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二十四章 欧皇还是非酋呢
“我要吃炒蛋!现在就要!” 罗杰望向萨米尔,绝望道:“能让你家马达休息一阵吗?” “休息?”萨米尔朝罗杰歪嘴一笑:“你是在丢阿斯加德人的脸吗?” “...” 没办法,为了护住阿斯加德人的脸,罗杰只能匍匐着滚下床来,艰难走向冰箱。 还没爬到一半,萨米尔的手机响了。 是根。 萨米尔心中一紧。 不会这么快就有新任务了吧? 小姐姐我还没玩够呢。 “喂。” “小萨米尔,带上你的情郎到楼下酒吧来吧~~~” 嗯,只要不是出任务,都好说。 “罗杰,根要我们去楼下酒吧玩。” “快走快走。”罗杰赶紧找衣服,“我也得补充点能量了。” “为了下半场?” “...你真的是人类吗?” 酒吧里,根孤身一人坐在罗杰和巴尼常坐的卡座里,看到罗杰萨米尔,立刻微笑着招手。 “嗯?巴尼呢?”罗杰坐下后问道。 “正在化妆呢...” 要是换做第二个人,听了这话肯定云里雾里。 但罗杰太了解巴尼了,他的泡妞绝招中,有一小半是需要化妆的。 “我说,巴尼当着你的面泡妞,你不介意吗?” 根一脸兴奋:“介意什么啊,我还是帮手呢,快,把那东西给我。” 罗杰眯了眯眼,从背后抽出《泡妞宝典》递给根。 “嗯...巴尼刚才说,今晚用的这招叫...时光机...哈,找到了,萨米尔,你也来演个角色吧~” 萨米尔赶紧坐到根的旁边,两人争分夺秒阅读起攻略来,很是投入。 一会邪笑一会尖叫的,搞得罗杰也有了点兴趣。 时光机...是哪一招呢... 一小会后,巴尼走进了酒吧。 我勒个去,满脸的褶子,看着没八十岁也九十岁了。 肯定是花大钱找专业化妆师化的妆。 锁定目标后,巴尼蹒跚着来到吧台边一金发美女面前,颤声问道:“姑娘,今天是哪年哪月哪日?” “什么?” “年月日,快说,这很重要!” 美女厌恶地看着巴尼,可本着尊老爱幼的心理,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 “太好了,我准确来到了这个时间点!”巴尼按着美女的双肩,“听着,我来自未来!” “啊?”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离奇,但我可以证明!” 巴尼看了看表后,偷偷指着罗杰道:“三秒钟后,那男的会被对面那两个女孩连甩两巴掌。” “3...2...1...” ‘啪!’‘啪!’ 萨米尔和根左右各给了罗杰一巴掌,脸上满是憋不住的坏笑。 罗杰捂着自己的脸,欲哭无泪。 巴尼你故意的吧,这什么破逼招数。 白痴才会上当啊! 罗杰忽略了一点。 这里是鹰国,而且是纽约,脑门接自来水管的满大街都是。 果然,美女惊了,看着巴尼认真的脸,脑海中竟浮现出终结者出场时的配乐。 ‘当当,当,当当。’ 难道说...电影中的情节,竟发生在了现实! “听着!”巴尼紧紧握着美女的手,“这个世界将会被邪恶的天网占领,人类将万劫不复,除非...你帮我一个忙...” “你说!”美女一脸的慷慨就义。 “五分钟后,这个时代的我,也就是年轻时的我会走进这间酒吧,你一定要满足他的一切要求,否则他将无法研制出摧毁天网的电脑病毒。” “记住,是一切要求,不管多离奇,不管多变态!” 巴尼看了看表:“啊,时间轴马上就要逆转,我要回到自己的时空去了!!!” 说罢,扭着屁股跑了。 “嗯,五分钟后,卸了妆的巴尼会进来跟美女搭讪,为了全人类,那美女什么都能豁出去。” 根阅读着《泡妞宝典》,深深佩服道,“巴尼真是个天才。” “...” 好吧,某种程度上说,确实是。 很快,‘年轻’时的巴尼就来了。 三秒后,巴尼和美女回家了。 “哎,看来今晚得换个地方睡觉了。”根幽幽看着罗杰,“要不...我和萨米尔一起...” “NO!我不好这一口。”罗杰义正词严,“你说我复古也好,守旧也好,总之我只接受一对一较量。” 太乱了,罗杰毕竟不是纽约土生土长的,接受不了这么乱。 暂时... 萨米尔对罗杰的态度很满意,但又喜欢看他那窘迫的样子。 “你可要想清楚哦,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靠,就算意志再坚定,你也不能这样考验我啊。 凭什么啊,巴尼这么走运,老子却这么倒霉,要干巴巴面对这样的诱惑。 不,老子的运气一定跑别的地方蛰伏着呢。 这叫幸运守恒定律,罗杰刚发明的。 为了证明这个定律,罗杰决定抽个奖。 好吧,说白了,他只是太久没抽奖了。 手痒。 忍了十年,花个十年,不过分吧? 洗澡焚香什么的,怕耽搁了吉时,附近五百米又找不到观音菩萨像,于是罗杰决定就地取材,分别握住对面两姑娘的手。 神啊,请赐我欧皇一抽,我愿向您献上这两位美女... 的电话号码~ ‘叮!’ ‘三藏’之力(E级): 无限持久碎碎念,被动技能,不消耗任何精神和口水,对象无法选择不听,即便是堵住耳朵,碎碎念也会直接进入大脑。 凸(艹皿艹) 我勒个去,E级角色之力,虽然是人生四次抽奖中的最高记录,但...但...这有个逼逼用啊? 哦对,就是逼逼用的。 难道所谓幸运守恒定律真的不存在,人黑起来,干什么都是黑的? 还是说...心不够诚? 现在把献祭品从萨米尔和根的电话号码改为她们的内衣,还来得及吗? 答案是来不及了... 十年寿命,已经没有了~~~ “我说,你干嘛呢?” 罗杰被根吼了个激灵,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抓着两人的手呢。 萨米尔也皱眉道:“就是,这么点时间,你死死抓着我两的手搞什么呢...要是真有想法可以说出来嘛,我又不是小气人。” “我有想法不用你说我自己就会说,我没想法你再逼我说我也不会说的啊,难道我是那种...草!” 不小心用上了‘三藏’之力。 虽然没屁用,但这能力同样作用在物理规则上,萨米尔和根连不听的选择都没有。 两人痴痴望着罗杰,好一会才被电话铃声唤回神来。 根点了点耳机:“喂,芬奇...有任务?好知道了。” 挂了电话后,根朝萨米尔挑了挑眉毛:“芬奇让我们去保护一个八岁小男孩。” 也就是说...‘机器’吐出了这个小男孩的名字。 “这小孩招惹谁了?还是有人要绑架他,找他父母要赎金?”萨米尔直接排除了小男孩是行凶者的可能。 萨米尔摇了摇头:“不知道,看着就是个普通家庭的普通小孩...也不叫普通吧,这小孩帅的离谱。” “真的,我看看,哇,真帅啊,两只瞳孔的颜色还不一样。” 罗杰心中一凛。 我靠,这孩子不会叫迈尔斯吧? “他叫迈尔斯,哎呀,我已经爱上他了。”萨米尔把手机按在罗杰面前,“怎么样,跟你有的比吧?” 罗杰眯了眯眼:“我跟他没法比。” 老子又没被变态杀人狂的鬼魂附身。 这个世界有神魔鬼怪,这一点罗杰一直都知道。 比如光之吧的老板就是来纽约休假的地狱之王: 路西法。 两人刚认识时,罗杰还跟路西法仔细讨论过地球上的神魔鬼怪。 简单总结就是一句话,以罗杰的阿斯加德身体,遇到地球上九成九的神魔鬼怪都不用躲,一拳过去就是。 不过十年来罗杰没遇上过其他的鬼神,也不想遇到。 麻烦。 “好了,别花痴了,我们再不去保护他,说不定就迟了。” 萨米尔来到罗杰旁边,张开怀抱。 “抱一个?” 罗杰把萨米尔搂过来,在她耳边悄悄说:“不用保护那孩子,保护那孩子的保姆、父母、还有他家的狗。” 萨米尔是聪明人,一点就明。 “阿斯加德人的直觉?” “阿斯加德人的知识。”顿了顿后,罗杰又道:“那个...关于我是阿斯加德人这件事...” “放心吧,不会说出去的。”萨米尔轻轻撕咬着罗杰的耳朵,“有空我再来玩你。” 看着两人离开酒吧,别说,还真有点小失落。 幸亏,之前点的垃圾食品上桌了。 罗杰早就饿的不行,立刻开始扫荡。 酒足饭饱后,拍拍肚子,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 失落什么的,早就烟消云散。 果然,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 哎,饿肚子的人,真可怜。 想到这,罗杰脑子一炸。 他总算想起来自己和萨米尔忘了什么事了... ~~~~~ 迈尔斯出自《神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