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新科状元
不管如何,今日见面,蔺赦在沈泉手上一败涂地,这可能就是男人跟弟弟的区别,沈馥可以有一辈子梳起不嫁的决心但是对于自己的弟弟,她仍旧怀有最大的热忱跟最丰富的关爱,哪怕有朝一日沈泉可能不再需要她,她仍旧会做一个好姐姐,仅此而已。 在晚饭后,平日里忙忙碌碌,不到深夜不肯回长春宫的沈馥,因为沈泉的缘故,非常早的就把手头的事情丢给手下女官,急匆匆的就赶回长春宫,亲自安排沈泉休息的诸多事宜,等到处理完毕,她才自己漱洗,在夜深人静以后,两姐弟终于拥有许久不曾拥有的,仔细交谈的机会。 但是沈泉刚刚开口,就让沈馥陷入缄默之中,这个男孩睡在淑妃特地为他搬到偏殿的鹰隼楠木拔步床上,两眼如同黑曜石,映照着烛光,有着许多成年人都没有的聪慧:“阿姊,年后的鹿鸣宴,是不是轮到你亲手操办,到时候烛照表哥,你要怎么办?” 沈泉尚且不知道那晚长春宫中的惊险,自然也就不清楚宋衿已经跟沈馥见面的这件事,虽然他们两个的那次相见对于缓解婚约带来的尴尬毫无益处,但是,终究是见过面的,而正在梳理头发,只穿着亵衣的沈馥,也因为自己弟弟近乎逼迫的询问而动作停滞:“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候烛照哥哥的鹿鸣宴,我会为他办的风风光光,毕竟他会是新科状元。” “阿姊,那九殿下呢?我今日听她们说,你以后会是九皇妃,阿姊,我不喜欢你嫁进皇宫。” 有些人就是天生聪慧,没有办法的事情,虽然沈泉也说不出他亲眼见过的皇宫惨事,但是也许是天生聪慧,也许是小孩子对藏污纳垢的地方天生有着敏感的讨厌,他本能的不喜欢皇宫,自然也就不愿意让自己的姐姐嫁进皇家,沈馥呼吸逐渐迟缓,她有些自嘲,自己原先不愿意嫁进皇宫,自己的弟弟与自己心灵相通,此刻也不愿意自己入皇家,但有些事,真的不是不愿意就能处理的。 她想到与蔺赦相处的点滴,唇角带起温柔的微笑,这抹笑容落在沈泉眼里,就像是最好的封口药物,令他再说不出任何一声劝解言语,他比谁都知道自己的姐姐,倘若是姐姐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想来谁劝都不会有用:“九殿下对姐姐很好,你不必太过担心,如今你应当好好在学宫读书,莫要操心我,好好捞个功名,到时候的鹿鸣宴,姐姐还等着吃呢。” 沈馥说到底还是有些把沈泉当小孩子的意思,三言两语的就想打发沈泉,消去他的警惕心,然而沈泉本就是早慧的孩子,如今看沈馥这样不愿意让自己掺和,也就不再多言,只是钻进被窝里头装睡,心里却惦记着要如何如何,才能成为沈馥最好的后盾与靠山,当然,这些作为弟弟的担心与考量,沈馥一概不知。 冬去春又来,风平浪静的宫中自然也就没什么意外的度过新年,倘若非要说的话,大概就是周芸因为姜后倒台而彻底失去入宫的资格,而携宁因为表面上被沈馥亲近而屡次进宫,至于沈老夫人想要用沈泉对沈馥做什么事,已经被沈馥自行解决,并没有影响到沈泉沈馥两个人,与此同时,宫外也有消息传来,说是北疆王受罪,贪污被抓进狱中,要秋后处斩,但楚淮月却不知所踪。 这件事自然引起沈馥的注意,她虽然不喜欢北疆王妃跟陆肆娘以及楚淮月三个人,但是对于北疆王的感官却颇为不错,因而想要去找淑妃问个清楚的时候,淑妃却神秘至极的微笑着:“你担心什么?你在乎的人,自然不会出事的。” 这些话自然让沈馥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是很快又有新的事情引起她的关注,倒也不是别的什么,是宋衿赴考的事,本来考生的饭食轮不到宫中插手,但是也许是淑妃心知沈馥担心宋衿,竟然亲自去求旨意,让沈馥接下这椿事,让沈馥去给宋衿送饭食,沈馥却没有领情,而是打发别的宫人去给宋衿送东西,有些事情,心知肚明,却不方便宣之于口。 至于宋衿如何如何心情复杂,这不是沈馥能知道的事情,她入宫的岁月终于随着鹿鸣宴的到来迎来尾声,身为司乐,她已经很久没有亲自操持过晚会,而被学宫特许放假到鹿鸣宴后再回去的沈泉,也终于体会到,原来他的阿姊,在宫里已经是位高权重的女官,因为沈馥开始忙的脚不沾地,一天都看不见几次人。 “这些人参鹿茸的东西到时候都别摆上去,虽说是鹿鸣宴,但并不是什么适合大肆进补的时候,更何况有些士子身子未必适合吃这些东西,你们把这些收起来,寻些时新的蔬菜肉食才是正经事。” “藏珠。” 鹿鸣宴眼见着就近,沈馥刚看过菜色吩咐完,蔺赦的声音就从后头传来,沈馥转身去看时,见他刻丝描竹火龙锻的春衫在身,头戴一顶掐银团玉八翅冠,玉是红玉,人是良人,他这般过来,倒比外头的春日还好看几分,两人也有些日子没见,蔺赦视线殷切炽热,惹得沈馥靥生桃花,四周宫人见这对金童玉女要会面,哪还有打扰的意思,纷纷散开自是不提,还有那胆子大的,壮胆开口:“沈司乐,须知花前月下,也是千金价哩!” 这话臊的沈馥不行,她含羞带嗔,先啐口那大胆包天的妮子,又妙目泛春水,转眼去睇蔺赦,只把个眼风一递,半是欣喜,半是疑惑道:“你如何过来,鹿鸣宴在即,难不成你不急着去收拢收拢人手?” “四哥禁足刚解,父皇不许他去弘文馆那边亲近新科士子,余下的兄弟们个个还在学走路,又懂甚么?我犯不着去跟他们抢,只是惦记你,特地来看看,鹿鸣宴虽说要紧,你身子也要仔细,这是我入宫前顺道买的簪子,司乐掌掌眼?” 蔺赦又将手向袖中一摸,把出个牡丹镂刻抱蝶的垂珠玉簪来,那珍珠不过米粒大小,胡蝶须儿却刻的细,远远看去,好似呵气都要惹得蝶须轻颤,饶是沈馥在宫中这些日子,眼界见长,也由衷感慨此物精美,再思衬那军营入宫,并不过甚么良品的首饰铺子,情郎这番心意,自然也就给沈馥细细藏在心头,但女儿家面皮薄,总是不好直说,于是就别过脸,轻声细语:“你替我戴上,待会儿就出宫,我还忙着呢。” 虽是赶人的意思,却又含情,蔺赦心知自己这位心尖尖的丽人是个专心做事的,心下不敢有什么怨尤,也就殷勤替她簪上,玉衬人娇,越发显得她美貌,但小男女亲热,总有不开眼的要做什么,譬如那刚解禁的蔺殊,不得亲近士子,他也胸中气闷,只恨天子偏心:白白断我谋算! 男人间的事是给断了去路,这厮却听闻沈司乐战战兢兢忙忙碌碌的,要操持鹿鸣宴,贼心不死,又打发人去挑首饰头面,一心要来献殷勤,但刚进门,就望着浓情蜜意这对鸳鸯,心中打烂卖醋铺子,酸溜溜的,那话自然也不好听:“听闻司乐忙碌,这才前来拜访,却不曾想,司乐原是学那士子,钻营些风花雪月,巫山云雨的好事!” “四殿下莫不是晨起吃狼粪,嘴好臭。” 这话说的难听,不仅难听,还重伤蔺赦沈馥的名声,然而蔺赦还没开口,一声轻佻声响从后头传来,沈馥蔺赦抬头去看正见阿斯兰白色圆领长袍,明明应当是君子的打扮,偏偏他披头散发,目光带笑越发显得这人半点不正经,蔺殊自从被禁足来,还是头回出门,看见阿斯兰的瞬间,倒像活见鬼。 “是你…!” 他目光惊恐,明摆着是认出阿斯兰男扮女装的事,然而阿斯兰却毫不在意,吊儿郎当上前一把勾住蔺殊脖颈,两个人在外人看来颇为亲昵的贴面说话,但于蔺赦而言,却好似恶鬼索命,无常来犯:“四殿下,有些事情您还是不知道比较好,更何况沈司乐同九殿下如何,本也不是你能管的事。” 阿斯兰在西域驰骋多年,踩着人骨上位的杀意在此刻毫不遮掩的释放而出,蔺殊只觉如苍狼衔喉,令他汗湿衣襟,然而他毕竟是有胆子觊觎皇位的人,哪怕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仍旧能够壮着胆子开口质疑:“难不成苍狼殿下对沈司乐,半分心思也无?更何况如今老九同她情深义重,可怜西域王,如此失魂落魄!” 这句话彻彻底底踩到阿斯兰痛脚,他勾着蔺殊脖颈的手骤然狠狠用力,直掐的蔺殊说不出话,乃至有些面色苍白,但阿斯兰却没有放过他的念头,那双看起来纤细白净的手,此刻像是厉鬼拥有,一点点汲取着蔺殊的生命:“雄鹰飞翔在蓝天之上,苍狼奔腾于旷野之中,只会挖洞钻营的田鼠与蝮蛇,没有资格质疑它们的行径,四殿下,倘若你当真还想活下去,就不要用这种拙劣到极点的挑拨离间,因为不管是蔺赦,还是我,从来没有真正将你当做竞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