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儿女婚姻须由父母作主,并经媒人介绍。 任何社会制度都有其时代背景,古代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封建礼教影响下,这种婚姻制度的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这种制度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也酿成了不少爱情悲剧。 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是因为在古代,女子抛头露面的机会是很少的,生在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一般在出阁之前是在自己的闺房内,学习琴棋书画,织补刺绣之类的针线活,所以小姐的闺房一般又称绣楼。生在贫苦的家庭,女儿可能随着父母做些活计,但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浪漫情调其实是很少的。倒是为人父母者,要担起生活的重担,能更多地接触到社会,所以婚姻以父母之命倒也在情理之中。再者,之所以选择父母做为儿子婚姻大事的“代理人” 一是因为父母人生阅历较多,二是因为普天下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儿女将来幸福,都是往好处促进桩桩婚事的。 其二,看看我们已有的婚姻,大凡饮食男女,只要不是性格相差太大,或者有一方太过强硬,一般都能在磕磕绊绊中把各自的棱角磨平,使婚姻得以长久维系。所以笔者自己的观点,在古代女子在出阁之前,就被封建礼教教化的没有什么个性可言了,嫁到夫家,又要遵守夫为妻纲的礼教,基本上对男方及男方的家人言听计从。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亲之后,只要男方愿意,一般也是能把婚姻经营成功的。 古代结亲讲究门当户对,也与这个媒妁之言不无关系,封建的等级制度决定了古人的“交际圈”。民去见官,大多是告状申冤的,官去见民,大多是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公事。绝少是去沟通个人情感的。子女的婚姻以门户相当为据,估计与此不无关系。 无论如何,婚姻大事是关系男女终身幸福的大事,完全抛开当事人的意愿,仅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无论如何都有点包办婚姻的嫌疑。 通过一些史书我们了解到,在古代也不乏以子女终身大事,做为攀龙附凤、谋取钱财的父母。想必祝英台的父亲非要把女儿嫁给马文才,而置女儿的幸福于不顾,也是看中了马家的富有吧!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苦的不仅仅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唐朝洛阳城女子步非烟,才貌双全,依照父母之命嫁给河南府功曹参武公业为妻,此人性情耿直,粗犷躁烈,只晓得舞刀弄斧,步非烟的才情到了他那儿完全是对牛弹琴。尽管他对步非烟宠爱有加,步还是红杏出墙,后来事情败露,被武公业活活鞭打致死。可见这种制度,终究有它的弊端。 “说起来您是皇上,能屈尊来我这里也是蓬荜生辉,但是还是那句话,不行!原因有几点,首先他是你李世民的儿子,这点很重要,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先别说为什么,你心太狠,以前我不敢说,现在我敢说,你就是心狠,至于有多狠你自己最清楚。 还有就是我看不上这个小子,人不大,每天就是争,什么都争!有些东西不是他能争的也在争,小武跟着他,不会幸福。 最后就是小武不喜欢,别给我说什么父母之命,现在就他老子武士彟也不敢在我面前装大辈,老子一锤拍死他。小武的未来只有我能定!” 听完程处瑞的话,李世民气的大骂,什么叫因为是我李世民的儿子,我李世民的儿子很丢人吗。不过想想自己的儿子,都是人才,都是英才,都是和自己很像的好儿郎,你凭什么看不起我的儿子。 “我说皇上,你也别生气,如果你李世民不是皇上,那么李泰还真有学识,这样的孩子是很多人眼里别人家的孩子。可惜,你是皇上,你那个位置主让人惦记了,这么说吧,你的儿子总会有死在那个位置上的。不论是兄弟反目还是造你的反。 而李泰就是因为太聪明,他觉得你的宠爱超过了太子,所以他觉得你都可以当皇上,他为什么不可以。而小武跟着他,无论是他成功或者失败都没有小武的好果子! 你觉得我还会让我的徒弟跟着你的儿子吗?就好比李佑那个小子,我敢打他,同样也敢打李泰,我根本就不会看在你的面子,这小子被我抓过两次,如果第三次还被抓,那么我就会先打断他一条腿。 俗话说的好,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多简单的事情,要是他还没脸,我就打断他另外一条腿,我看他还敢如此吗。你看看虞家,他们也就是放放狠话,真敢对我家小武如何吗?” “处瑞,我知道你疼你的徒弟,可你的徒弟总会长大,那么你还能养他一辈子吗?”李世民让自己冷静下来问道。 “这个不劳您废心,无论是我养她,还是她有了自己的如意郎君,这一点都还言之过早,当然了,把关那是必须的!文要是没有房杜之才,武要是没有我的勇猛,想娶我徒弟,难如上清天!” 李世民眉头那是一跳跳的。房杜之才满大唐有几人,而且到了他们这种才华之时都已经老迈,至于说你的勇猛,满大唐或者说满世界只有你一个,去哪里找这么勇猛之人。 程处瑞笑呵呵的不言语,难为死你,其实程处瑞问过小武,小武对李泰只有反感。一点好感都没有,这才有了程处瑞往外轰人的场面。 其实小武现在确实有才华,但终归来说还是一个小女孩儿,都还同有成人,因此这些事情都考虑的太早了,程处瑞也想过,等孩子大了再说。 李世民都可以想像,如果程处瑞的女儿要出嫁到,那个能娶到他女儿的,命得多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