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恒院,小书楼。 谢锦词捧着《商颂》,小脑袋晃个不停,眼皮几乎要合成一条缝了。 她早就困了,可是却不能回房睡觉。 面前的低矮茶案倒是可以趴着睡,但夜里太冷,若是不盖被子,根本冻得睡不着。 小姑娘打了个哈欠,将早已干透的头发拢拨到背后,回身打开槅窗。 自从入了冬月,天气一日比一日寒凉。 夜风从窗缝里灌入,吹得皮肤刺痛,令她瞬间清醒过来。 她搓了搓面颊,倚着窗沿,目光落在被风吹得沙沙作响的竹林上。 她轻轻噘起嘴巴,小小声嘟囔道:“也不知南霜姐姐走了没有。若是她每天晚上都来小哥哥屋里……那我岂不是没地方睡觉了?” 寒风卷过,竹林激起一片簌簌声响,有清冽嗓音不紧不慢地在下方响起: “妹妹披头散发地站在窗前,是要跳楼轻生,还是在扮鬼吓人?哦,我知道了,妹妹大抵是又思春了吧?” 谢锦词连忙往下瞄,果然看见小哥哥正站在楼下,笑吟吟地望着她。 姿容雅致的少年,披着件绣银鹤望兰大氅,头顶月光,脚踏竹影,身形挺拔而俊逸。 可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人,说起话来却不是一般的难听。 谢锦词收敛起心中的喜悦,撇撇嘴,不忿道:“小哥哥才思春了!我明明在这里看书!” 说完,怕他不信似的,转身拿起茶案上的《商颂》对着他晃了晃。 沈长风眉头轻挑,“上回不是说了吗?这本书无趣得很。小词儿恐怕看书是假,躲懒才是真吧。” “我没有躲懒!” 谢锦词半边身子探出窗外,气鼓鼓地睨着楼下的少年,“明明是因为南霜姐姐在屋里,我这才来书楼看书的!” “啧,我倒是不知,妹妹这般善解人意。” 少年弯起桃花眼,冲着她勾勾手指,“下来。我饿了,要吃阳春面。” 小姑娘哼了一声,关紧窗子,听话地下了楼。 主仆二人来到小厨房,沈大爷照例往长凳上一坐,长腿翘得老高,谢锦词则跑前跑后忙着烧水煮面。 及腰长发温柔地铺落在女孩儿肩头,偶尔从脸庞滑落,她便伸出细白小手把那缕发丝别到耳后。 沈长风盯着她的头发,桃花眼里含着深邃暗芒。 那乌黑柔亮、宛如绸缎的细发,他每回看见,都忍不住想要摸一摸。 谢锦词坐在灶口前,弯着身子认真地加柴烧火,一只手突然落在她的头顶。 她抬起水润澄澈的鹿眼,看见沈长风不知何时站在了她旁边。 少年含笑望着她,修长手指和面似的揉着她的发顶。 小姑娘瞪他,“干什么?” “烧你的火。” 沈长风按住她的头,让她的视线对着灶口,手上的动作却没有一点儿要停下来的意思。 谢锦词闷闷地加了几根干柴,把火烧得极旺,这才从小板凳上站起来,不满地去推他的手。 “妹妹真是小气,我不过是摸一下你的头发,又不会少块肉。” 少年像块牛皮糖似的,小姑娘走到哪,他就跟到哪,偏要抓着她的头发不放手。 谢锦词不知道这厮又在抽什么风,推了他几下没有推开,于是懒得再搭理他。 等锅里的水一沸腾,她娴熟地下面、加调料,忙得不可开交。 沈长风就站在她身后,兴致勃勃地把玩她的头发。 小姑娘的头发有着淡雅的沉水香味道,他先是挑起一缕放在鼻端轻嗅,后来干脆直接把下巴搁在小姑娘的细肩上,用面颊去感受发丝的柔软。 谢锦词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 小哥哥这样倚着她,几乎是将她半搂在怀中。 少年身上散发着清爽的皂荚香气,隐约夹着一股温润冷香。 他们贴得这般近,她几乎都能听见他的心跳了。 扑通,扑通。 像是怀揣着一只小兔子,越跳越快。 突然,脸蛋被人大力捏了一下,少年温醇的嗓音带着一丝戏谑在耳畔响起:“妹妹的心跳得好快……” 谢锦词愣了下,细白小脸顿时涨得通红。 原来她刚才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 她又羞又恼,一把抓住少年的手,扭头便咬了上去! “嘶——” 沈长风羽玉眉微拧,“小词儿是属狗的吗?” 谢锦词愤然地松了嘴,瞄见少年白皙的手背上印着一圈浅淡牙印,这才满意地眨眨眼睛。 她翘起嘴角,正要去盛面,却看见牙印处渗出了丝丝血渍。 她惊慌抬眸,对上少年颇有深意的桃花眼。 “小哥哥,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明明没有用多少力气呀,怎么就流血了呢?” 小姑娘拉着他的手,语气诚恳迫切,更多的却是疑惑。 她真的没有使劲,可怎么就咬出了血呢? 沈长风不紧不慢地收回手,“妹妹可知错?” 