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下才明白,原来自己是被关到了蝙蝠洞。 双手双脚全都被绑了个结实,背上的红莲也不见了踪影,我被蝙蝠咬了好几口,最后只好顺势躺到地上,不再动弹,任凭蝙蝠攻击。 过了不久,声音逐渐平息,蝙蝠们又恢复了安静,瞪着一双双红豆般大小的眼睛,继续倒悬在峭石上。 而我已经悄悄摸到一块小石子,小心翼翼地磨断了身上的绳子。 “蝙蝠眼睛能反射光,那一定有光源。” 我拱着屁股爬在地上,眼睛四下扫视,最后果真发现一处隐约的光斑,于是赶忙向着那个方向匍匐过去。 离得近了,光斑变为光点,光点变为光圈,光圈变为光洞。 最后,一个门洞出现在我的面前,外面,是两名站岗的兽人。 “嘿!” 我摸到一块石头,猛地冲出蝙蝠洞,将其中一名兽人砸晕,紧接着就地一滚,抓起一把沙土,照着即将攻击过来的另一名兽人扬去。 趁着他迷了眼睛,我眼疾手快,抄起丢在一旁的武器,狠狠刺进了那兽人的脖子,鲜血喷涌而出,我顺手又结果了刚刚晕过去的兽人。 取了二人的盔甲武器,我蹲在洞口小心打量着附近的环境。 这是一片荒山与沼泽的交界,根据日头来看,北面是山,南边是沼泽,大山由几片断断续续的沼泽连接在一起,而沼泽则仿佛无边无际。 但二者相同之处便是其中点点的猩红,仿佛一副用红色墨水点染的夜幕星空图。 不过我却一点都放松不下来,因为那星星不似月光照耀下的天辰般温和,反倒充满了血腥、残忍,因为每一点猩红都是一具正在被啃噬的尸体,或是人,或是兽,或是别的什么奇怪物种。 那些正在啃噬尸体的东西也是如此,或是人,或是兽,或是我不认识的别的什么奇怪物种。 似乎这是一片不受自然与人伦约束的炼狱,所有生物的身上都洋溢着浓重的血气,不用细看也知道,他们都是靠互相吞噬长大的,所以身上才会有如此怖人的气息。 突然,一双猩红的眼睛猛地调转,恰好与我的双眸碰撞。 一股恐惧感笼上心头,紧接着我便看到那些猩红的星星朝着自己快速移动,仿佛一场并不优美的流星雨,正狠狠砸向自己。 我不敢再有丝毫耽搁,急忙将刚从兽人身上扒下来的轻甲套到身上,随手拎了一杆短枪便要逃命,一路头也不回地跑了很久,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最后爬到一刻树梢,才敢稍事休息,俯瞰群妖来袭的北方,发现他们似乎都已散去。 我长长地抒了口气,躺在树枝上轻轻揉捏自己因为被长期捆绑而酸疼痛的四肢。 等到身体歇得差不多,树下也似乎没有什么威胁的时候,我才准备另寻出路,可这时却发现自己竟与这棵树长在了一起。 不,应该是被粘到了一起。 大叔的树干、树枝、树叶,都分泌出一层极其粘稠的树脂,将我的后背和一条腿牢牢粘在树上,怎么也扯不下来。 我拼命挣扎,那树脂却分泌的更多,而且似乎变得更加粘稠。 “咔~咔~咔~” 一阵细微的声响吸引了我的注意,他下意识抬头一看,发现这大树竟仿佛活过来了一样,树枝全部向自己靠拢,似乎要将自己死死围住。 “难不成这鬼地方的树也成了精?” 我不敢再挣扎,右手抬起,将短枪夹到树干上,狠狠一撅,“咔吧”一声将木柄折断,手中拿着带有枪头的半截,上下翻飞,照着“红莲刀法”耍了起来。 因为动作受限,所以刀法使得不算标准,所以直到第二十三式,一缕淡淡的业火才从枪头引燃。 我将手腕一翻,将那缕火苗甩向身下。 业火一丝,轻飘飘落到树干上渗出的树脂上,立马燃起熊熊大火。 “啊!!” 我背后的大树忽然爆发出一声尖锐的啼叫,仿佛婴孩夜哭,在这炼狱般场景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恐怖。 “呔!” 树脂燃尽,我翻身跳下大树,扭头看时,那树干早已烧成了火柱,顷刻之间化为飞灰,从树梢到树根,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虽说我不怕业火焚烧,但我身上的衣服和手中的断枪可不像我,在业火燎灼下早已同大树一样成了飞灰。 究竟是为什么呢? 这里便要讲一讲这“业火”究竟为何物了。 一方面来说,“业火”可指“红莲业火”,即八寒地狱之七——钵特摩(Padma),意为红莲,为寒而皮肉分裂如红莲华也。《瑜伽师地论·四》曰:“红莲那落迦,与此差别,过此青已,色变红赤。皮肤分裂,或十或多。故此那落迦,名曰红莲。”《俱舍光记·十一》曰:“钵特摩,此云红莲华。严寒逼切,身变折裂,如红莲华。”如此说来,便是指极为严重的冻伤,而无“火”之意。 更为易明的“业火”,乃地狱焚烧罪人之火,如《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八》有言:“四门四道罪人入,门开业火出来迎;铁汁焱焱流没膝,触处烟炎同时起”。 “业火”由恶业而生,人生前作恶多端,便会积攒业力,若不加忏悔、弥补,这份恶业便会伴随一生,成为未来必定遭受报应的“定业”。譬如一人杀人放火,纵使在阳世能潇洒快活一时,可终有一日,当他下地狱之时,自会受到相应的恶报,这“业火”便是其中一项。 业火焚身,痛不可言,非凡火所能比拟。由心至骨,由骨至筋,由筋至肉,由肉至皮,层层焚烧,直把好端端一人烧的形神俱灭方才罢休。所以很多作恶多端的鬼怪都十分惧怕这“业火”,因为一旦沾染,便是层层蔓延,难以熄灭,若是那人造孽不深还好,可若是平日做多了暗室亏心的事,那可就难免受尽折磨,最终一死了。 诸方地狱之中,便有一方为火海焚身,将那恶人丢入其中,烧的形神俱灭,然后通过地狱的力量令其复生,然后再次被丢入火海,在生死之间反复遭受业火焚身的滋味,一直熬到刑满释放,介时再转入下一方地狱受罚,直到熬干了一身恶业,方才能够经历下一个转世投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