彩,堂堂十四星的顶级武者,连手都颤抖了起来。 一旁的宋陆察觉到钱怀帆的表情变化,猜到了什么,跟触了电一般,一起跟着抖了起来,他更夸张,连裤腿都跟在跟着打摆子。 十万观众齐齐伸长了脖子,将目光投向烟尘之中,每个人都全神贯注,欲要在其中看出一些端倪。 良久,烟尘渐渐散去。 未见身形,阵阵狂放肆意的大笑先行从中闯了出来。 “哈哈哈,好!好!好!!!” “是云哥!”边玺惊喜道。 但当烟尘尽去之后,场地中两道身影渐渐清晰,边玺的目光一下凝滞了。 那个仰天大笑,连道三声好的男人,正狂呕着鲜血,缓缓倒下。 倒下的人,是云绍轩。 那…… 边玺连忙看向他的对面,紧接着就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 那个赤裸着上身的身影,胸口正中插着一把大枪,暗金色的长缨在他的身后飘荡,长缨被鲜血染成了血金色,但不知是何材质,竟很快恢复为了暗金色,好似痛饮了其上的血迹。 他的身上还有一道道血痕,若是仔细数去,这些好似一个模子中刻出来的血痕,正是一百零八道,血痕遍布在他的上身,让他的上身没有一块好皮。 人影,贯胸长枪,洒落一地的血迹,构成了一副惨烈的战神图。 全场已是鸦雀无声。 “那一拳,叫什么?” 躺在地上的云绍轩同样惨烈,他的胸腔塌陷,血糊了一脸,完全看不出一丝英俊。 “立地通天炮。” 项尘缓缓拔出胸口的龙吻枪,勉强用其撑着自己的身体,不让自己软到下去。 随着长枪抽出,项尘的胸口立刻开始向外涌血,但他强大的造血功能也在补充着。 项尘皱着眉,有意识地用精神力驱使体内的气血之力向胸口的大洞涌去,接着便惊奇地发现,在有意识的驱动下,胸口的恢复速度在加快,血流的速度开始减缓。 他好像无意间又发现了一个精神力的妙用。 但随着呼吸,项尘仍旧在不断地咳血。 这枪太凶了,那些外伤还好,关键是这贯通伤,伤着肺叶了! “呵呵,咳咳,好猛烈的拳。” 云绍轩躺在地上,嘴里同样涌着鲜血,他不比项尘,项尘的一拳后,无边无尽的真气直接涌进了他的体内,接着直接来了场大爆炸。 他现在连小指头也抬不起了。 “当然。”项尘认真回道,“咳,我的拳,早晚有一天,能轰穿这天。” 这话被赶来的裁判听到,换个人他恐怕直接就笑出声了,能轰穿天?你怎么不说你能把地球打出个洞来? 但不知为何,看着这个南大的年轻人,他笑不出声。 或许,未来某天,他真能把这天给撑破吧?他不禁这样想。 “裁判,咳咳,我投降了,但麻烦等下宣布,我和他说两句话。”云绍轩偏头对裁判道。 裁判有心说这不符合规定,但很明显,这两个年轻人没人会搭理他。 “项尘,对吧?呵呵,这一场,真的很爽,这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败。”云绍轩直接开口,也不管项尘接不接话,自顾自地说着。 “我从小,很爱武,我三岁开始为习武做准备,五岁练枪,六岁接触九域龙吟,八岁枪法融会贯通,十岁诞生第一缕真气,踏足武者之列。” 项尘禁不住咧了咧嘴,十岁?他还不知道在哪攘沙子呢! 云绍轩接着道:“我爱武,爱战!我儿时,也是被人叫做云疯子的,因为家里那些同龄的小辈,被我打了个遍!” “十三岁,我练武入髓了,但你可知,当时我对修武,对枪,竟产生了一种厌烦感,我厌了!因为没人能跟我打,没人!整个杭州安全市没有,云家,也没有!那种感觉,你懂吗?” “我懂你妹啊懂?老子天天让人打!”项尘心里暗骂,不过他不禁联想到自己小时候打得电脑游戏,那种天天赢,走到哪虐到哪的感觉,确实是一时爽,但很容易腻歪。 “我有个亲大哥,还有个姐姐,不过他们俩大我比较多,我找他们打,他们根本不愿意搭理我,那时候,跟我最接近的同龄人,便是我二叔家的孩子,一个比我一岁的表哥。 他愿意跟我打,虽然每次也不是我的对手,但他也是个好战分子,二叔很疼他,各种资源都不要钱一般地砸。 咳咳咳,呵呵,说来也巧,我突破到练武入髓的那天,我那表哥,也恰好突破了星级,当即他就来找我比试。 我现在还能记得他当时的表情,那副信誓旦旦说要教训我的模样,我现在还记得……”云绍轩说道着,脸色变得极为复杂。 有故事,有大故事! 项尘暗自揣测,这是云绍轩被他掀翻了,受了刺激,仍不住开始跟他倾诉他的黑暗往事。 “我一开始还保持着原先的实力,表哥确实也是不凡,突破了星级,竟能压着我打,后来我忍不住了,直接祭出练武入髓。 表哥傻了,是那种晴天霹雳的傻,当时我并不懂,他为何反应那么大?很快我就压制住了他,按理来说,切磋便到此为之了。 可在我收枪而回后,表哥发起了偷袭,直接将我刺伤了,他红着双眼,让我继续跟他打。 我也恼了,不再留手,把我的一切所学,全部融入了枪中,咳,我越战越疯,咳咳,等我回过神来……” 说到这,云绍轩长叹口气,跟着咳出了两口血水:“……等我回过神来,家里的长辈,正从四面八方赶来,表哥,死在了我的抢下。” 悲剧,大悲剧。 项尘直接定义了整个事件。 “后来我从父亲那得知,原来二叔对于他给予厚望的表哥一直不如小一岁的我而一直心有不甘,当时表哥突破后,直接跟二叔下了军令状,一定赢我一回。”云绍轩看向项尘,目光灼灼,“项尘,你说,他值得吗?有劲吗?” 值得吗? 项尘不知道。 好在云绍轩并没指望从项尘那得到困惑了他五年之久的答案,而是继续道:“从那以后,我不再练枪,甚至不愿碰枪,我觉得没劲了,甚至连真气我也是想起来才会练练。” 项尘心里狂骂老天不公,他不想聊了,再聊下去可能云绍轩没走出来,他直接自闭了。 什么叫随便练练,18岁的六星初入是随便练练? “但你给我很不一样的感觉,项尘,你就像朝阳,看着满不在乎的样子,可你的心里比谁都爱武,永远向前,永远昂着头。我不知道是什么支撑着你,但从今日起,我决定重拾起枪了,直到重新战胜你,找回场子。” 云绍轩的眼里有火在烧,他也不是三岁孩童了,虽然表哥的事给了他不小的童年阴影,但他也早就走了出来,之所以一直没有重新拾起武道,只是因为觉得没劲,没有一个理由。 如今,项尘就是那个理由。 项尘狂汗道:“我说,要不你重新回去弹琴?” “不,我要赢你,琴,我也会弹,琴是享受,是艺术,你不懂。”云绍轩认真道,只是项尘怎么听怎么觉得他在说自己粗鄙。 项尘想给他的脑门补上一枪。 “我的准则,可以不如人,但绝不能被手下败将反超!”项尘强忍着补枪的冲动,回道。 “哈哈…哈哈哈,那你可得玩了命地苦修了,我认真起来修炼,很可怕的。”云绍轩大笑,虽然气短却仍有睥睨天下之感。 他仰躺着,费力地举起手。 “裁判,投降了,我输了,站不起来了!” 嘟!!!!!!! “魔都大学对战南京大学,第五战,获胜者,南京大学项尘,英雄模式挑战结束,获胜者,南京大学!”裁判大声宣布道。 项尘两人交谈声音很小,早就不明所以的十万观众进行了长达两分钟的聚精会神,深怕错过了最终结果的宣布。 但裁判宣布南大获胜,先是经过短暂的沉寂,紧接着…… 吼!!!!!! 南大的队员们疯狂了,男人们跳上凳子,甚至有的脱光了衣服,疯狂地甩动,女孩们也是热泪盈眶,泪水怎么也止不住。 除了南大外,其余的一百余支队伍感同身受,加入了狂欢的大军,哪怕是来自两个学校的学生,也能兴奋击掌。 这一刻,他们与南大荣耀同在。 来自魔都的观众面面相觑,可也只能摸摸鼻子,暗道一声服气。若是对方侥幸获胜,他们还能不忿地嚷嚷着明年再战,但可别忘了,那个来自南京的年轻人,一个人,串了他们魔大五个。 这般事迹,谈何侥幸,只能道声佩服。 明珠竞技场不远的医院病房中,王石磊眼中隐有晶莹,他激动得将病床都捏弯了,周易欢呼着,李子通更是夸张,在病房内到处狂奔,最后实在抑制不住,用头哐哐地撞起了墙,把来换药的小护士吓得不轻,差点直接找精神科前来联合会诊。 而在更遥远的南京大学,此时整个学校已经化成了沸腾的海洋,大群的车辆集体鸣笛,噪音和呼喊响彻在整个南京安全市北区。 不知道是哪个编导灵机一动,将早已等候在南京大学的无人机升空,实时转播了这一幕,而这一幕,也出现在了明珠竞技场上方的四面荧幕中。 项尘仰着头,听着耳边的欢呼,看着现场的沸腾,目光扫到了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 体内的最后一丝力气被抽空,他笑着缓缓倒下。 云绍轩,这就是支撑着我的东西,这,就是我踏上这片舞台的意义。 (4000字大章送上,新生大赛打完了,这是目前为止篇幅占得最多的一段大剧情了,墨某人自认以我粗拙的笔力来说,还算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