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书是值得历史铭记的,例如陈默写下的这本《诛仙》! 或许在十年后重新看这本书,就会显得没什么感觉或者会觉得它的设定很多都有问题,甚至会有人觉得这就是一本以仙侠为背景的言情。) 但是后面的之所以好看,那是因为他们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这其中的“巨人”就是《诛仙》! 这是网络的开山之作、经典之作,其中刻画的人物林惊羽、万剑一、鬼王、田不易、周小环、周一仙、小白、陆雪琪、碧瑶、法相、金瓶儿、兽神等等各个景点,而粉丝更是数不胜数。 而陈默之所以会选择这本书,则是因为这本书是他第一本看的仙侠,也是他印象里最为深刻的仙侠作品! 这本书,他看了不下十遍,而每一遍他都有非常深刻的感悟。 然而当陈默开始写第一章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了一个惊奇的事情,因为他发现《诛仙》以前的文字无比清晰的印刻在自己的脑海里,有些地方更是被他替换成了更加优美的辞藻…… 难道…… 陈默突然想到新手大礼包里的奖励! 码字神功! 陈默突然有种如获至宝的感觉,手指在键盘上纷飞了起来,才短短的一个小时时间,竟然写了足足一万多字! 那自己无比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诛仙》出现在电脑里,顿时让他十分满意! 这样的作品一经发布,又会引发怎样的轰动? 想想都让人激动! “咚咚咚……” 就在陈默享受着码字快/感的时候,房间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陈默走到门口,从猫眼看到曲筱筱正一脸笑容的站在门口,小脸红彤彤的,煞是可爱的模样。 “咔擦。” 陈默把门打开,开口问道,“你好,有什么事吗?” “这不是刚把爸妈送走,又收拾了一下东西,过来串串门嘛!怎么,你在忙?”曲筱筱看到陈默这个大帅哥,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用一种非常非常温柔,又奶声奶气的声音说道。 “忙倒没有,只是……”陈默摇头,突然意识到什么,便是说道,“我现在是不是应该请你进来坐一下?” “可以啊!”曲筱筱点头,一个闪身便是进了房间。 然而当她进入其中的时候,却是整个人都愣住了。 “哇,你家里怎么什么家具都没有!” 陈默没有关门,而是有些尴尬的点头说道,“我也是今天搬过来,还没来得及置办家具……对了,现在就只有矿泉水,介意吗?” 曲筱筱摇头,“当然不介意,你不介意我来打扰你就不错了!” “没事,既然以后我们是邻居,多走动也是应该的。”陈默把矿泉水递给曲筱筱,便是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作为一个网络写手,平时网上聊天那是天花乱坠,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是真跟美女在一起了,倒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不过这在曲筱筱的眼里却成了……高冷! 这家伙是个高冷帅哥! “对了,今天上来的时候看你拿着吉他,你很会弹吉他吗?我能不能提个过分的要求,弹首歌给我听?”曲筱筱一脸期待的看着陈默,问道。 陈默点头,“当然可以,你有什么比较喜欢的歌曲吗?国内的国外的我都稍稍懂一些。” 曲筱筱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你还会国外的?那我要听东城男孩的《love》!” 东城男孩?什么鬼? 西城男孩他知道,可这东城男孩还真是第一次听! 难道她说的是《love》是西城男孩的《mylove》?恰巧这首歌他也是会的……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会的那首…… “怎么了?你不会吗?这首歌可是很出名的,我在国外留学的时候每天都听人唱,特别特别火!” “你能先播一次,让我听一下吗?”陈默的说道。 听到陈默的话,曲筱筱眉头一挑,这个帅哥不会是不懂装懂……根本就不会唱英文歌吧? 顿时曲筱筱对陈默的印象变得有些不好了。 你长得帅没错,但也不能骗人啊! 骗人总归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