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四十四章 假行僧与真和尚
感谢书友星空腾龙121的100币打赏,感谢! 另外求一波推荐票月票,冲新书榜,一直没推荐,谢谢了!! ——割开——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假行僧,无数人奉为经典的摇滚。 作为摇滚天王崔健的代表曲目,在摇滚盛行的时代,杀穿整个音乐圈,被无数人翻唱过。 歌名就展露了一切,我不是苦行僧,我是假行僧。 为什么呢? 因为苦行僧是为了修为,为了体会。 而假行僧,为的是让所有人都看到我,但,我不会让你们知道我是谁。 为什么呢? 因为装逼啊! 崔健在最火爆的时代,自嘲和反思自己。 作为大院儿子弟,崔健是有信仰的,但是开放以来,大家都在追求破而后立。 崔健敏锐的感觉到,国外那一套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实际上男盗女娼的东西,不是什么好思想。 旧的思想要求变,又没有新的思想。 崔健也不知道自己该走向何方。 所以,先不管苦行僧的苦从哪儿来,我先去行,虽然我没思想,但我好歹是个假行僧。 于是,它诞生了。 “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我有这千山和万水。 我要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 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 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 崔健已经说明了,老一套幻灭了,我很痛苦,我也想去追寻新东西,但我感觉新东西不是什么好东西。 各位好姑娘,我去追新东西后可能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别跟随我。 为了填满心中的沟壑,我必须走出去,但,这不代表我的想法是对的。 崔健的这首歌,真的是万分痛苦,但同时,写的又非常的酷。 而在现场歌迷看来,他们看到的却是另外的场景。 台上的张星盛,代表的是大盛国摇滚世代以来的余留火种。 假行僧的歌词,貌似是在写,摇滚已经幻灭,但我无怨无悔。 “我只想看到你长得美, 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 但不是你的泪。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 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我只是觉得摇滚好听,却不知道为了摇滚,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的是天上而来的天籁之音。 却不想要你摧残自己折磨出的声音。 我不愿意相信摇滚已经死了,不愿意让摇滚和流行对撞。 摇滚就只是摇滚,摇滚的技巧,已经远去了。 或许张星盛唱的却是另一回事。 发泄苦闷。 不同的时代背景,同样的歌词,带来的思想是完全不同的。 现场的摇滚乐迷已经陷入了癫狂。 这就是摇滚的味儿。 这就是最强之音。 这,就是摇滚! 一曲罢,张星盛松开吉他,捏住话筒:“欢呼声送给《假行僧》的词曲创作人,我的朋友,乐云!” “喔!” “乐云!乐云!乐云!” 大屏幕给到了乐云,乐云双手合十,作揖,和假行僧的歌不谋而合。 如此燃炸的开场,让现场气氛迅速进入了演唱会的节奏之中。 张星盛连续表演了六首自己出道时代的代表作。 现场气氛越发浓郁,就如同即将爆炸的火药桶。 台上的张星盛大口喘气:“让我们欢迎小天后宁雨汐为大家演唱一首新歌,我去换件衣服。” 宁雨汐的新专辑刚刚发出来,正在冲击准天后的地位。 按照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受到了《最炫民族风》一点点的影响,但是影响不是太大,准天后的位置,基本没跑了。 接下来,就交给岁月了。 宁雨汐上台,演唱了一首《如幻似梦》。 宁雨汐嗓音有很强烈的感染力,但是很少唱铿锵有力的歌曲,而是演唱一些偏软风格的歌曲,来淡化自己的特质。 