谢锦词点点头,“对不起……” 少年忍住笑意,用另一只手弹了下她的脑门,“那便罚你明早也煮阳春面。” 谢锦词忙应了下来。 少年坐回到长凳上,想了想,又道:“夫子布置的课业,你也得替我做了。” 谢锦词把面端上桌,不假思索地点头答应。 刚应完,她就后悔了。 虽然她是书童,可也不应该给小哥哥做课业啊,小哥哥是要参加科考的人,这种本分的事情,怎能别人代劳? 小姑娘的忧虑全写在脸上。 她想开口回绝,但一想到自己咬伤了小哥哥的手,就内疚得什么话也说不出口。 沈长风无声勾唇,不动声色地把受伤的手藏在小姑娘看不见的地方。 若是再被她多看一眼,恐怕就要发现他手背上的伤明显与牙印无关。 这样将错就错,也挺好。 大司马的嫡亲外孙女,注定是要留在他沈长风身边,将来为他所用的。 少年抬眸看向对面的小姑娘,桃花眼底似有远山春水,隔着江上青烟,朦胧醉人。 却又看不真切。 翌日,谢锦词早早起了床,蹲在池塘边洗衣裳。 天气寒凉,池水刺骨,冻得小姑娘小手通红。 晾晒完衣服,她的双手一点知觉也没有了,颜色也由赤红变成了深紫。 她轻轻搓了搓手,放在唇边哈了口热气,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小厨房生火煮面。 昨晚她把小哥哥的手背咬出了血,她答应要煮面给他吃的。 而当她拎着喷香的食盒进屋时,里间拔步床上的少年仍旧还没起来。 小姑娘颇为无奈,只好蹙着细眉去叫他。 好不容易伺候沈大爷洗漱完,她又脚不沾地去给屋外石阶上的翠色植物浇水。 沈长风一边吃面,一边看着小姑娘进出忙碌,桃花眼里满是玩味。 谢锦词在花盆边蹲下,用晶亮的黑眸打量那小小的植株。 这段时间,它似乎长高了不少,原来不足六寸长的茎干,现在已经接近十寸了,椭圆的叶片也宽了两圈不止,翠色的茎丫上零星挺立着淡绿的花骨朵。 小姑娘轻柔地抚摸还未长好的花苞,唇角翘起弯弯的弧度。 这是她亲手浇灌的植物,她看着它一天天长大,早与它有了感情。 “这是伽蓝,又称长寿花,拿它给老太太做寿礼,最合适不过。妹妹可要精心照看好,估计过不了几日便会开花了。” 穿鸢尾蓝宽袖锦袍的少年,不知何时倚在了门口,眼眸微垂,笑意温温地看着她。 “伽蓝花?” 谢锦词抬头,对着少年甜甜一笑,“名字真好听!也不知它会开出怎样的花来……” 沈长风漫不经心道:“红黄蓝,白紫粉,各种颜色都有可能。小词儿希望它是什么颜色?” 谢锦词非常认真地想了想,细声道:“红色吧。毕竟是给老太太贺寿用的,红艳艳的花朵,更喜气些。” “啧,老太太若是听见妹妹这番话,定会高兴地从我这里把你讨要过去,给我那三妹妹做陪读呢。” 少年羽玉眉微扬,嗓音一如既往的清冽悦耳。 说起做陪读,谢锦词不由得想起上回给老太太请安时,小哥哥故意弄乱她的头发,还说怕她去陪了别人读书。 当时她并不明白他话中的含义,如今却顿悟了。 小哥哥肯定是知道老太太有意为三小姐寻个陪读,所以才故意把她的头发弄得糟乱,就是为了避免老太太看中她,把她讨要过去。 这么一想,脑中不觉浮现出那日在降鹤院前厅,朗声诵读着《小雅》、模样灵秀的粉衣少女。 三小姐沈灵兮看起来便是个好相与的,若是真去陪了她读书,其实也不算差。 七八岁的小姑娘,心思纯善简单,心里的想法几乎毫不掩饰地全写在脸上。 少年弯身戳了戳她的花苞头,“小词儿好像挺遗憾没有去给我那三妹妹做陪读?” 被戳破心思的谢锦词有些赧然。 她眨了眨黝黑澄澈的小鹿眼,认真道: “其实也没有很遗憾啦。小哥哥不是也让我扮做书童进书院旁听吗?对我来说,只要能学到知识,去女学或者白鹿洞书院,都是一样的。” 少年轻笑,“你倒是个心眼儿实在的。” 小姑娘吐了吐舌头,扶着廊柱站起来,圆圆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况且,小哥哥待我很好,我自然是更愿意陪小哥哥读书的!” 沈长风成功被取悦了,勾着唇笑吟吟道:“我可是花了一百两银子为妹妹赎身,妹妹肯这样想,我很欣慰。” 谢锦词撇撇嘴,不以为然,“可那些银子都是假的啊……” “妹妹何必如此世俗?真真假假,有何分别?我买下妹妹的心是真的不就行了?” “嘁,小哥哥惯会说大话……” “四弟!” 主仆俩正闲谈得起劲,一道喊声跨院而来。 谢锦词瞄了眼院门的方向,细白小脸浮上一丝惊慌。 锦靴踩踏鹅卵石路面的窸窣声愈发接近,她忙低着头退到一旁,乖巧行礼:“见过三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