宁雨汐的嗓音,是配得上天后地位的,但为了到达天后的位置,只能先笼络歌迷。 《如幻似梦》风格十分接近《女儿情》,当然了水准跌了一半左右。 如果换乐云给她写歌,必然会写《被遗忘的时光》和《野花》这两首歌作为主打歌,来打造专辑。 如果是这两首歌,宁雨汐恐怕在现在的年龄,就能直接封后。 宁雨汐演唱完后,现场观众也非常给面子。 现场听歌,歌曲是否旋律优美还是其次,主要是看歌手的感染力和歌声的水准,还有声压强不强。 在这方面,宁雨汐,真的顶。 宁雨汐下场后,张星盛又演唱了五首摇滚。 唱摇滚太费嗓子了,唱了不久,就要休息。 这一次,乐云收到了消息,率先到了后台。 台上,张星盛:“大家都已经听到了,乐云还给我们写了一首歌,《光阴的故事》,给大家带来这首新歌。”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 台下,观众欢声如雷。 第一段唱完,乐云和陈宇从舞台角落里登台。 一人抱着一把吉他。 站在了张星盛的旁边。 “流水它带走了,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三个人!” “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 台下观众热泪盈眶。 每每听到这首歌,大家就觉得,摇滚回来了。 这一次,不再是粗糙的,几个人喝大了表演的版本。 而是演唱会现场版。 感染力增强了十倍不止。 一曲结束,现场基本没人坐着了。 全部在鼓掌。 无数人在欢呼。 张星盛:“谢谢,谢谢陈宇!” 陈宇对着话筒:“谢谢大家!” 陈宇走后,张星盛开口:“乐云,这一次听说你为了给我捧场,写了一首新歌?也是摇滚?” 乐云点头:“对,是一首新歌,我给你写了一个和尚,也给自己写了一个和尚。” “不过你那个是假和尚,我这个是真大师。” 张星盛:“???” 台下观众哈哈大笑。 张星盛微笑:“乐云的天赋你们都看见了,新歌我也没听过,所以乐云演唱的时候,我得在旁边听着,一会儿老江上来唱歌时,我再去换衣服。” 镜头给到了江醇。 江醇装作大怒,大喝:“马德张星盛,劳资的歌不值得听是不是?” 观众哈哈大笑。 知道的人都知道,张星盛是江醇当年一手带出来的新人,两个人关系好的穿一条裤子。 要是换个人,也不会当着大家有这样的对话。 台上乐云接过了一切,抬手弹着吉他。 现场鼓点响了起来。 乐云低声开唱: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 台下的观众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不过,止步于此了。 “穿过幽暗的岁月 也曾感到彷徨 当你低头的瞬间 才发觉脚下的路……” 节奏感一起来,大家又嗨了。 摇滚演唱会,如果观众出去后,不抽离不虚脱个三五天,那就是不合格的。 乐云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在演唱会登台,居然是给别人帮忙。 不过,这算是好的开始,积累经验。 低头看了一下吉他的弦,乐云的声音如此的清澈而混不吝: “心中那自由地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远 盛开着永不凋零 蓝莲花!” 渐强。 第二遍,第三遍,越来越强。 “心中那自由的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远!” “盛开着永不凋零!” “蓝莲!花~~~~~~!” 蓝莲花,的确是写给和尚的。 写给玄奘或者说写给唐僧的。 但是,刨除它在这个世界不为人知的意义,就歌曲本身,也是一首九十五分以上的超强音。 作为摇滚,它,清纯如莲,盛放如莲,遥远如莲。 只有出淤泥而不染,生长在荷塘之中,不能触摸的莲花。 才配得上这首歌的曲调。 而只有老摇滚迷,才知道,这首歌是多么的摇滚。 无数人,洒下热泪,在乐云最后一遍重复时,无数人破着音,跟着高吼: “盛开着永不凋零!” “蓝莲!花~~~~~~~~~~~~~~~~~~~~~~~~~~~~~~~!” 如果时光停在这一刻,侧台的张星盛会觉得,此时此刻还是摇滚巅峰的时代。 彼时彼刻,摇滚就如同莲花一样美好。 时针滴答的走动了一秒。 “轰!” “牛逼!”满场,只剩下这一个词,五万人高喊牛逼,三条街区以内,无人不闻。